在大格局下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评论 金巍 2020年03月28日

编者按:“国家文化与金融示范区”创建始于“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的提出。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提出“择机选择部分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主要目的是在“试验区”框架下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集中优质资源先行先试,探索符合区域特点的文化金融创新模式。在推进期间,有关部门将“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改为“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浙江省宁波市、北京市东城区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时间为两年,这一工作终于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如何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金巍在本文中认为首先需要在大格局下考虑这个问题。

 

十年来,我国文化金融发展迅速,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北京东城区和浙江宁波市已经为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提供了良好的样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成都、广州、西安、昆明等城市在文化金融领域也已经探索出了具有各自特色的发展模式,未来还有一些城市将进入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行列中来。

当前,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标准和相关制度还在探索之中。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不同于一般的园区或示范区,不是简单的数字增长和指标的变化。创建工作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要解决微观和局部问题,同时需要重视共性问题,在大格局下发展文化金融。站得高方有大视野,有大视野才有大格局。笔者认为,示范区创建时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考量,至少在其中的一两个方面上有所侧重。

第一,注重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构建。没有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就没有文化金融。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既要注重示范区的独特性问题,更要关注文化金融发展的共性问题,其中文化市场和要素市场是最为重要的共性问题。文化金融是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一部分,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同时,文化金融也是文化市场体系的一部分,是文化产业要素市场(资本、人才、技术、信息等)的一部分。只有在现代金融市场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下,文化金融发展才能可持续的。所以,在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中,需重视通过金融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构建。应加强有效制度供给,培育文化市场机制,以金融推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以金融推动产业规则的塑造。

第二,注重推动文化金融生态的培育。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不是工业时代物理形态的园区模式,而是一种机制。作为机制,需要注重通过丰富生态主体和环境建设培育文化金融合作及融合发展的生态系统。文化金融生态系统是文化和金融大生态的子系统,要注重文化金融生态系统中“土壤”、“空气”和“水”的维护。与机械的体系化要求不同,生态系统要对生态环节中的各种角色保持容忍度,允许各类机构或资本主体在竞争中发现机会并形成自有生存模式。应持续推动文化金融机构专营化、工具(产品)专属化、要素市场专门化。应推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专业化建设,重视生态体系中的基础性问题,包括文化企业信用体系、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文化金融信息系统等。在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的框架下,集中优势资源解决一些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将极大推动我国的文化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

第三,注重强化文化金融与城市发展及区域经济的关系。文化金融与城市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文化金融连接着文化产业和金融产业两个要素性产业,这两个产业是很多中心城市的支柱产业。在特定的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范畴内,发展什么样的文化产业和什么样的金融产业是需要解决的战略性问题。示范区创建,是文化金融与城市发展关系的一个缩影,也是文化产业与区域经济关系的一个缩影。在这种认识下,应通过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强化这种关系,将文化金融问题纳入到当地城市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当中。同时扩展开来,应通盘考虑文化金融与当地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的关系,通盘考虑文化金融与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问题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金融发展模式。

第四,注重引领新经济变革下文化金融发展趋势。文化金融需要在新经济视野下构建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文化实体经济服务。在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尤其要关注数字文化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的变化,关注文化、科技和金融“三元动力结构”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既要重视金融科技在文化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要关注数字经济下文化产业变革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和新要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的打击最为严重,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将更加强烈,通过“新基建”的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根本变革可能很快就要到来,示范区创建需要关注这种变化,应为新经济下的文化金融服务做出典范,切实服务文化实体经济。

第五,注重发挥文化金融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中的作用。我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变局,国家在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中处于何种地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确定下来,这其中就包括我国文化和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中的地位问题。目前文化金融发展较好的城市都是国际性较强的城市,参与国际合作的密度较大。发展文化金融,不仅要通过金融推动文化贸易和参与自贸区建设,同时应以金融推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形成文化产品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方向。示范区应积极探索新路径,以金融发挥我国文化产业资源禀赋优势,补足短板,参与再造全球文化产业链,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新格局中取得优势地位。

