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评论 曾刚 2024年12月20日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学术支持下,基于行业观察和金融机构案例,盘点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成就,并深入剖析数字普惠金融的实践现状与路径趋势,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本文为报告要点精读,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完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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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自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中国普惠金融经历了从服务盲区到广泛覆盖,从单一信贷到综合服务,从数字化到数智化的跨越式发展。十年间,普惠金融的发展不仅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和长尾客户群体的融资难题,更通过数字技术推动了金融服务质效的全面提升。截至2024年二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78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233%;我国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位居全球第一。

报告指出,作为数字技术驱动的新型普惠金融模式,数字普惠金融以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等特性,与传统金融服务形成有机互补。这一模式不仅拓宽了普惠金融的边界,更已成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增强社会包容性的关键动力。

一、技术驱动,数字技术创新破解“不可能三角”

近年来,以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前沿技术快速迭代升级,成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底层技术支撑。从趋势变化来看,《报告》洞察指出,银行业持续加大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入,加速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迈进。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不仅提升了银行的服务效率,还帮助优化了客户体验。《报告》深度剖析了商业银行如何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获客场景,以及识别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例如,相较于传统贷款模式,AIGC技术能够助力银行对小微企业主动核额授信,缩短服务链条,精准直达客户需求。

二、全面升级,迈向多元、综合、开放的数字普惠金融新模式

随着普惠金融的可得性、覆盖面和满足度的提升,普惠金融服务逐步从“增量扩面”迈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服务模式升级中,多元化、综合化、开放化是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的重点方向。

具体来看,多元化发展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已从单一信贷服务扩展至财富管理等更广泛领域。《报告》关注银行为满足不同客群的风险偏好和资金需求,面向普罗大众和小微企业提出了针对性的服务策略,包括部分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非金融”综合性服务。

与此同时,对外开放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报告》深入梳理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两大渠道和优势:一方面,金融科技子公司已成为银行技术输出的重要载体,通过输出核心系统、风险管理等解决方案,弥合大型银行与中小型银行之间的“数字鸿沟”,助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开源技术的推广进一步降低了数字技术的使用门槛,为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创新动力,有助于构建共享共建的数字金融生态。

三、交叉融合,“五篇大文章”指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方向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数字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领域指明了方向。其中,数字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养老金融和绿色金融的结合为不同领域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报告》指出,在科技金融领域,银行业运用数字技术持续优化信贷流程和风控体系,推动了“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在养老金融领域,通过数字化适老服务,银行能够为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理财和储蓄服务;在绿色金融领域,银行通过将绿色低碳目标融入普惠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和农业主体的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持。

四、差异化竞争,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序的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银行业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多层次、多类型主体共存的特点,但业务模式趋于同质化、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亟待解决。基于此,《报告》提出,我国不同类型的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开展差异化普惠金融服务,构建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以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例,这类银行凭借雄厚的资源和技术实力,具备大规模覆盖的独特优势,应加大中长期信贷业务投入,优化信贷产品结构,推动更多资源向薄弱领域倾斜;城商行和农商行因地缘和业缘优势,应更贴近地方经济和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覆盖率,助力区域经济稳定发展。

《报告》还重点提到数字银行在行业中的技术引领作用。作为数字技术驱动型的银行,以微众银行为代表的数字银行探索出商业可持续的数字普惠金融新模式,不仅能够持续提升自身服务质效,还可为中小银行以及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

展望未来,《报告》指出,数字普惠金融需要在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保持动态平衡,同时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牢筑金融服务安全防线。同时,行业还须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走好中国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之路。

报告原文:https://promote.caixin.com/upload/DFI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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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与可持续发展

评论 曾刚 2024年07月25日

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资本监管规则,推动我国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也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对于我国银行业而言,告别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就显得尤为迫切。

中小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深耕地方,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践行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受盈利能力减弱导致资本内生不足,以及资本补充渠道受限等因素影响,我国中小银行近年来普遍面临着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资本充足事关中小银行的业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如何提高资本补充能力,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众多中小银行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资本充足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底线,也是监管机构开展银行业审慎监管的核心。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Ⅲ: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为基础,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充分考虑了中国银行业的现实,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框架,更充分地体现了“脱虚向实,择优弃劣”的监管导向。

一、多层次监管资本要求与资本补充渠道

在现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下,监管资本要求可分为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以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和总损失吸收工具等不同层次,在最低资本要求中,又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等三种类型。各层次资本的定义及监管要求如表1所示。根据《资本新规》,商业银行需要达到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7.5%、8.5%及10.5%,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要求则分别为8.5%、9.5%及11.5%。此外,入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机构(目前是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银行)需要满足更高的附加资本及额外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要求。

表1  资本分类及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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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对应不同层次的监管资本要求,银行有内源和外源两种不同的资本补充渠道,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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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内源性渠道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和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为基础,“利润转增”是内源性补充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最主要的方式。相对于外源性渠道,内源性渠道资金成本较低,且由于不需要通过市场募资,减少了市场风险。然而,内源融资渠道主要受制于银行的盈利能力,利润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内源融资的可持续性。

在实践中,银行的外源性渠道又分为市场化和政策性两种。市场化渠道主要是通过在金融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各类混合债券,以补充不同类型的监管资本,其中,IPO、配股、定向增发及可转债等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永续债、优先股等主要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债主要用于补充二级资本;此外,在2024年5月启动发行的TLAC债券主要用于提升5家国有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以满足相应的监管要求。总体上,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外源性融资具有较高的准入标准,原则上IPO要求最高,永续债等次之,二级资本债门槛最低,可以参与的银行数量最多。但即便如此,相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小银行,能够利用这些渠道的机构仍旧有限。以门槛最低的二级资本债为例,截至2024年4月初,债券市场存续二级资本债473只,规模为36848亿元,其中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存续规模分别为25150亿元、5825亿元、4173亿元和1560亿元,中小银行发行规模占比远低于大型银行。而在可转债、永续债方面,中小银行占比更是极低。

政策性的外源融资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的注资,其目的是为了推动中小银行的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带有一定的公共性质。2020年5月,原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1项重大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有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两种方式,多数用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亦有部分用于H股上市城商行或省内中小银行并购重组。转股协议存款模式用于直接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具备转股协议存款特征的资本工具,可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间接入股主要通过国有平台企业直接认购银行股份或注资,可补充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对于难以通过内源融资以及其他公开渠道募集资本的中小银行(特别是高风险机构)来说,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门槛和成本较低,且形成的资本补充质量较高,能显著提升中小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但从长期来看,政府债券的公共属性决定了这类债券发行应有其约束和边界,以避免金融与财政风险的相互传导。

二、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面临的挑战

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看,目前中小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及民营银行等几类主体)的资本充足率状况仍面临较大压力。截至2023年末,中国商业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为15.06%,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56%、13.43%、12.63%、12.22%和12.32%。总体来看,各类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显著低于中大型银行,且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农商行下降15个基点,民营银行下降8个基点,风险抵补能力有待提升。从风险状况来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披露的数据,2023年二季度末,银行业共有高风险机构337家,全部集中在中小机构,其中农合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191家,村镇银行132家,城商行14家(见表2)。

表2 高风险银行机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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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

偏低的资本充足率和更高的风险,意味着从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面临着比大型银行要更严峻的资本补充挑战(尽管大型银行所接受的监管资本要求更严格)。

首先,经营环境承压,制约内源资本积累能力。在经济结构转型、利差收窄的大背景下,中小银行盈利情况普遍不容乐观,影响了银行补充资本的能力。2023年全年,我国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2.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较2022年的5.44%的增速下滑了2.2个百分点。利润下滑的主要因素源于净息差持续收窄,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为1.54%,相比2023年末大幅下行了15个基点,创历史新低。其中,农商行、城商行的净息差分别为1.72%和1.45%,较2023年末分别下降了18个基点和12个基点,与2022年末相比,则分别下降了38个基点和22个基点。

银行业净息差的下降,一方面来自于当前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以及中小企业的利息、本金延期的大背景下,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增大;另一方面,也是大型银行客户下沉,导致中小银行原有市场竞争加剧所致。与大型银行相比,由于缺乏非利息收入来源,净息差收窄对中小银行盈利能力造成的影响更大。从长期来看,利润留成所形成的内源资本补充是银行资本最具可持续性的来源,但在经营挑战加大,盈利能力下降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内源资本积累能力持续削弱。

其次,监管强化加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一方面,2021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资管新规、金融资产分类规则日趋严格,严监管下的中小银行面临着资产风险权重上升、表外业务回表的巨大压力,这又进一步加速了银行的资本消耗。相对于大型银行,中小银行客户整体风险更高,在更严格的风险分类要求下,中小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所带来的资本消耗可能更为严重。此外,尽管2023年末颁行的《资本新规》对差异化资本监管进行了探索,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中小银行(特别是100亿元以下小银行的)资本监管规则,但正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所指出的,对中小银行的“差异化”监管并不是“放松监管”,在风险资产优化空间有限的背景下,中小机构面临的监管要求实际上可能会有所提升。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监管制度日益完善,原有不合格股东(因股东资质不合格或资金来源不合规等)的股权面临清退,而新引入股东的准入门槛又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来增资扩股、补充核心资本的渠道受到了更严格的管理。

再次,中小银行市场化融资渠道不通畅,多数机构难以达到准入门槛。金融市场是银行外源资本补充的重要来源,就前文所提及的各种外源性融资工具来看,中小银行作为一个整体,仍面临诸多约束,融资规模相对有限。公开上市方面,排队期望IPO的中小银行数量很多,但银行业机构上市的前景仍不明确,而且,即便上市通道打开,能够达到上市要求的中小银行数量仍旧很少,相对于数千家的中小银行群体来说,并不能成为多数机构的融资来源;与公开上市相类似,永续债和优先股同样有着较高的发行门槛,难以普及到绝大多数机构;而在二级资本债券方面,受特定风险事件的影响,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信用溢价上升较为明显,风险较高机构的相关债券的市场接受度在最近两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最后,地方专项债作为政策性外源融资渠道,不具备长期可持续性。在中小银行市场化外部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地方专项债成为了重要的外部资本金来源,在推动中小银行新一轮的改革化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0—2023年,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地方专项债分别发行了353亿元、1594亿元、630亿元和2183亿元,2023年明显加速。分区域来看,辽宁(886亿元)、河南(619亿元)、甘肃(426亿元)、内蒙古(362亿元)、山东(350亿元)、黑龙江(313亿元)等地中小银行资本专项债发债规模居前。分机构类型来看,中小银行资本专项债共注资597家机构,主要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其中,农商行总计划金额2231亿元,机构为307家,单家平均金额7.3亿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计划金额1009亿元,机构为230家,单家平均金额4.4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专项债作为特殊形式的财政资金,其运作并非基于市场化原则,更多考虑的是承担风险化解时期的公共需要,并非中小银行在经营中可以依靠的长期资金来源,否则,一方面会给地方政府造成更大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容易扭曲中小银行的风险激励机制,造成道德风险,引发更严重的潜在损失。