总之,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不仅要有立本守正的模范作用,还要有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示范区的“示范”就是应以适应国家战略需要形成战略示范,以有效的制度供给形成机制示范,以可持续发展模式形成生存示范,以能够引领发展趋势形成方向示范。


全文
收起

从产业金融视角看文化金融如何服务文化生产

评论 金巍 2019年11月04日

文化金融是以服务文化生产为“天职”的一种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体系,那么应如何切实服务文化生产?笔者曾在2015年出版的《中国文化金融合作与创新》一书中提出“以产业金融作为发展文化金融合作与创新的新视角”,认为相较通常的“金融支持文化”,“文化产业金融”是行业发展的更高级形态。这就是我们要说的“文化金融的产业金融论”。

一、可资借鉴的产业金融实践

产业金融(industrial finance)是在金融实践中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其发展路径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金融资本服务于产业发展的路径,这是以现有金融体系为基础经过一定程度的创新服务于特定产业的模式;二是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渗透和融合的路径,这种路径会形成一些新的金融机制;三是产业资本金融化,一些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成为金融资本。目前看,第一种路径仍然是较为稳定的路径。

有学者在较早时期的研究认为,产业金融是“依托并促进特定产业发展的金融活动总称”。当一个新兴的产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之后,其对金融的需求会表现出行业性特征。一旦形成规模性需求,对金融来说就孕育了巨大的市场机会,产业金融的形成就有了基础。但产业金融也不完全是市场自发形成的,产业金融同时也是金融与产业发展、产业经济和产业政策的一种关系体现。这种关系在后工业化经济发展阶段和后发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环境下体现得最为明显。

产业金融在我国兴起也是近20年的事,“产融结合”的浪潮为产业金融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而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产业金融在我国得到更多的关注,反映了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一种演进。科技金融、交通金融、汽车金融、房地产金融、能源金融等产业金融形态已经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范本。其中,科技金融应最值得文化金融实践者和研究者关注。

科技金融可溯源至在技术创新经济学中技术与金融资本的关系研究。经济学家熊彼特早在1939年的《商业周期》一书中就论述了技术创新如何需要依赖金融资本,而《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的作者卡罗塔·佩雷丝在20世纪80年代更深入地研究了金融在“技术-经济范式的转变”中如何发挥作用。作为产业金融形态,科技金融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经济蓬勃发展中形成的,是金融服务于科技产业发展形成的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体系。在所有发展较早的产业金融形态中,科技金融与文化金融有极强的相近性和可比性,对文化金融具有更大的借鉴作用。

首先,可以观察到科技金融与文化金融两者之间最主要的相近之处就是知识产权的特殊作用,科技金融关注的核心资产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而文化金融关注的核心资产是版权等知识产权,这种资产特征决定了文化金融不同于其他产业金融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其次,科技企业和文化企业在创业和经营中都更加灵活,不确定性也多,科技人才和文化人才主导的企业,与金融界之间都更容易形成信息不对称现象。

最后,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中都有较大比例的中小微企业,遇到的融资难题也大体相同。我国的科技金融虽然还有很多难题需要解决,但毕竟比文化金融发展得早,涉及面广,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所以其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可以作为一面标杆,为文化金融实践提供良好的参考。

二、因何必须以文化产业为基础

文化产业不是文化发展的唯一组成部分,但为什么必须以文化产业为基础发展文化金融?简单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产业化体现了经济属性,是金融能够参与文化生产的逻辑基础。