三、未来发展建议

从中小银行的角度看,要在内外部挑战加剧的背景下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从分母端(控制风险资产规模增长)、分子端(拓展资本补充来源)两方面持续提升资本补充能力及管理效率,并同时优化公司治理机制,筑牢风险防控的基石。

一是转变经营理念,探索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务扩张空间有限,以及净息差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中小银行首先应从根本上转变经营理念,淡化“规模”情结,转向“质量”优先的发展模式,逐步构建资本集约式的经营管理机制,具体包括以市场机制调节银行内各经营机构的资本余缺,实现资本效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完善定价管理机制,引导经营机构从提供资本回报率的角度合理开展产品定价和客户综合定价,有效实施客户分层;完善以RAROC为核心的考评体系,合理配置经营资源,促进重点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其次应处理好资本充足性和成本的平衡。通过非市场化的外源融资(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专项债)来获得一级资本只能在短期缓解资本短缺,而市场化融资工具的资本成本又显著高于内源性资本成本,所以从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应主要来自内源性积累,银行的规模扩张的边界必须与盈利能力、内源资本积累能力保持协同一致。最后,中小银行也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如通过证券化等方式来实现资产出表,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尽可能降低资本损耗,利用区域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筑牢风险防控的基石。在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整治之后,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已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也为防范因公司治理失范而引发的重大风险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不过,也需要看到的是,在新一轮中小银行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注资,以及中央压实地方政府风险处置责任的要求,地方政府在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以及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正在日益显著。这意味着,地方政府的意愿,对中小银行的经营也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要实现中小银行经营理念的根本性转变,还需要根据这些新的发展趋势,建立健全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权力约束机制,加强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的监管与监督,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以形成政府、股东、银行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良性互动的治理机制。

从政策环境优化的角度看,一方面,监管部门可以继续探索差异化资本监管要求,可根据中小银行的业务和风险特征,在审慎、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差异化的监管要求,适度放松其资本约束,缓解资本补充压力, 为中小银行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本地经济创造更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则是不断优化政策和市场环境,拓宽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一是完善资本市场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发股上市融资;二是降低新型资本工具的发行门槛(特别是规模类门槛),简化发行审批流程,提高发行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以及二级资本债券,并以此引导中小银行从关注规模向关注质量和效益转变。三是可以考虑将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补充工具(如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纳入货币政策操作范围(如可作为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提升市场对中小银行资本债的接受程度;还可以考虑扩大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各类资本工具的流动性;四是继续扩大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人范围,引入更多的合格投资主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和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私人银行客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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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专栏丨如何更好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评论 曾刚 2024年07月10日

近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4年第二季度例会指出,引导大银行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相关数据显示,以城商行和农商行为主体的中小银行的不良率要显著高于行业平均,而不良资产增加会使风险加权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会引起资本充足率下降。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需要补充资本金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从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从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面临着比大型银行要更严峻的资本补充挑战。因此,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与面临的挑战须予以重点关注。

中小银行风险与资本充足状况

目前,中小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以及民营银行等几类主体)的资本充足率状况仍面临较大压力。截至2023年末,中国商业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为15.06%,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56%、13.43%、12.63%、12.22%和12.32%。总体来看,各类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显著低于中大型银行,且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农商行下降15个BP,民营银行下降8个BP,资本充足水平有待提升。

在不良率方面,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3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59%,其中,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5331.67亿元,不良率1.78%,农村商业银行9052.6亿元,不良率3.34%。总体上,以城商行和农商行为主体的中小银行的不良率要显著高于行业平均。

近年来商业银行保持较大的拨备计提力度,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呈上升趋势,2023年增速放缓稍有回落,但仍维持历史高位。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银行业拨备覆盖率为205.54%,较2023年末有小幅下降。其中,城商行拨备覆盖率为191.24%,略低于行业均值,农商行拨备覆盖率为132.71%,不仅显著低于行业平均,也接近120%的监管要求底线。

不良资产增加会使风险加权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会引起资本充足率下降,同时核销规模和风险拨备计提的增加会侵蚀利润,从而降低留存收益对资本金的补充作用,加剧银行资本金不足。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需要补充资本金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从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从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面临着比大型银行要更严峻的资本补充挑战(尽管大型银行所接受的监管资本要求更严格)。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面临的挑战

在实践中,对应着不同层次的监管资本要求,银行有内源和外源两种不同的资本补充渠道。其中,内源性补充主要是通过利润转增的方式实现。外源性渠道则对应着不同类型的资本工具,在我国的实践中,IPO、配股、定向增发、可转债以及间接入股模式的专项债等渠道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永续债、优先股、转股协议存款模式的专项债主要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债主要用于补充二级资本。从实际情况,受内外因素的影响,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面临着一些挑战,值得关注。

首先,经营环境承压,制约内源资本积累能力。在经济结构转型、利差收窄的大背景下,中小银行盈利情况受到一定冲击,影响了银行补充资本的能力。2023年全年,我国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2.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较2022年的5.44%的增速下滑了2.2个百分点。利润下滑的主要因素源于净息差持续收窄,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1.64%,相比2023年末大幅下行了15个BP,创历史新低。其中,农商行、城商行的净息差分别为1.72%和1.45%,较2023年末下降了18个BP和12个BP,与2022年末相比,则下降了38个BP和22个BP。银行业净息差的下降,一方面来自于当前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以及中小企业的利息、本金延期的大背景下,银行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增大;另一方面,也是大型银行客户下沉,导致中小银行原有市场竞争加剧。

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缺乏获取非利息收入所需要的业务牌照(如理财、投资银行等),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的背景下,这些牌照获取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这意味着,净息差收窄对收入结构单一的中小银行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从长期来看,利润留存所形成的内源资本补充是银行资本最具可持续性的来源,但在经营挑战加大,盈利能力下降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内源资本积累能力持续削弱。

其次,监管强化背景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有所增加。一方面,2021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资管新规、金融资产分类规则日趋严格,中小银行面临资产风险权重上升、表外业务回表的压力,这又进一步加速了银行的资本消耗。相对于大型银行,中小银行客户整体风险要高于大型银行,在更严格的风险分类要求下,中小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所带来的资本消耗可能更大。此外,尽管2023年末颁行的资本新规对差异化资本监管进行了探索,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中小银行(特别是100亿以下小银行的)资本监管规则,但正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所指出的,对中小银行的“差异化”监管并不是“放松监管”,在风险资产优化空间有限的背景下,中小机构面临的监管要求实际上可能会有所提升。

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监管制度日益完善,原有不合格股东(因股东资质不合格或资金来源不合规等等)的股权面临清退,而新引入股东的准入门槛又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来增资扩股、补充核心资本的渠道受到了更严格的管理。

第三,市场化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通畅,部分机构难以达到准入门槛。金融市场是银行外源资本补充的重要来源,就目前的各种外源融资工具来看,中小银行仍面临一些约束,融资规模相对有限。公开上市方面,排队上市的中小银行数量很多,但上市前景仍不明确,且能够最终上市的中小银行凤毛麟角,相对于数千家的中小银行群体来说,难以成为多数机构的融资来源。同时,与公开上市相类似,永续债和优先股同样有着较高的发行门槛,难以普及到绝大多数机构。而在二级资本债券方面,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信用溢价上升较为明显,风险较高机构的相关债券的市场接受度在最近两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第四,地方专项债作为非市场外源融资渠道,不具备长期可持续性。2020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宣布拟发布11项重大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有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两种方式,多数用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亦有部分用于H股上市城商行或省内中小银行并购重组。转股协议存款模式用于直接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具备转股协议存款特征的资本工具,可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间接入股主要通过国有平台企业直接认购银行股份或注资,可补充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在中小银行市场化外部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地方专项债成为了重要的外部资本金来源,在推动中小银行新一轮的改革化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0-2023年,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地方专项债分别发行353亿元、1594亿元、630亿元和2183亿元,2023年明显加速。分机构类型来看,中小银行资本专项债共注资597家机构,主要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其中,农商行总计划金额2231亿元,机构307家,单家平均金额7.3亿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计划金额1009亿元,机构230家,单家平均金额4.4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专项债作为特殊形式的财政资金,其运作并非基于市场化原则,更多考虑的是承担风险化解时期的公共需要,并非中小银行在经营中可以依靠的长期资金来源,否则,一方面会给地方政府造成更大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容易扭曲中小银行的风险激励机制。

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从监管政策角度看,一方面,应进一步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通过重组、合并以及专项债注资等手段,推动高危机构稳妥退出市场。与此同时,引导中小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理念,淡化“规模”情结,转向“质量”优先的发展模式,逐步构建资本集约式的经营管理机制,深耕区域经济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可以继续探索差异化资本监管要求,可根据中小银行的业务和风险特征,在审慎、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差异化的监管要求,适度放松其资本约束,缓解资本补充压力,为中小银行更好支持服务本地经济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

从金融市场政策角度看,应不断优化政策和市场环境,拓宽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一是完善资本市场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发股上市融资;二是适当降低各类资本工具的发行门槛(特别是规模类门槛),简化发行审批流程,提高发行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以及二级资本债券,并以此引导中小银行从关注规模向关注质量和效益转变;三是扩大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各类资本工具的流动性。此外,也可以考虑将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补充工具(如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纳入货币政策操作范围(如可作为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提升市场对中小银行资本债的接受程度;四是继续扩大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人范围,引入更多的合格投资主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以及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私人银行客户等,拓宽投资银行资本债券的投资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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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

评论 曾刚 2024年07月02日

商业银行应将服务农业转型发展作为经营布局的重点,推动“商行+投行”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用和落地见效。一方面,通过包括信贷、债券、股权、基金、顾问等在内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丰富农业气候投融资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搭建合作生态,引导金融及智力资本流向农业减排固碳及适应气候变化的各个领域,提升农业气候投融资的可获得性。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方向,也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是我国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也是巨大的碳汇系统;在全球气候风险持续上升背景下,我国农业气候韧性相对不足。建设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推动农业转型发展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和关键方面。实践中,转型农业项目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商业性和盈利性较弱等特点,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构建与之适配的金融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

一、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

我国拥有广阔的农业用地和庞大的农村人口,农业碳排放已成为仅次于能源活动、工业生产的我国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以及第一大氧化亚氮排放源(主要为农用地排放和动物粪便管理排放)和第二大甲烷排放源(主要为动物肠道排放和水稻种植排放)。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公布了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具体情况。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30.3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农业活动为7.9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6.1%。

同时,农业是对气候变化最为敏感的产业部门之一,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影响显著区,气候变化会严重影响我国作物生产和粮食安全。一是作物种植方式和传统产区边界变化,导致农作物种植界限北移和优势产区转移,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面临深刻调整。二是农业气象灾害加剧,病虫害风险加剧,尤其是威胁气候敏感生态脆弱地区的粮食安全,对农作物和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国内农产品供需市场改变和国际贸易格局调整。

我国农业碳排放“高总量”的产业现状和农业气候“高敏感”的产业属性决定了推动农业低碳转型、提高气候韧性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在顶层设计、专项行动和金融赋能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支持农业转型发展,推动农业从“高投入-高产出-高排放”向“低投入-高产出-低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型。一方面推动种植业减排固碳、养殖业减污降碳、农机节能减排、草原固碳增汇,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另一方面,加强高抗性品种选育、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建设气候适应型农业。