从宏观上看,金融与财政、税收等一样可以表现为一种经济调控工具,但在微观上,金融表现为一种市场和产业。所以,文化生产必须具有经济属性,这是金融参与文化生产的逻辑基础。虽然基于传统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分法,我们对服务于两个部分的金融都可以认为是文化金融的形态,但金融介入公共文化服务毕竟不是金融服务的主体,所以,我们必须聚焦在文化产业部分。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文化生产的主体部分,同时也是现代文化经济的主体部分。我们可以将基于文化产业这部分文化生产的文化金融称为狭义的文化金融,也就是“文化产业金融”。

从产业金融角度看,文化金融就是要形成有特色的工具、市场、基础设施体系以及相应的产业金融生态,以此来满足文化产业的复杂的、特殊的金融需求,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第二,从产业金融视角发展文化金融是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的必然要求。

从2009年开始,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战略任务,提出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是以文化市场体系构建为基础的,也就是需要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即便是我们强调文化产业的文化属性,强调将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不能否定必须以市场机制来构建文化生产体系。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下,金融服务文化生产,只能以商业金融、产业金融的方式为主来发展,而不是政策性金融或其他形式。

第三,文化产业已经为产业金融模式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同时也需要更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数据表明,我国的文化产业的规模已经为文化金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但尚需更多的“舞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201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9%,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737亿元,占GDP比重已经达到4.30%。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金融对文化产业规模的扩大提供了较大的支持,但是这个支持力度仍然是偏低的。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推算,总体上,我们在用不足1%的金融资源支撑着一个4.3%的产业规模。而且,以往的文化金融还基本停留在“金融支持文化”的初级水平上,还未实现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有效结合。简单的“支持”模式难以持久,机械地强调“融合发展”似乎也无法满足各方利益,所以,必须推动以产业金融模式进一步服务文化产业。

三、如何推动形成基于文化产业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从产业金融角度看,文化金融就是要形成有特色的工具、市场、基础设施体系以及相应的产业金融生态,以此来满足文化产业的复杂的、特殊的金融需求,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第一,需要切实认识金融和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把握文化产业金融应用的重点领域和应用场景。

文化金融是一个交叉性领域,需要在金融的共性和文化产业的特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在产业金融视角下,一方面需要从金融角度分解工具、机构和不同的市场,分解不同的金融功能。另一方面要从文化产业角度上要分析不同的产业分业特性和需求。在金融和文化产业纵横两轴形成的框架中,我们所面对的文化金融是这样一种关系:金融工具、机构和市场等金融体系要素,和文化产业分业形成了很多节点,这些节点就是文化金融的基本内容。其中,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文化金融应用领域,如电影产业保险、艺术品质押贷款、演艺产业资产证券化、传媒产业股权投资等,如果再进一步分析分解,可形成很多较为典型的应用场景。

第二,需要切实结合文化企业的资产、经营、消费等各方面的特点设计产品和服务方案。

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经济时代对金融的需求,也不能满足现代文化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文化产业金融发展,需要结合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的特点。其一是资产特点。资产是金融关注的核心问题,而无形资产与文化资产问题、文化资源及其价值体系问题体现了文化产业最重要的特点。无形资产和文化资产的交集主要是版权,在实践中,版权质押融资、版权证券化、版权融资租赁、版权信托、版权保险、版权交易、版权资产运营等都是需要众多推动的文化产业金融领域。其二是文化企业的经营特点,包括文化企业盈利模式、经营管理、治理结构、财务等方面,这些特征直接决定如何设计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其三是结合文化消费的产业金融服务。有别于纯粹的物质消费,文化消费有自身的特点,例如受心理因素和社会环境影响更大,所以需要结合这些评估风险。同时,产业金融不意味着只服务于企业,还包括文化消费者,可以开发文化消费金融产品。