二、农业转型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及融资难题

(一)建立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面临挑战

一是经济性方面,如何平衡和兼顾农业增产与减排。我国是人口大国,对粮食、蔬菜和肉类的需求巨大,在减排的同时保持较高的粮食产量,短期任务艰巨。二是减排固碳方面,农业“碳源”和“碳汇”的基础还未摸清,农业减排潜力尚需进一步挖掘。对于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监测和数据支撑体系,导致难以评估其环境影响并进行有效监管。三是气候适应性方面,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较弱,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存在短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慢,设施农业规模偏小。同时,我国耕地退化加剧,土壤耕层变浅,造成农作物抗逆性偏低,温度极端变化和土地盐碱化等环境胁迫制约农作物产量。四是资金投入方面,改变传统农业“高能耗、高排放”生产方式,普及农业现代化设施、技术革新等,涉及大量经费投入与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项目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二)项目属性对投融资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近期发布的报告《气候变化2023》显示,在气候减缓与适应性方面,农业在所有行业中面临的资金缺口最大,距离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需资金相差10-31倍。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结合转型农业项目属性和特点,探索构建与之精准适配的,多维度、广覆盖,满足处于不同阶段、不同风险水平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投融资体系。

一是固定资产投入高,融资需求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转型农业项目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生产方式。不论是高标准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或是集约化、数智化、清洁化改造等技改项目,均需要生产资料的密集投入和大量的资金支持。

二是融资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盈利能力较低。农业项目天然具有投入周期长、盈利空间小、季节性波动和风险性较高等特点。以抗旱、耐涝、耐高温、抗病虫等抗逆作物品种选育为例,新品种培育周期往往需要5至10年,从研发到上市并实现营收的过程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对金融机构的项目识别、风险承受、价值判断能力提出了挑战。

三是环境价值的转化实现方式仍需完善。农业具备碳源、碳汇双重属性,挖掘农业碳汇的资产属性,将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是激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减排固碳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农业碳汇市场的发展较为滞后,农业碳汇产品供给不足,对农业碳金融的融资机制设计、产品创新提出较高要求。

四是投融资需求差异化、多元化。农业减排固碳是涉及多细分领域、产业链环节以及生产经营者协同的系统性工程,以新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尤为旺盛。针对不同主体及场景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需要全面统筹、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和服务手段,实现金融活水的精准浇灌。

三、多元化金融服务手段支持农业转型发展的创新实践

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内外都在积极探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和建设气候适应型农业。从国际视角来看,发达国家更趋成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气候投融资体系。国内金融机构也在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融资条件与企业碳减排表现挂钩

推广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银团等创新产品,通过结构化设计,激励企业制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满足涉农企业的低碳转型资金需求。如,2021年欧洲领先的食品供应和配送企业Greenfood集团发行10.5亿瑞典克朗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利率与企业的科学碳目标设定、碳减排表现、食物浪费减少目标相挂钩。2022年,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牵头,与全球植保和种业龙头先正达集团(Syngenta)签订45亿美元的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利率与先正达集团的农业碳捕获和碳减排绩效挂钩,鼓励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打通农业碳汇的生态价值实现渠道

创新碳汇收益权融资,将农业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提高项目的商业可持续性。如,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行全球首单森林绿色债券,用于支持森林碳汇和防止毁林项目,创造性地将碳信用作为票息支付方式之一,投资者可在碳市场出售该碳信用获得相应资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分行推出“双碳”权益质押贷款,包括碳汇权益质押贷款和林业碳票质押贷款两款子产品,审批效率高、贷款利率优惠,填补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和FFCER(福建林业碳汇)两种机制之外的碳汇权益质押融资空白。中国农业银行浙江湖州分行推出森(竹)林碳汇贷,围绕林地流转、平台收储、集约经营、统一交易、收益反哺的碳汇收储交易过程,设计涵盖竹林碳汇产生端、收储端、需求端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

(三)创新特殊用途信贷产品支持转型项目资金需求

创新特殊用途信贷产品,匹配差异化信贷资源,满足转型农业项目经常性、大规模资金需求。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种业贷”产品,通过将种业企业科创能力、活体资产及部分生产经营数据等转变为可量化的信用资产,增强种业企业的融资可得性。2023年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首创“农机贷”金融服务,在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农机产业集群发展等领域匹配专项差异化政策,为农机装备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和购机农户提供金融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安徽分行创新推出“贷款+保理E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将“高标准农田”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加强农田防护、水土保持的同时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推出“黄河系列贷”,围绕黄河战略重点领域,创新推出9大类36项产品,一揽子解决生态修复、节水防洪、乡村建设等领域对资金需求旺盛、但缺乏专项金融产品的痛点。

(四)以股权投资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

运用股权投资等权益型融资方式解决农业转型面临的资本金短缺问题,通过投贷联动为农业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如,全球首支专注于气候韧性和适应性的私募股权基金CRAFT,通过将财务利益与气候韧性目标相协调,寻求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典型投资标的包括专注于智能农业技术的初创企业。上置资产等创投机构以股权方式投资种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江苏思威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科创企业,支持企业研发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商业银行服务农业转型发展的推进重点

建设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是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三重属性。农业可持续发展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商业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的主力军,应将服务农业转型发展作为经营布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推动“商行+投行”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用和落地见效。一方面,通过包括信贷、债券、股权、基金、顾问等在内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丰富农业气候投融资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搭建合作生态,引导金融及智力资本流向农业减排固碳及适应气候变化的各个领域,提升农业气候投融资的可获得性。

(一)夯实信贷融资产品矩阵基础

信贷产品是当前农业转型融资的压舱石,可研究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专项再贷款等,匹配差异化授信、利率定价、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加大农业减排固碳领域信贷支持。

具体来看,一是资金投向领域与绿色金融相衔接,满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领域项目需求,实现减污、降碳、增汇、发展协同推进。二是融资机制创新与转型金融相融合,重点聚焦大型农业生产贸易及加工企业。设置可持续发展挂钩机制,将贷款利率与企业碳排放强度、单位产值能耗、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零碳产品等环境绩效表现指标动态关联,激励企业采取绿色低碳的生产经营方式。三是融资主体需求与普惠金融相兼容,围绕传统农户及中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气候韧性及减排固碳方面的融资需求,通过创新拓展合格抵质押物范围、加强银政银保合作等方式,健全完善低碳农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大主题债券承销及投资力度,助力低碳转型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品种、多用途的债券融资工具,为农业气候韧性设施建设及减排项目提供直接融资。

一是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在内的特定用途类债券,助力气候智慧型农业生产、农村电网建设等符合要求的项目获得融资。二是助力金融机构通过相应特定用途类债券,或结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气候韧性分类框架》等指引标准,探索发行气候韧性债券,募集较低成本资金,专门用于投向节水灌溉等农业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为大型农业贸易及生产企业承销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围绕减排增汇创新设置挂钩指标,激励监督发行人进行高质量信息披露,推动头部农业企业及供应链的低碳转型。

(三)完善权益性金融产品体系,解决资本金短缺问题

针对农业项目权益性资金不足问题,可探索引入“差异化资本”满足不同类型股权融资需求。

一是对商业性、成长性较强的赛道,如生物育种、生物合成学等重点技术领域,因地制宜设立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撬动并聚合能够良好平衡风险、收益及流动性的社会资本,专业化运作、高效识别并引导资金流向技术实力强、经济可行性高的科研创业项目及低碳农业生产建设场景。二是对商业性较弱的赛道,探索引入政策性银行、地方政府资金等“责任资本”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的LP,支持满足条件的从事减排固碳技术革新及低碳农业科创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

(四)以资产证券化拓展农业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渠道

以资产证券化盘活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提高产业方转型意愿与投资积极性。

一是以低碳农业产业链核心链主企业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帮助上下游生产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压力。二是用于为农业低碳转型的金融及服务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例如投向农业减排固碳领域的涉农惠农信贷资产证券化,智慧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等;三是聚焦梳理低碳农业产业园区、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高前期投入、长运营周期的建设场景,培育适合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项目,探索以项目PPP未来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提升社会资本退出可行性与投资积极性。

(五)加强生态价值转化融资创新

基于大农业范畴的碳汇项目,开发CCER相关的抵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探索将核定的农业碳汇收益权或预期收益权纳入合格押品范围,为权益所有者提供贷款等债务融资服务。通过将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帮助碳汇权益所有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流动性支持,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减排固碳的意识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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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

评论 曾刚 2024年06月24日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方向,也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是我国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也是巨大的碳汇系统;在全球气候风险持续上升背景下,我国农业气候韧性相对不足。建设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推动农业转型发展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和关键方面。实践中,转型农业项目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商业性和盈利性较弱等特点,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构建与之适配的金融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

一、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

我国拥有广阔的农业用地和庞大的农村人口,农业碳排放已成为仅次于能源活动、工业生产的我国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以及第一大氧化亚氮排放源(主要为农用地排放和动物粪便管理排放)和第二大甲烷排放源(主要为动物肠道排放和水稻种植排放)。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公布了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具体情况。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30.3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农业活动为7.9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6.1%。同时,农业是对气候变化最为敏感的产业部门之一,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影响显著区,气候变化会严重影响我国作物生产和粮食安全。一是作物种植方式和传统产区边界变化,导致农作物种植界限北移和优势产区转移,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面临深刻调整。二是农业气象灾害加剧,病虫害风险加剧,尤其是威胁气候敏感生态脆弱地区的粮食安全,对农作物和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国内农产品供需市场改变和国际贸易格局调整。我国农业碳排放“高总量”的产业现状和农业气候“高敏感”的产业属性决定了推动农业低碳转型、提高气候韧性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在顶层设计、专项行动和金融赋能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支持农业转型发展,推动农业从“高投入-高产出-高排放”向“低投入-高产出-低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型。一方面推动种植业减排固碳、养殖业减污降碳、农机节能减排、草原固碳增汇,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另一方面,加强高抗性品种选育、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建设气候适应型农业。

二、农业转型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及融资难题

(一)建立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面临挑战

一是经济性方面,如何平衡和兼顾农业增产与减排。我国是人口大国,对粮食、蔬菜和肉类的需求巨大,在减排的同时保持较高的粮食产量,短期任务艰巨。二是减排固碳方面,农业“碳源”和“碳汇”的基础还未摸清,农业减排潜力尚需进一步挖掘。对于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监测和数据支撑体系,导致难以评估其环境影响并进行有效监管。三是气候适应性方面,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较弱,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存在短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慢,设施农业规模偏小。同时,我国耕地退化加剧,土壤耕层变浅,造成农作物抗逆性偏低,温度极端变化和土地盐碱化等环境胁迫制约农作物产量。四是资金投入方面,改变传统农业“高能耗、高排放”生产方式,普及农业现代化设施、技术革新等,涉及大量经费投入与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项目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二)项目属性对投融资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近期发布的报告《气候变化2023》显示,在气候减缓与适应性方面,农业在所有行业中面临的资金缺口最大,距离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需资金相差10-31倍。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结合转型农业项目属性和特点,探索构建与之精准适配的,多维度、广覆盖,满足处于不同阶段、不同风险水平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投融资体系。一是固定资产投入高,融资需求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转型农业项目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生产方式。不论是高标准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或是集约化、数智化、清洁化改造等技改项目,均需要生产资料的密集投入和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融资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盈利能力较低。农业项目天然具有投入周期长、盈利空间小、季节性波动和风险性较高等特点。以抗旱、耐涝、耐高温、抗病虫等抗逆作物品种选育为例,新品种培育周期往往需要5至10年,从研发到上市并实现营收的过程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对金融机构的项目识别、风险承受、价值判断能力提出了挑战。三是环境价值的转化实现方式仍需完善。农业具备碳源、碳汇双重属性,挖掘农业碳汇的资产属性,将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是激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减排固碳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农业碳汇市场的发展较为滞后,农业碳汇产品供给不足,对农业碳金融的融资机制设计、产品创新提出较高要求。四是投融资需求差异化、多元化。农业减排固碳是涉及多细分领域、产业链环节以及生产经营者协同的系统性工程,以新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尤为旺盛。针对不同主体及场景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需要全面统筹、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和服务手段,实现金融活水的精准浇灌。

三、多元化金融服务手段支持农业转型发展的创新实践

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内外都在积极探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和建设气候适应型农业。从国际视角来看,发达国家更趋成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气候投融资体系。国内金融机构也在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融资条件与企业碳减排表现挂钩

推广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银团等创新产品,通过结构化设计,激励企业制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满足涉农企业的低碳转型资金需求。如,2021年欧洲领先的食品供应和配送企业Greenfood集团发行10.5亿瑞典克朗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利率与企业的科学碳目标设定、碳减排表现、食物浪费减少目标相挂钩。2022年,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牵头,与全球植保和种业龙头先正达集团(Syngenta)签订45亿美元的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利率与先正达集团的农业碳捕获和碳减排绩效挂钩,鼓励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打通农业碳汇的生态价值实现渠道

创新碳汇收益权融资,将农业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提高项目的商业可持续性。如,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行全球首单森林绿色债券,用于支持森林碳汇和防止毁林项目,创造性地将碳信用作为票息支付方式之一,投资者可在碳市场出售该碳信用获得相应资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分行推出“双碳”权益质押贷款,包括碳汇权益质押贷款和林业碳票质押贷款两款子产品,审批效率高、贷款利率优惠,填补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和FFCER(福建林业碳汇)两种机制之外的碳汇权益质押融资空白。中国农业银行浙江湖州分行推出森(竹)林碳汇贷,围绕林地流转、平台收储、集约经营、统一交易、收益反哺的碳汇收储交易过程,设计涵盖竹林碳汇产生端、收储端、需求端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

(三)创新特殊用途信贷产品支持转型项目资金需求

创新特殊用途信贷产品,匹配差异化信贷资源,满足转型农业项目经常性、大规模资金需求。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种业贷”产品,通过将种业企业科创能力、活体资产及部分生产经营数据等转变为可量化的信用资产,增强种业企业的融资可得性。2023年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首创“农机贷”金融服务,在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农机产业集群发展等领域匹配专项差异化政策,为农机装备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和购机农户提供金融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安徽分行创新推出“贷款+保理E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将“高标准农田”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加强农田防护、水土保持的同时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推出“黄河系列贷”,围绕黄河战略重点领域,创新推出9大类36项产品,一揽子解决生态修复、节水防洪、乡村建设等领域对资金需求旺盛、但缺乏专项金融产品的痛点。

(四)以股权投资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

运用股权投资等权益型融资方式解决农业转型面临的资本金短缺问题,通过投贷联动为农业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如,全球首支专注于气候韧性和适应性的私募股权基金CRAFT,通过将财务利益与气候韧性目标相协调,寻求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典型投资标的包括专注于智能农业技术的初创企业。上置资产等创投机构以股权方式投资种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江苏思威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科创企业,支持企业研发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商业银行服务农业转型发展的推进重点

建设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是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三重属性。农业可持续发展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商业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的主力军,应将服务农业转型发展作为经营布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推动“商行+投行”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用和落地见效。一方面,通过包括信贷、债券、股权、基金、顾问等在内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丰富农业气候投融资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搭建合作生态,引导金融及智力资本流向农业减排固碳及适应气候变化的各个领域,提升农业气候投融资的可获得性。

(一)夯实信贷融资产品矩阵基础

信贷产品是当前农业转型融资的压舱石,可研究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专项再贷款等,匹配差异化授信、利率定价、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加大农业减排固碳领域信贷支持。具体来看,一是资金投向领域与绿色金融相衔接,满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领域项目需求,实现减污、降碳、增汇、发展协同推进。二是融资机制创新与转型金融相融合,重点聚焦大型农业生产贸易及加工企业。设置可持续发展挂钩机制,将贷款利率与企业碳排放强度、单位产值能耗、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零碳产品等环境绩效表现指标动态关联,激励企业采取绿色低碳的生产经营方式。三是融资主体需求与普惠金融相兼容,围绕传统农户及中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气候韧性及减排固碳方面的融资需求,通过创新拓展合格抵质押物范围、加强银政银保合作等方式,健全完善低碳农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大主题债券承销及投资力度,助力低碳转型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品种、多用途的债券融资工具,为农业气候韧性设施建设及减排项目提供直接融资。一是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在内的特定用途类债券,助力气候智慧型农业生产、农村电网建设等符合要求的项目获得融资。二是助力金融机构通过相应特定用途类债券,或结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气候韧性分类框架》等指引标准,探索发行气候韧性债券,募集较低成本资金,专门用于投向节水灌溉等农业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为大型农业贸易及生产企业承销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围绕减排增汇创新设置挂钩指标,激励监督发行人进行高质量信息披露,推动头部农业企业及供应链的低碳转型。

(三)完善权益性金融产品体系,解决资本金短缺问题

针对农业项目权益性资金不足问题,可探索引入“差异化资本”满足不同类型股权融资需求。一是对商业性、成长性较强的赛道,如生物育种、生物合成学等重点技术领域,因地制宜设立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撬动并聚合能够良好平衡风险、收益及流动性的社会资本,专业化运作、高效识别并引导资金流向技术实力强、经济可行性高的科研创业项目及低碳农业生产建设场景。二是对商业性较弱的赛道,探索引入政策性银行、地方政府资金等“责任资本”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的LP,支持满足条件的从事减排固碳技术革新及低碳农业科创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

(四)以资产证券化拓展农业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渠道

以资产证券化盘活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提高产业方转型意愿与投资积极性。一是以低碳农业产业链核心链主企业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帮助上下游生产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压力。二是用于为农业低碳转型的金融及服务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例如投向农业减排固碳领域的涉农惠农信贷资产证券化,智慧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等;三是聚焦梳理低碳农业产业园区、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高前期投入、长运营周期的建设场景,培育适合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项目,探索以项目PPP未来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提升社会资本退出可行性与投资积极性。

(五)加强生态价值转化融资创新

基于大农业范畴的碳汇项目,开发CCER相关的抵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探索将核定的农业碳汇收益权或预期收益权纳入合格押品范围,为权益所有者提供贷款等债务融资服务。通过将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帮助碳汇权益所有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流动性支持,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减排固碳的意识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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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地级市农商行应注重因地制宜

评论 曾刚 2024年05月13日

农村信用社体系(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2003年农信社改革试点后,除直辖市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均选择设立省联社以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所谓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成立20多年来,省联社为辖区农信社在甩掉历史包袱、搭建系统平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急剧变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开始逐渐显现,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粗略分析起来,省联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与权责关系未理顺,权责利不统一;二是省联社定位不清、功能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与服务农信机构的现实需要;三是辖内机构数量多、差异大,部分规模偏小的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弱、生存能力差,蕴藏金融稳定隐患;四是客户群体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运营管理成本高;五是经营管理理念、技术、人才等存在短板,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以及科技应用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等等。

有鉴于上述问题,近年来,政策层面开始推动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化险工作。从2017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就连续提出“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抓紧研究制定省联社改革方案”“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等要求,并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2019年1月29日,央行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省联社的改革路径,理顺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强调了农信社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的独立性,淡化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突出专业化服务功能。2019年12月,原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再次要求,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2020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出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文件,推动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1年10月,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同意,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正式开启。

探索组建地市农商行

从过去几年的改革进展来看,各省(区)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一省一策”的改革路径,但在已获批方案中,多数省(区)选择了“联合银行”的模式。在具体实施中,部分选择“联合银行”模式的省区,在改革过程中,以地级市为基础,对部分(或全部)县域农合机构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地级市农商银行。

地市级农商银行的发展早已有之,2009年底,江苏常州市辖内的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并发起设立的江南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地区开始对地市级农商银行进行探索和设立。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先后已有广东肇庆,辽宁盘锦,江苏徐州,河南平顶山、新乡、三门峡,四川乐山、绵阳等组建了地市级的农商银行。

需要指出的是,组建地市级的农商行并不是对省联社改革模式的替代,而是省联社改革化险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在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四川省明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截至目前,四川省已经实现地市级农商银行在21个市州的全覆盖。

在推进省联社改革的大背景下,探索组建市级农商行有其现实的意义。特别是在“联合银行”模式下,如果县域经济发达、经营环境较好,基层法人(县域农金机构)经营能力较强,且省级平台(省级联合银行)管理和支撑能力强大,那完整保持县域法人是改革成本最低,也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但如果县域经济规模偏小,基层法人经营能力有限,而且存量风险积累难以靠自身发展来化解的话,简单地保留原有县域法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即便在联合银行组建过程中,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进行注资,也只能达到“输血”救助的效果。正如笔者在前文提及,下辖机构数量多、规模过小导致风险低、能力差,本身就是某些省联社运行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组建的“农商联合银行”对原有基层法人照单全收,恐怕难以达到标本兼治效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必然会导致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在省联社改革的过程中,适度地通过兼并重组的手段来组建地市级农商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在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的同时,可以进一步优化基层法人的股权和治理结构,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夯实其稳健发展的基础。值得强调的是,以地级市为基础统一法人,也不会偏离农金机构立足本地、服务三农的经营定位。其一,地级农商行的组建并非全国铺开,更多是各地根据自身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来选择,目前来看,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东北,以及东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总量以及机构规模都偏小,整合后仍属于中小金融机构范畴。其二,合并后的地级市农商行能够利用规模优势,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其三,适度的合并可以加强农金机构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实力。合并可以增强农商行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健性,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其四,可以促进金融创新和产品多样化,在城镇化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地级市机构的整合,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更好服务客户金融需求的升级。

因地制宜发展地市农商行

从长远看,省联社改革以及作为其具体方案中一环的组建地级市农商行,并不是“一刀切”的行政推动,必须在实践中,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在完善机构合并、重组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省级平台的管理赋能,为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持,并由此实现新一轮农金改革的预期目标。