第三,需要结合文化产业链的整体和局部的各类需求,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应能够支持文化产业创新,提高产业链运转效率,提高文化生产质量。在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中,文化企业有很多金融服务需求,这种需求可能不是资金融通、信用管理、风险转移、价格信号、资产增值这些基本功能需要的简单叠加。所以,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提供者应对产业链上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行分析。供应链金融也是一个提高产业金融服务质量的视角,产业金融应以核心企业为纽带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综合性服务还体现在工具和服务方式的多样性上。以工具、机构、市场这三个金融体系基础要素为参照来划分,我们可以将文化金融可分为债权类文化金融、股权类文化金融、风险管理类文化金融三大类。产业金融提供者应能够整合这些工具,同时能够整合信贷、债券、股权投资、保险、会计、信用评估、资产评估等多个不同类型的机构提供综合性服务。

第四,需要在统一的金融基础设施基础上,形成一些自身独有的产业金融基础设施。

相对成熟的产业金融服务需应在总的金融体系下具有特定的工具、机构、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现有的金融体系是在工业化时代形成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如此。目前,传统的金融基础设施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像传统体系很难创造出“支付宝”给新商业经济一样。在文化经济发展的今天,相对应的,与文化金融相关的一些有特色的基础设施需要通过创新构建出来,如文化产业信用管理体系、文化资产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文化数据和数字资产交易系统(市场或机制)。一些如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这些具有基础设施意义的设计,应在金融科技革命趋势下实现重生。另外,文化产业金融服务需要相应的产业政策配套,也需要行业规则体系支撑,这一点在《文化产业促进法》出台后将有坚实的法律保障。


全文
收起

为什么无形资产评估是文化金融体系的支柱?

评论 金巍 2019年08月24日

我国的文化金融发展正处于极其关键的时期。我们已经看到,近期发布的《文化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中,与文化金融直接相关的内容着墨较多,这反映了文化金融的重要性已经得到高度的重视。但是,经过初期的快速发展和创新发展,文化金融在新时期面临着更多新的问题,需要思考如何突破瓶颈,持续发展。

笔者曾在多篇文章和不同场合中提出,在当前环境和形势下,文化产业信用管理体系与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是文化金融体系(或文化金融发展)的两大支柱,新的时期必须全力以赴构建这两大支柱。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强调无形资产评估是文化金融体系的支柱呢?我们可以从文化金融特征、新经济形势和金融改革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将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文化金融体系支柱 是文化金融特征要求使然

文化金融是一种服务于文化生产的产业金融形态。文化金融与其他产业金融不同之处就是要反映文化生产的特点,具体说是要反映文化产业的特点,要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采用不同的产业金融服务方式。文化产业在生产、流通和消费方面、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方面以及在财务方面等都有不同的特点,但在所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点中,最大的特点就是文化资产和无形资产。文化资产是文化金融的核心内容,能够反映文化金融的本质特征,但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将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发展文化金融的支柱,放在更重要的地位。

第一,无形资产与文化资产的交集主要是版权,是最重要的文化资产。文化资产是能够进行价值计量的文化资产,包括版权等无形资产,也包括具有文化价值的实物资产(如建筑、文物、艺术品等),文化数据资产也是重要的文化资产形态之一。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版权(著作权)、特许使用权和客户关系等。从内容上,无形资产与文化资产有较大的交集,交集的主要内容是版权(著作权)资产,这部分本身最具文化产业资产特性。在前一段时期的IP的火热已经预示了版权在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

第二,无形资产评估是相对成熟的领域。因为文化资产包含范畴较广,在实践中还比较难以笼统就文化资产评估进行操作,所以我们需要将重心放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在实践中,无论是会计行业还是资产评估行业,无形资产评估都具有更具体的标准和体系,所以聚焦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应更具有文化金融操作性,将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文化金融体系的支柱之一是有逻辑基础的。

第三,版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形态(技术专利等),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各个行业无形资产的主要类型是千差万别的,除了我们经常遇到的专利、商标等,还有一些行业的重点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作契约、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对于文化产业来说,这些无形资产同样重要,而且,这些无形资产在数字经济和创意经济时代将给文化企业带来更多的竞争力,所以需要更多关注。