第一,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时,必须考虑当地经济和金融需求的特点,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模式,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策略。尽管相对于以往的县域法人,地市级农商银行具有更强的规模优势,但规模优势是否能转化为真正的竞争优势,还在于合并后的银行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资源的整合,并能否通过这种整合达到“1+1>2”的协同增效。这给经营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此外,由于规模更大,在经营中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可能比原有的县域法人更为复杂,这意味着地级农商行组建中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为保障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提升省级农商银行的服务能力。除极少数省份的部分地区外,多数新组建的地级市农商行仍在省级平台(省联社)的管理之下。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对科技、人才的投入需求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也离不开省级平台(相关省份改革中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全方位赋能。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来更好地支持基层法人(包括地级市农商行在内)的发展,具体包括:提供资金调剂、清算等金融服务,增强基层法人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利用大数据,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创新,提升基层法人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来拓展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渠道,通过移动银行、在线平台等方式为农村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等等。

第三,夯实自身可持续发展基础。地级市农商行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自身的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一是优化治理结构。在合并组建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符合监管政策导向和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依托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科技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便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数字化服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客户多样化需求。三是拓展业务范围。利用规模和市场范围拓展的契机,结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农村居民城镇化过程中的新型金融需求,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覆盖。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防控各类风险,保证资产质量。运用大数据、AI等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防控的前瞻性。五是加强人才建设。实施人才强银战略,通过多渠道招揽专业人才,并根据业务发展趋势,强化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团队整体能力。六是加强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组建地级市农商行的契机,塑造优质的企业文化和形象,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银行竞争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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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地级市农商行应注重因地制宜

评论 曾刚 2024年05月10日

农村信用社体系(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2003年农信社改革试点后,除直辖市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均选择设立省联社以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所谓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成立20多年来,省联社为辖区农信社在甩掉历史包袱、搭建系统平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急剧变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开始逐渐显现,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粗略分析起来,省联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与权责关系未理顺,权责利不统一;二是省联社定位不清、功能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与服务农信机构的现实需要;三是辖内机构数量多、差异大,部分规模偏小的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弱、生存能力差,蕴藏金融稳定隐患;四是客户群体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运营管理成本高;五是经营管理理念、技术、人才等存在短板,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以及科技应用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等等。

有鉴于上述问题,近年来,政策层面开始推动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化险工作。从2017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就连续提出“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抓紧研究制定省联社改革方案”“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等要求,并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2019年1月29日,央行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省联社的改革路径,理顺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强调了农信社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的独立性,淡化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突出专业化服务功能。2019年12月,原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再次要求,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2020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出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文件,推动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1年10月,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同意,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正式开启。

一、探索组建地市农商行

从过去几年的改革进展来看,各省(区)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一省一策”的改革路径,但在已获批方案中,多数省(区)选择了“联合银行”的模式。在具体实施中,部分选择“联合银行”模式的省区,在改革过程中,以地级市为基础,对部分(或全部)县域农合机构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地级市农商银行。

地市级农商银行的发展早已有之,2009年底,江苏常州市辖内的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并发起设立的江南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地区开始对地市级农商银行进行探索和设立。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先后已有广东肇庆,辽宁盘锦,江苏徐州,河南平顶山、新乡、三门峡,四川乐山、绵阳等组建了地市级的农商银行。

需要指出的是,组建地市级的农商行并不是对省联社改革模式的替代,而是省联社改革化险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在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四川省明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截至目前,四川省已经实现地市级农商银行在21个市州的全覆盖。

在推进省联社改革的大背景下,探索组建市级农商行有其现实的意义。特别是在“联合银行”模式下,如果县域经济发达、经营环境较好,基层法人(县域农金机构)经营能力较强,且省级平台(省级联合银行)管理和支撑能力强大,那完整保持县域法人是改革成本最低,也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但如果县域经济规模偏小,基层法人经营能力有限,而且存量风险积累难以靠自身发展来化解的话,简单地保留原有县域法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即便在联合银行组建过程中,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进行注资,也只能达到“输血”救助的效果。正如笔者在前文提及,下辖机构数量多、规模过小导致风险低、能力差,本身就是某些省联社运行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组建的“农商联合银行”对原有基层法人照单全收,恐怕难以达到标本兼治效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必然会导致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在省联社改革的过程中,适度地通过兼并重组的手段来组建地市级农商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在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的同时,可以进一步优化基层法人的股权和治理结构,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夯实其稳健发展的基础。值得强调的是,以地级市为基础统一法人,也不会偏离农金机构立足本地、服务三农的经营定位。其一,地级农商行的组建并非全国铺开,更多是各地根据自身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来选择,目前来看,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东北,以及东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总量以及机构规模都偏小,整合后仍属于中小金融机构范畴。其二,合并后的地级市农商行能够利用规模优势,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其三,适度的合并可以加强农金机构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实力。合并可以增强农商行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健性,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其四,可以促进金融创新和产品多样化,在城镇化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地级市机构的整合,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更好服务客户金融需求的升级。

二、因地制宜发展地市农商行

从长远看,省联社改革以及作为其具体方案中一环的组建地级市农商行,并不是“一刀切”的行政推动,必须在实践中,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在完善机构合并、重组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省级平台的管理赋能,为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持,并由此实现新一轮农金改革的预期目标。

第一,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时,必须考虑当地经济和金融需求的特点,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模式,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策略。尽管相对于以往的县域法人,地市级农商银行具有更强的规模优势,但规模优势是否能转化为真正的竞争优势,还在于合并后的银行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资源的整合,并能否通过这种整合达到“1+1>2”的协同增效。这给经营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此外,由于规模更大,在经营中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可能比原有的县域法人更为复杂,这意味着地级农商行组建中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为保障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提升省级农商银行的服务能力。除极少数省份的部分地区外,多数新组建的地级市农商行仍在省级平台(省联社)的管理之下。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对科技、人才的投入需求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也离不开省级平台(相关省份改革中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全方位赋能。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来更好地支持基层法人(包括地级市农商行在内)的发展,具体包括:提供资金调剂、清算等金融服务,增强基层法人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利用大数据,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创新,提升基层法人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来拓展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渠道,通过移动银行、在线平台等方式为农村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等等。

第三,夯实自身可持续发展基础。地级市农商行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自身的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一是优化治理结构。在合并组建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符合监管政策导向和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依托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科技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便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数字化服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客户多样化需求。三是拓展业务范围。利用规模和市场范围拓展的契机,结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农村居民城镇化过程中的新型金融需求,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覆盖。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防控各类风险,保证资产质量。运用大数据、AI等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防控的前瞻性。五是加强人才建设。实施人才强银战略,通过多渠道招揽专业人才,并根据业务发展趋势,强化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团队整体能力。六是加强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组建地级市农商行的契机,塑造优质的企业文化和形象,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银行竞争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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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中国创新金融的实践

评论 曾刚 2024年03月21日

科技金融是人类进入技术进步加速时代,传统金融与科技创新融合的新趋势。这个趋势遇到了三大难题:“相容性难题”“流动性难题”和“收益率波动难题”。其中,美国只解决了“流动性难题”,而中国三个难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从科技金融的定义,理论基础框架,到实践的瓶颈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索,期望能够为中国科技金融的实践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一、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分

(一)科技概念

科技金融中的科技是一个很丰富的概念。科技一词包含了两个内容:科技创新+科技创业。科技一词又包含了两个内容:科学+技术(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单地说,科学是原理发现,技术是方法实现。但科学≠技术。那种认为卡脖子技术是因为中国科学落后所致的观点是误区。世界上很多先进的技术并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突破上,大量先进技术都是长期经验积累与不断局部创新、小步迭代升级所致,比如,航空发动机和光刻机等。把科学摆在技术之前,甚至之上,会让很多人误以为卡脖子技术需要科学家来解决,大学和科研机构是创新的主体与源头,国家要加大对这些部门的投入。

推动技术进步的领头羊是企业,主要是行业的领军企业以及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苹果、谷歌、英伟达和SpaceX的领先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大语言模型GPT,视频生成模型Sora,以及未来更加广泛应用的人工通用智能AGI,都是企业研发出来的。大学与科研机构不是创新驱动的核心,他们要为企业服务,而不能以科学的名义成为高高在上的象牙塔。大学和科研机构可以在前沿技术的基础研究和跨学科融合等领域发挥出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但所有应用研究都应被需求牵引,由市场主导。这就产生了科技创业这个重要的经济行为。

科技创业时代就是研发人走出象牙塔,走向市场的“新大航海”时代。如果说科技创新是船的话,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就是大海。

简而言之,科技是从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到发明与创新的商业化的全过程,是从研发端到市场端的企业行为与创业活动。因此,科技事业单靠科学家和研发人员实现不了,还需要依靠创业者的企业家精神、风险投资人的冒险精神,以及鼓励风险投资的科技金融市场。

(二)金融创新

多数人印象中的金融创新,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肇事者——华尔街那些金融工程师们发明的金融衍生品。科技金融也是金融创新,但两种金融创新的最大不同是,华尔街的金融创新是让风险“凭空消失”,而科技金融是让价值“无中生有”。那些金融衍生品并未让风险消失,只是转嫁了风险。而今天世界上最高市值的科技公司,如谷歌、微软和苹果,都是被风险投资“从无到有”孕育出来的。

如果说,传统金融是基于财务历史数据的商业信用创造,科技金融则是基于科技成果的商业价值和持续创新能力预期的科技信用创造。二者的区别也界定了传统金融与科技金融的边界:凡是能够通过财务数据判断价值的资产,都可以归类于传统金融;凡是需要以科技成果的创新属性(比如,领先性、技术壁垒、技术迭代周期等)、持续研发能力,以及创新保护能力(知识产权体系)来判断价值的资产(我们称之为“技术资产”),都可以归类为科技金融。比如,现在投资谷歌的股票和大疆的股权就是传统的金融投资行为,而能在1996年谷歌创业初期和2007年大疆创业初期对他们进行投资就是科技金融的投资行为。

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不同就是,传统金融存在经济要素投入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而科技金融打破了这个规律,产生了边际效用递增的新规律。这个边际效用递增规律可以通过二战后技术进步推动的世界经济发展史来观察到。近百年来,尤其近三十年来,人类经济和财富的爆炸性增长,其根本原因既不是奥地利学派或新古典主义学派,也不是凯恩斯学派的经济模式所致,而是科技进步推动所致。市场自发秩序存在了数千年,在工业革命之前产生不了今天的物质丰富与经济繁荣。今天金融市场的跨国流动性以及证券资产成为主要财富形式,也是拜科技进步所赐。没有科技进步,金融可能还停留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地区的高利贷阶段,或是宋朝交子和山西票号的阶段。

二、科技金融的底层架构

今天国家推动的科技金融,显然不只是科创企业IPO上市的过程,而是要从根本上实现“金融服务科技”的国家战略。如果仅仅是企业上市,那依然还是传统金融模式。

金融服务科技,首先要建立科技金融的底层架构,这个架构可以实现科技信用的创造、流动与经济内生动力的产生。科技信用产品主要有三种:

1、科创企业的股权。

2、科创企业的债权。

3、以知识产权为收益主体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针对可以交易或者可做技术许可的高价值知识产权所组成资产包的证券化,由于这是脱离创新和创业主体的知识产权收益权的证券化,其市场空间十分狭小,并非科技金融的主要方向。

科技金融的主要方向是要构建可以大规模培育创新能力与创业能力的早期企业股权和债权市场。我们把早期科创企业的股权与债权称之为“技术资本”。如下图蓝色虚线框中的部分:

11.png

技术资本是从应用基础研发,到产业化前阶段的全部投资,其中包括国家对基础应用领域的市场化投资(比如财政拨款的市场化转型)——国家技术资本,企业的研发投入——企业技术资本,以及科技风险投资——市场技术资本。发展科技金融的核心则是建立发达的技术资本市场。

尽管科技和科技金融概念是中国人的创造,但科技金融的实践从美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兴起就开始了。自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研发公司(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ARD)开始,到硅谷的兴盛,形成了以投资初创企业为主的全球性风投市场,这个市场就是“硅谷(企业端)+大学(研发端)+风投(资本端)+纳斯达克(市场端)”模式,其中,纳斯达克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流动性的出海口,因此形成了美国的科技金融“大江大河”的生态。

美国科技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靠的不仅仅是科创企业的IPO,而是大量上市企业对科创企业的并购(我们称之为技术资产并购)。也就是说,美国科技金融的繁荣,离不开上市公司对优质技术资产的大量并购。上市公司是最天然的孵化器和加速器,技术资产投资与并购市场的活跃,才能提升科创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带来科技金融的繁荣。

有趣的是,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创新,似乎止步于2008年那些导致科技金融危机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上了。除了纳斯达克等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上市与并购的流动性外,迄今为止,华尔街并没有在金融服务科技发明有什么创新。硅谷银行的倒闭,也是一个在金融服务科技上失败的案例。其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起一个成熟且可以完全市场化放大的科技信用贷款模式。

三、科技金融的难题和窘境

人类正在进入技术进步加速时代,全球科技竞争最终也会体现在金融服务科技的科技金融竞争上。发展科技金融首先要解决以下三大难题:

1、流动性难题。近半个世纪来,从美国兴起的风险投资市场已成为金融市场的前端,这个前端市场的流动性决定了科技金融能否兴起,并成为创新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发展科技金融首先要解决早期科创企业股权的流动性问题。

2、相容性难题。科技投资的高风险及收益率的波动性,与货币金融市场低风险与收益率的稳定性之间存在天然的冲突,需要设计能够将二者融合的金融工具。

3、收益率波动难题。由于科技投资的收益波动表现出的风险特征,导致大量闲置社会资本不敢进入科技投资领域,因此需要设计降低收益率波动的金融工具。

美国的科技金融市场解决了流动性难题,但相容性难题与收益率波动难题并未得到解决。

科技创业与风险投资是迄今为止最具风险的经济活动,其风险远高于大航海和古丝绸之路时期的跨洲贸易。

根据Correlation Ventures近10年的统计,小于1倍回报的投资项目,占总投资额的37%,1-3倍回报的项目占总投资额的43%。3倍以上的项目占20%,其中,20倍以上超额回报项目仅占1%。如果从项目数量上来看,小于1倍回报率的项目不到高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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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风险投资有三大特点:

1、高风险——高失败率。

2、高回报——成功项目的高回报率。

3、低流动性——早期科创企业的股权流动性非常低。

这“两高一低”的三大特点产生了科技金融的三大难题;而除了这三大难题,风险投资市场还面临着“看不懂、难估值、退不出”的投资窘境。

我们最常看到的一个现象就是“雪炭无人送,锦上花叠花”。在早期研发到产品化阶段,因风险太大,市场资本望“风”而逃。而一旦经历九死一生到了成长期,市场资本又会蜂拥而至,导致这些企业估值泡沫化。很多公司在上市后账上的大量资金用不出去,只好去做理财或与主业无关的投资。而那些在烧钱阶段最需要金的早期企业则处于营养不良的境地。这就是科技投资的窘境。

如果按照金融市场的划分,靠近货币市场端的银行、保险等机构都是传统金融模式下的服务机构,硅谷银行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不探索新模式和新方法去解决相容性难题,科技金融很难以市场化的形式在商业银行大范围开展起来。

即便是靠近股权端的证券市场也很难直接服务科技。科创板迄今为止还只是一个“科技孤岛”,大部分投资科创企业的股权资本只有通过IPO一条路才能退出,一旦IPO无望,这些投资就很难退出。而一个企业从初创到IPO要经历8-10年甚至更长的历程,这对很多投资机构来讲,也是“不可能的使命”。

四、科技金融之流动性难题

近两年来,国内很多地方政府都设立了投早、投小和投0-1阶段的引导基金,但真实的现状仍然是“大军云集、望风止步”,这个“风”就是风险的“风”。投早的主要风险是投后难以退出的问题。中国风险投资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差,是科技金融市场难以繁荣的瓶颈,因此,早期科创企业股权流动性提升应该是科技金融探索的主要方向。

早期科创企业股权流动性解决方案的要点是解决“科创板孤岛”(即对科创板对早期科创企业无力相助)和“风险投资内湖”(股权流动性差,投资难以退出)的问题。

解决这个难题的思路,是构建以科创板为核心的大技术资本市场(Grand TechCapital Market, GTM)。所谓大技术资本市场,就是覆盖从初创(Startup)到IPO上市,再到上市企业对早期科创企业并购的投资孵化与赋能加速模式,形成一个兼具纵向流动性(由低到高升级转板的路径)与横向流动性(不同市场间直接并购的路径)的“阶梯型全周期技术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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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科创板就是GIM的核心市场。它起到承上启下,纵横流动的枢纽市场作用。

从大技术资本市场(GTM)角度来看,北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似乎都是自成体系的孤岛,相互之间缺少功能性互补与结构差异化的设计。因此,就无法形成中国特色的硅谷创新模式。

构建大技术资本市场(GTM),可以形成纵向与横向的流动性,从而拓展各阶段科创企业股权的流动性,解决“科创板孤岛”和“IPO窄路”,以及投早退不出的问题。各地方政府设立投早引导基金已经面临投早“看不懂、难估值、退不出”等问题,其中,“看不懂”和“难估值”问题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如科技投行来解决,而退出方式只有长周期陪伴企业成长到 IPO上市这一条路,在此期间只能等待其他资本接力才能退出。长周期的等待将大大减少社会资本投资早期科技项目的热情。

GTM模式可以形成从技术资产交易市场(深交所科交中心等)到三大交易所各大资本市场间的流动性。流动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升级方式,另一种是并购方式。升级方式需要设计从资产交易所的精选层升级至北交所或科创板OTC市场,以及从北交所或OTC市场升级转板至科创板的机制。

升级方式应逐步代替弊端横生的“注册审核制”。前者可以尽早进入信息披露的市场视野,在市场关注下,一个企业从早期开始就规范成长,其发展历程一目了然,不会出现后者一次性审核过关,导致不良企业侥幸过关,或者优秀企业没准备好而丧失了IPO上市机会。

GTM模式的建设,需要监管当局和交易所出台支持并购流动的“两高一低”政策,“一高”是并购资产的质量,即聚焦重要领域进口替代的关键技术,新赛道处于国际领先的前沿技术或颠覆性技术。“二高”是作为并购主体的上市公司质量要高,比如,连续三年盈利,经营性现金流充裕。“一低”是科创企业的技术成熟度可以最低于TRL5级(完成试验验证阶段)。GTM可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天然孵化器作用,实现资本市场支持科技的巨大功能。

技术资产并购市场的活跃,将会对中国科技金融的繁荣发挥出不亚于科创板的作用。其与科创板之间将会形成价值互补和功能增益的机制,从而使得中国的技术资本市场从封闭的内陆湖,变成为流动的大江大河。

从国家战略角度,以科创板为核心的GTM应该成为应对外部压力和挑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升级的资本动力引擎。在发现和孵化早期关键技术科的创新资源,尤其是在吸引全球研发端资源方面,GTM将会发挥出科创板的核心牵引与推动的作用。

五、科技金融之相容性难题

(一)硅谷银行倒闭的原因

硅谷银行的失败,是货币金融市场与科技融合的失败。其失败的教训很值得国内正在兴起的科技信用贷款去借鉴。我们把硅谷银行倒闭的原因分析为两类:

1.主流分析

比如外部原因是美联储加息、内部原因是购买资产的期限错配,以及储户单一,等等。

2.另类分析

资产安全的定义错误——高等级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并不等于其价格波动的安全性。这类资产一旦出现价格下跌,就会表现为银行财务上的亏损以及评级的下降,引发储户的恐慌。

机构属性的定位不清——与投资机构不同,银行的资本端流动性很高,一有风吹草动,储户会纷纷撤离,造成流动性危机。

主业不佳的规模扩张——资本规模扩张,但半数现金贷不出去,是缺少客户么?

我们透过硅谷银行主业不佳的分析,发现随着其资本扩张而主营业务却无法同步扩张。因为贷款只能给那些条件非常苛刻的“安全客户”,而这样的客户数量十分有限。

因此,硅谷银行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解决科技金融之相容性的难题。即,商业银行的低风险和低收益率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和成功项目的高收益率不能相容。商业银行只能获得法定的贷款利率而不能接受风险投资的超额回报,同时,风险投资可以接受高失败率,商业银行却不能接受高失败率造成的贷款坏账。

商业银行的普通债权信用因为有资产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加上贷款企业有较为明确的收入可以保障本息支付,其安全性相比早期科创企业的股权信用,要高很多。正因为如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在低风险水平下,会形成市场化的较低收益率——贷款利率。能比其更低的收益率就是国债了。

对于大部分轻资产的科创企业来讲,因为缺少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科技贷比普通贷款更依赖其信用的保障。然而,初创企业的历史短暂,且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科技信用贷款的安全性要比普通贷款差很多。科创企业的高风险,使得这类科技信用的等级非常低,从市场利率的角度,其贷款利率应该远高于普通贷款利率。然而即便贷款利率高到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也难以覆盖全部风险,而且一旦利率超过10%,企业就很难接受这样的贷款。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高风险与低收益特征,决定了科技信用贷款这个最主要的科技金融债权模式无法真正推广。

鉴于美国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远远高于美国国债,一些头部机构的收益率还高于非风险类的其他股权投资的收益率,如果通过投贷联动的模式,用成功项目所获高收益对贷款失败项目做风险补偿的话,科技信用贷款就可以成为一个完全市场化且可以大规模扩张的科技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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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国内在学习硅谷银行的贷款模式中,最为推崇的就是其投贷联动模式。然而,硅谷银行集团虽然设立了硅谷资本这样一个投资机构,但二者之间并未建立起硅谷资本对硅谷银行风险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所谓投贷联动只是一种很表面的增信行为,不过就是同样的客户,资本方也认可并投资而已。