二、将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文化金融体系支柱 是新经济发展形势的必然

世界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入以信息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为主要形态的新经济时代。我国在21世纪开始呈现新经济特征,当前的主要内涵是“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新经济发展的特征之一就是智力成果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所以无形资产将成为最重要的资产形态。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这种趋势。

首先,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无形资产不是只有文化企业所拥有,高科技、服务、信息等产业都有较多的无形资产。文化企业与很多高科技企业一样,是新经济的主要力量。而这些新经济力量因为不拥有重资产的文化企业也被称为“轻资产企业”。实际上真正有远见的文化企业正通过扩大无形资产的比重扩大市场影响力,而不是回到购置重资产的老路。

其次,无形资产已经成为国家实力的体现。如在2013年7月底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公布的GDP核算方法以及根据新方法修订的经济数据中,将研发投入和娱乐、文学、艺术产业等项目的支出纳入统计范畴。媒体把美国GDP核算方法新纳入统计的项目概括为“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纳入美国的经济核算体系,被认为是美国经济对创新价值高度重视的表现。

第三,数字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和数字技术的结合,正在催生新的文化资产形态。企业拥有的数据资产(Data asset),如阿里巴巴等电商的海量交易数据,正在转化为企业的类金融资产,所以在文化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数字资产将成为文化企业最主要的文化数据资产。与文化企业直接相关的还有数字化无形资产,包括线下无形资产的数字化和数字平台产生的无形资产。在分布式技术条件下,文化企业在生产中形成的知识产权都将通过数字技术确权,也可以数字化传播和消费。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这些已经是实实在在的不可忽视的资产,金融体系正在不断调整对文化资产的认识。

第四,随着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无形资产评估平台出现重大变革已经成为可能。大数据技术提供全样本数据,这将改变现有的无形资产评估模型和逻辑,甚至人工智能技术,都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评估平台的一种辅助手段。

三、将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文化金融体系支柱 是当前金融改革的政策需要

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金融改革的主题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扩大金融领域开放的同时,完成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当前,由于防风险的政策压力,我国文化金融在规范发展和创新发展中需要找到平衡点。而实践中,由于找不到很好的办法,事实上已经出现创新停滞、资本市场活力受到严重压制的情况,特别是文化产业资本市场的大面积资本退潮需要重点关注。文化金融要在服务文化实体经济的同时防范相关金融风险,而作为文化金融领域特殊的基础设施之一,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发展文化金融的根本目的是服务文化生产,也就是要服务文化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服务文化实体经济,既要达到促进文化生产高质量增长的目的,同时要保证自身的商业利益。要在金融服务文化实体经济上取得根本突破,一方面要解决文化企业信用问题,以降低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无形资产管理体系解决文化企业“轻资产”紧箍咒。由于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常常不被合理认可,在资产市场的融资能力一直无法有质的突破,使文化企业成为最缺乏融资能力的企业类型之一。如果要服务文化实体经济,就不能幻想文化企业增加实物资产作为信用基础,而必须以无形资产评估为中心建立可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系。

第二,作为特殊的文化金融基础设施,防范风险也需要有完善可靠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当前看,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创新,大胆推动变革,在严监管时期是较好的路径之一。文化金融防风险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艺术品金融与文化产权交易市场、股权投资和证券市场、海外投资等领域,其中很多风险与无形资产评估的不规范有关。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是特殊的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完善这一基础设施,首先可以防止由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可能导致债权市场的重大信用风险,在股权资本市场提供相对可靠的价值判断依据,而合理的价值判断和合理的预期也有助于防范市场风险。

综上,在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和金融改革背景下,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需要将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文化金融体系或文化金融发展的支柱之一来认识和构建。


全文
收起

文化金融受到各方关注与重视有三个方面原因

演讲 杨涛 2020年01月18日

杨涛: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非常高兴大家共同来参与本次论坛。本次论坛主题是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的新年论坛,同时也是文化金融50人论坛的年会。也非常荣幸来主持上半场的这样一个论坛,感谢大家在百忙当中,在新一年新春即将来临之际,共同聚在这里,我们来探讨文化与金融领域跨界的深入思考。