中国也有许多外部投资机构与银行联合的“投贷联动”模式,很多商业银行还设立了独立的投资部门,探索投贷联动模式。然而,这些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自身的风险问题,也就是说,如果项目失败,投资机构和银行都会损失,但项目成功,投资机构也并不会把其超额收益转给银行。

(二)科技信用贷风险覆盖模式

科技信用贷款的风险覆盖模式,就是借助风险投资成功项目的高回报,来对贷款失败损失有一个完整的风险覆盖。该模式的核心,就是要通过可转股债权或认股权证,来实现商业银行不直接投资,但可以通过债权和认股权证交易,获得成功项目的超额收益,并用这部分收益来覆盖失败项目的损失。

风险覆盖有两大原则:

(1)风险分散原则——贷款规模不宜大,做到小额、等额、多份。

(2)风险覆盖模式——每份都要设计固定比例的可转股债权或相应的选择权(认股权证)。

假定在某段时间商业银行以纯信用形式,向早期科创企业做了5笔等额贷款,有3个项目失败,贷款没有收回,确认全额亏损,2个项目成功,收回本息。这时,就需要行使两个成功项目的债转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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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ABCDE五个贷款项目,其中ABD(红色)全额损失,C(绿色)E盈利。然而正常利息收入无法覆盖ABD的损失,因此需要行使CE的债转股权利,以此覆盖项目损失。

假定单个项目可转股债权占贷款额的比例为c(convertible bond),成功项目的股权投资收益率为R,项目失败率为L(假定项目失败为全额损失),该贷款组合收益率为r:

r=R✳c(1-L)-L

可转股债权的比例c越低,对成功项目的投资收益率R的要求就越高。

可以通过这个公式反推R,即如果知道项目的失败率L,以及可转股债权比例c,在给定的贷款利率下,可以算出成功项目的收益率R:

R=(r+L)/c(1-L)

假如一个贷款组合的利率为r=8%,组合失败率为L=30%,组合中所有贷款项目的可转股债权比例为四分之一,c=25%,R=(8%+30%)/25%(1-30%)=217%,也就是成功项目必须实现217%的收益,才能覆盖风险。

上述模拟结果告诉我们,如果按照1:3的“投贷比”,即可转股比例为1/4,只要成功项目的股权价值升值2.2倍,就可以实现不良损失率30%,利率为8%的科技信用贷收益。

只要设计好科技信用贷的风险覆盖机制,就可以在银行体系内形成独立的科技信用贷模式。而这个模式需要一项重要的改革,即是要对考核体系和现有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商业银行的科技信用贷款如果出现坏账,会计入管理团队的绩效考核,而无论怎样“尽职免责”,也难以避免早期科创企业的贷款坏账。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将原本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可转股债权出售的收入,计入到新的设立的科目——科技风险覆盖金,该科目可以冲抵科技贷坏账:如果到年终,收益覆盖损失,可将其转为全年科技贷的平均收益;如果平均收益率高于平均贷款利率,该部分收益可以转至下一个年度,作为未来风险覆盖金的储备。

最后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科技金融的服务对象,大多处于研发烧钱或微利阶段,不是靠经营性收益来偿付本息,而是靠科创企业股权升值后的股权融资来偿付本息。因此,这类科创企业的信用,完全取决于股权升值的预期。因此,科技信用贷款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级需要再建立一个不依赖传统财务指标的评价与估值体系,该体系需要对科创企业的价值增长有正确预判。这个评价与估值体系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如科技投行,提供技术支持。

六、收益率波动难题

(一)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方法

风险投资的高失败率与成功项目的高收益率带来了收益率波动难题。

既然科技金融具有边际效益递增的规律,半个世纪来全球风险投资的规模也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那么可否通过科技金融的金融工程,设计出让更多追求安全收益的社会资本进入到技术资本市场的模式和工具?

风险投资与博彩的共同点就是投中概率低,投中后的回报高,不同点就是风险投资是正和游戏,博彩是负和游戏。因此,如果要想投资到成功项目或中奖,就必须增加投资或投注的数量。假如买下全部彩票,必然能中奖,但回报率为负。假如投资所有科技项目,按照大数法则,也必然能获得正回报。

人们之所以愿意买彩票,原因在于每注彩票的份额很小,但中奖的回报率很高。满足了人们以小博大的心理。但拥有大额资金的投资人往往不会投资高风险项目,他们更愿追求低回报,但安全性更高的项目。因此,风险偏好与投资份额大小呈反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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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可以用以小博大原理设计结构化投资,普通股给人数众多风险偏好高的小额投资人,优先股给少量的风险偏好低的大额投资机构。

比如设计一个投资早期科创企业股权的资产证券化的ABS产品,将普通股分为数量较大,但份额较小的金融产品,比如份额在1000元以内,最高限额每人100份,出售给那些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人。将优先股分为数量小,但份额大的金融产品,出售给机构投资人。优先股可以按照5-8%的收益率优先分配,其余收益归属普通股。机构投资人可以是险资,也可以是风险偏好低的公募基金。

普通股的份额降至1000元以内,是让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青少年有机会参与科创企业的早期投资,这对引导和培育他们对科技的兴趣,以及用零花钱尝试风险投资具有良好的实践意义。1000元是很多青少年的压岁钱,当他们投资某个项目(比如无人机或机器人技术)后,就会高度关注于这些项目的技术和对相关知识的学习。这种大众性的小额投资其实是最好的万众创新模式。因为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创新和创业,但每个人的涓涓细流可以形成技术资本的大江大河。

(二)风险分散的收益率稳定方法

风险分散,其实也是收益的分散。随着投资项目的增加,尽管在投资组合中获得成功项目的概率会增加,同时失败项目的损失也会抵消掉成功项目的超额收益,使得投资组合的平均收益率大幅降低。这相当于是一种对收益率进行削峰填谷的方法,但也是让收益率波动曲线变得更平滑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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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收益率波动指的是按照同样的投资数量和份额,连续投资同样风险水平项目的回报率差异。投资项目越少,收益率波动越大。收益率波动会随着项目的增加而减少,理论上讲,当项目增加的一定数量后,波动率会接近零。当然,在技术进步加速时代,有些早期投资的回报率会远远超过市场预期,波动率会在正数区间增加,比如理论上可能是在6%左右小幅波动,而实际上可能会突破10%。

降低收益率波动的具体操作方法就是通过小份额,多项目的投资组合方式,来分散风险和降低收益率的波动。尽管这样会错过集中投资几个成功项目的高回报率,但投资组合的低收益率低换来的是低风险,只要收益率高于国债,风险水平接近国债,就是可以满足大多数低风险偏好投资人的优质金融产品。

罗闻全(Andrew W. Lo)(MIT斯隆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MIT金融工程实验室主任,MIT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实验室首席研究员,对冲基金Alpha Simplex Group创立者和合伙人)十年前曾提出的一种投资早期项目的模式——Megafund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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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通过证券市场历史数据和计算机模拟分析,发现即便是企业技术资本(R&D投资)和市场技术资本(VC/PE投资)都会望“风”止步的早期项目,如果通过规模庞大的巨型基金Megafund(30亿美元以上规模)对足够多的项目进行分散投资,就可以产生比小型基金更高的平均收益。比如用50亿~150亿美元的Megafund基金做分散投资,可产生8%以上的平均投资回报率。

Megafund模式的特点就是:优选种子,分散投资,巨型基金。用这种模式投资早期高科技项目的回报远高于国债收益率和银行利率,如果做结构化投资,普通股还可以有更可观的收益。

在中国的科技金融的实践中,各地科技引导基金可以借鉴Megafund基金模式,在收益率波动向平滑稳定的过渡探索中,找到一个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且风险水平接近银行信用贷款的组合,这样可以吸引更多储蓄资金、商业保险和社保基金进入到科技金融领域。

随着科技投行等专业中介的兴起,对早期科创企业的价值发现与孵化培育,以及对风险的控制,可以将Megafund的收益率提升,上图的风险水平线下移。

七、科技投行的角色

投资银行是一个已经有几百年历史的传统金融机构。业界有一种说法叫“商业银行创造信用”,其实商业银行中只有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才是信用创造,而投资银行是真正的信用创造者。全世界庞大的股权、债权等证券市场都离不开投资银行的中介作用。正可谓投资银行是工业革命后人类财富增长的金融加速器。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计算机信息时代后,正是美国的风险投资和证券市场,让很多0-1阶段的“车库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为今天全球领先的科技帝国,比如标普TOP5的微软、谷歌、苹果等大型科技企业。产生这个奇迹的“硅谷(科创企业)+风投(技术资本)+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模式已经成为美国,乃至引领全球的科技创新的驱动引擎。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却在2008年陷入了“金融创新”所引发的金融危机中。很多著名的投资银行纷纷在破产和重组中失去了往日的光环。此次金融危机让人们对传统投资银行家们不创造财富、却向他人转嫁风险,让全社会承担金融危机的后果产生了深深的厌恶,后来“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是这种情绪的爆发。

既然“硅谷(科创企业)+风投(技术资本)+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模式已经成功,那么金融创新就应该围绕科技进步,而非金融衍生品这类本质上是零和游戏的投机活动展开。所谓零和游戏,就是无论金融产品设计得多么精妙和复杂,都逃脱不了两个基本逻辑:一是价值不会凭空创造,二是风险不会凭空消失。

近三十年华尔街和硅谷的历史证明,金融不会凭空消除风险,科技却可以无中生有创造价值,因此,科技金融也必然会成为金融创新的趋势。在这个趋势中,投资银行模式的一个重要创新方向就是科技投行。

尽管科创板已开板五年,但真正能够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投资银行还没出现。迄今为止,为科创板服务的中介机构,还都是传统中介机构,比如大多数券商,尤其是IPO上市的保荐人都出身财金专业,对其保荐企业的技术缺乏深刻的理解,比如持续创新能力的评价。而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的财报,仅仅是财务资产的报告,无法描述科创企业核心资产——技术资产的价值。上市律师提供的也仅仅是上市合规性的法律意见,对于技术资产的最大风险之专利权利稳定性基本上没有专业判断能力,对商密资产的保护能力与法律风险也没有分析和判断能力。而近年来刚刚兴起的“科技信用贷”则遇到了科创企业价值/风险评估的难题。因为传统的评级与资产评估机构,且适用于标准化的资产与商品(如土地、房屋,车辆,工业设备和原材料等),对于技术资产这种不依赖于财务数据,偏重创新能力价值的资产十分陌生。

因此,科技金融要想成为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就必须在三大中介机构和传统评估机构之外,探索新型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科技投行也就呼之欲出。

科技投行要拥有以下专业能力:

(1)价值发现——对早期科创企业的研发方向、技术成果以及团队的研发能力有深刻的理解和判断,对其风险点有很准确的把握。

(2)价值重构——完成对科创企业技术资产的构建,包括创新能力和创新激励与保护能力的建设。为科创企业建立“高城深池”的主业疆土,以及业务延展和创新领域的“开疆拓土”。

(3)资产评估——为科创企业提供核心资产的缺陷诊断,为投资机构提供价值/风险评估,包括:投前初筛,投决尽调,投后管理等专业服务。资产评估可以发现初创企业的价值空间和风险点,让更多早期投资者看得懂,可估值,敢投入,能退出,因此科技投行相当于扮演了投资机构的安全带与安全气囊的作用。