本次论坛感谢众多单位的支持,联合主办方有我们文化金融50人论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还有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支持单位有中关村(9.410, -0.25, -2.59%)梅花与牡丹文化创意基金会,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承办单位有中英文创集团,北京博宇友谊文化传媒。还有重要一些协办单位,比如亮马商学院,也是亮马基金,北京酒茶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设计周有限公司,有一些协办单位为我们随后晚上进行的活动也提供了一些重要支持。

按照本次会议的议程,首先我也作为主办方代表之一简单的跟各位做一点抛砖引玉。

众所周知,在过去一段时间,对于文化和金融跨界研究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什么得到这么高的重视呢?我个人在关注过程当中认为背后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方面的原因,中国经济在当前遭遇新的一些挑战,什么挑战呢?就是过去长期高增长的局面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寻找经济增长新动力,比如中央多次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再比如还提出在未来产业结构布局当中要更多注重新经济、新产业的作用,比如我们在北京,以北京为例,北京整个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已经80%几,北京金融业增加值占整个GDP比重已经19%,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10%,由此来看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当中,在寻找新的动力过程当中文化与金融天然的就可以融合在一体,寻找新的活力,尤其是在北京等等这样重要一线城市。这是我觉得讨论文化金融最重要的一点。

第二点,就是因为文化与金融两大元素之间在互动发展过程当中能够实现有效的相互促进。一方面,众所周知,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当中,离不开金融要素的支撑,这些年在研究过程当中我们也充分关注到了以全球视角来看不同金融要素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的巨大促进作用。其中,可以有有融资活动,有资本集聚,有风险管理,有信息管理,也可能是包括支付清算、信用等等这样一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所有这样一些设施、产品、要素、主体金融方面这些东西不断完善,才有可能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带来重要支撑。反过来说文化产业、文化要素对金融来说也有重要促进作用,当前我们整个金融业发展面临经济的转型调整,也在寻找新动能。一方面大力发展新零售,另一方面原有对公业务也在不断优化发展,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面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这样一个不断新兴,不断涌现,不断成长当中的行业应该说天然的也给金融领域提供了新的发展蓝海。所以我觉得这也是一个重点环节。

第三个,伴随着新技术、新制度的发展与演变,新的文化与新的金融也天然融合在一起。金融一些前沿创新越来越离不开科技,人民银行去年推出《金融科技三年规划》,新的金融不仅仅提高金融自身运行效率,更重要的是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也衍生出更多新的模式,新的市场,新的空间,由此不仅能够带来产业发展,也为居民新型消费带来新的拉动力。所以在新技术,以及与之相适应新的规则这样一条主线引导下,新金融与新文化(6.370, 0.58, 10.02%)天然的也会有更多融合、创新、拓展,最终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促进作用。

所以有鉴于这三方面思考,我个人认为文化金融的研究、文化金融的理论,现在应该说某种程度上仍然滞后于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的实践,以及政策与监管所带来的迫切研究需求。所以我们在这样一个场合进行跨界讨论,我觉得非常有价值的。

我们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是中央确定的25家智库之一,为了重点支持文化金融领域的发展也专门成立了文化金融的研究中心,这个中心主要管理团队是由我跟我们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金巍教授共同来推动,未来一段时间文化金融研究中心不仅要在理论方面我们形成一些研究基础,而且还要在政策研究、实践研究、案例研究等等各个方面形成一套体系化的推动力量,未来成为推动我们文化金融领域产学研各界有效互动的重要平台。这也是下一步我们想做的一些重要工作。

以上就做一个简短的抛砖引玉。下一位也是作为我们主办单位代表,我们有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董事长于德江先生做一个开场分享,请大家欢迎!


全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