(4)资产评级——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创企业的信用评级与增信服务。增信服务包括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风险控制与消除服务。

(5)知识产权运营——为科创企业提供技术许可,如“专利+商密”技术许可,“专利+商密+关键设备/核心原材料”技术许可,以及提供配套的融资租赁等科技金融服务。

(6)投资并购——为上市公司提供并购优质技术资产的物色、评估与收并购服务。为科创企业提供可被孵化和加速的并购主体。

科技投行的基础工具——技术资产评价模型与技术资产估值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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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模型是对技术资产的技术领先性、技术成熟度,技术壁垒与保护能力,技术迭代周期与升级空间,利润增长与市场价值等进行的三维评判。比如资本维度的评判就包括该项目适合独立IPO上市,还是被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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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R公式是彼得林奇的PE/G公式的升维版本。PE/G公式仅仅描述了估值水平与利润增长率的大致关系,但没有考虑风险因素,而风险水平是影响估值水平极其敏感的因子。

PEGR量化了估值-增长-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方便从两个因子推导另外一个因子的估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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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一个小额信贷的纯信用平均风险水平(R=20)下的估值水平为P/E=16倍,如果经过风险管理与控制,风险水平降至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的水平(R=12%),估值可以上升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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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R公式的利润增长率G%和风险水平R(n=1/R)来自六维资产评价模型。因此,六维评价模型不仅仅是对技术资产的全方位定性评价(可以看到很多细节和风险点),还可以为估值模型提炼出成长性和风险水平参数。

科技投行在对科创企业的技术资产构建过程中,通过技术基因(技术的领先性和成熟度等)改造以及其他风险控制,可以直接提升资产价值。

由于科技投行不仅可以扮演早期科创企业专业合伙人的角色,为他们提供全周期技术资产构建等服务,还可以扮演进入Pre-IPO阶段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荐人角色,发挥传统机构所不具备的职能。因此,科技投行也是投资机构的天然合作伙伴,可以与投资机构形成互补的投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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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支持企业“走出去”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评论 曾刚 2024年03月18日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也是引导经济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关键。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离不开金融业的全方位支持。我国银行业顺应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和浪潮,紧跟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全球化发展道路。

一、中企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 对外投资布局升级

在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自2016年起,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先后超过加拿大、日本、德国、英国等经济体。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汇局)2023年9月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达2.45万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为5.3万亿美元。2023年,在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回落的背景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整体逆势上扬。据商务部、国家外汇局统计,2023年,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10418.5亿元,比2022年增长5.7%,其中,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791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9169.9亿元,以人民币计增长16.7%。以上均反映出我国企业特别是非金融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的意愿和能力都在不断增强。

在地域分布上,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近年来呈现重大变化。从《公报》数据看,我国对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的投资2022年均出现回落;对东盟的投资自2019年开始呈现强劲增长态势,2022年末我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占比分别为11.4%和5.6%,显著高于我国对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经济体的直接投资。究其原因,一是随着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的完善,全球范围内通过“避税天堂”进行的对外投资活动有所下降。二是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我国流向共建国家的对外投资增速稳步提升,东盟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最集中的地区。

二、中资银行发挥跨境金融力量 全方位护航中企出海

我国银行业紧跟对外直接投资变化趋势,优化境外布局,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第一,完善全球化战略顶层设计,优化境外机构布局。在实践中,中资银行不断完善战略规划,使全球化经营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有序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管控全球化风险。除邮储银行外的5家国有商业银行境外布局已大体成型,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基本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以及重点市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中资银行在境外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5家一级机构。此外,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方面,中资银行持续优化和完善境外机构布局,致力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网络。截至2023年6月末,已有13家中资银行在50个共建国家设立了145家一级机构。

得益于境外布局和业务摆布的优化调整,中资银行境外经营绩效稳步提升,保持对集团发展的有力支持。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10家代表性中资银行境外资产规模共计17.2万亿元,同比增长6.6%,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为7.9%;境外营收规模共计4003亿元,同比增长2.9%,在集团占比为 9.1%。可见,银行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同时,有效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

第二,不断完善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中资银行积极加大公司金融业务创新,全方位服务“走出去”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和当地企业客户,充分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融资、项目融资等优势产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

在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方面,中资银行不断发挥国际化优势,加强对“一带一路”项目的金融服务;通过与多边金融机构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合计3.1万亿元,大型商业银行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余额约2.3万亿元。中资银行积极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开展良好合作,支持其在全球的项目投资活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行期间,由我国银行倡导设立了“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持续推动金融业合作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该机制已扩展至全球71个国家和地区的164家成员及观察员机构。

第三,积极承担金融企业责任,参与国际规则联通。在持续深度参与国际多边合作方面,中资银行积极推动金融规则的互联互通。2018年我国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截至2022年末已获得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的44家机构的签署和14家机构的支持。2020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巴西开发银行、俄罗斯外经银行、印度进出口银行和南部非洲开发银行5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共同签署《金砖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负责任融资原则备忘录》,倡导将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分析纳入项目评估,充分地考虑了《巴黎协定》原则、最佳公司治理做法,支持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普惠金融等,促进金砖五国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上述合作得到全球金融业界的积极响应,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国银行业“走出去”过程中促进相关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机制,也为金融更好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坚实和有力的支撑。

三、提升金融服务全球化效能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从长期看,我国制度型开放进程不断加快,伴随国际关系发生新变化和人民币国际化实现新突破,我国银行业也将迎来对外开放的新机遇。展望2024年,我国银行业将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质效。

第一,顺应经贸关系变化,优化全球化发展布局。作为企业“走出去”的坚实后盾,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布局应与国家战略方向以及企业的海外金融需求分布相协调,通过建立与企业境外经营体系相匹配的服务网络,有效提升与企业的对接效率,在满足企业海外多元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能加快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释放我国实体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活力。因此,中资银行需要围绕国家战略完善和优化国际区位布局,提升金融与实体的协同效率。

未来,中资银行应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中欧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和自由贸易网络,加快优化全球网点布局、数字化转型和基层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对“走出去”中资企业以及面向中国市场的东道国客户的服务触达水平。

第二,构建全球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方面,中资银行应加快转变境内外机构管理模式,开展资源的有效整合,以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全球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是完善一体化资金支持系统。通过对集团资金的统一调拨,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依靠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弥补海外机构布局不均衡的短板,有效控制银行全球化经营成本,实现金融服务能力的全面升级。二是建立一体化的客户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全球化的客户信息平台,对境内外客户信息实施统一管理,并在境内外机构实现资源共享。此外,在细化海外市场布局的同时,强化对不同客户的差别化服务。三是打造一体化的产品平台。一方面通过集中客户需求信息以及强化境内外机构间的交流与对接,积极研发符合境外市场需求的业务产品,以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带动银行业海外业绩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打造一体化的产品平台带动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宣传与推广,通过产品的品牌效应,使银行的市场形象得到有效提升,为银行业的国际拓展提供更大的竞争优势。

产品与服务创新方面,中资银行应围绕不同类型客户需求,大力提升支付、结算、交易银行等产品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更好地适应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助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核心大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变局中提升韧性,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核心产品、核心市场竞争力。二是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能力,提升远期、掉期、期权、期货、保险等各类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水平,为客户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提供可靠选择。三是进一步增强对世界各地政治、经济、地缘和自然灾害风险的前瞻研判水平,帮助客户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第三,深度融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强化高水平金融规则联通能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中资银行应持续支持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发展,在各离岸人民币市场及我国主要经贸伙伴中加大布局,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提供数字化、综合化人民币金融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投向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等现代制造业与战略新兴产业,推动跨境电商、新型离岸贸易、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跨境人民币使用;完善跨境人民币资产管理体系,打通人民币资金在跨境贸易、直接投资、金融交易之间的使用路径,健全长期债、高收益债、不动产资产、商品基金等产品体系,重点对接海外主权类机构投资者需求;把握数字化变革机遇,加快央行数字货币与支付基础设施探索创新。

金融规则联通方面,中资银行应适应制度型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以中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外双循环为支撑,以中国在全球日益强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依托,推动贸易、投资与金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则、规制和标准的双向输出,为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合作、互利共赢保驾护航。特别是,要围绕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贸易、数据流动等领域,强化规则、标准的制定能力。

第四,提升境外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保障能力。目前,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变动不居,海外市场环境较为复杂,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不足,不仅会影响银行境外机构的平稳运行,制约其境外金融业务的开展,也无法有效满足“走出去”企业的金融需求,让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中处于被动局面。对此,中资银行要着力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在巩固自身国际化收益的同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提质增效奠定基础。一是对银行境外机构面临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评估,在进一步衡量业务的信用、市场、区域客户以及操作风险以外,强化对国别、流动性、系统等风险的把控,加快建立境内与境外的风险缓冲隔离机制,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海外市场风险,防止风险的跨境串联与扩散。二是加强银行境外机构的合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于银行境外机构的监控力度,通过完善境外业务的授权管理、强化对境外机构的考核与审查,对可能出现的境内外法律冲突风险进行全面防范,维护境外机构的稳健发展。三是学习并借鉴国外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与国外银行广泛开展业务以及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强化对于自身风险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改善,构建起符合自身国际化发展需要的科学风控体系,在为银行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更好地帮助“走出去”企业进行风险预判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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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2024展望 ——银行业将聚焦“五篇大文章”产品和服务的探索

评论 曾刚 2024年03月05日

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科技、绿色、数字已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将加速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而制造业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外贸新动能培育也有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与此同时,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支持,对实现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普惠、养老等关乎民生的领域,也是未来政策着力的重点方向。

2024年,银行业将紧紧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方向,积极优化信贷结构,与此同时,围绕客户需求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继续推动实体经济综合成本稳中有降。银行业整体发展,或将有如下几个趋势:

一是信贷增速更加平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货币政策提出了“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的要求,人民银行层面也明确指出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上述背景下,预计2024年银行业信贷增速与经济增速及价格水平的适配性将进一步提高,信贷节奏也将更加平稳。尽管社融、信贷增速较2023年可能有所放缓,但资金空转行为将得到进一步控制,资金运用效率有望提升,有助于经济增长动能的提升。

二是存贷款利率均有下行空间。为实体经济继续恢复向好提供更良好的环境,货币政策层面有适度放松的必要,降准、降息要求客观存在。叠加存量按揭利率下调、城投债务置换、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定价、存款定期化以及贷款结构调整等影响,预计2024年银行业存贷款利率均有下行可能,但总体上,考虑到行业分化与竞争因素,存款利率下行幅度可能会小于贷款,银行业净息差在上半年仍有小幅下降的可能。从长期看,随着市场预期趋稳、有效信贷需求回升,不排除银行业息差在2024年出现见底回升的拐点。

三是风险整体保持稳定。随着宏观政策力度的强化,以及针对部分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密集出台,城投债以及房地产领域的潜在风险将得到有效缓释。尽管部分风险仍待时间暴露和消化,但从银行业整体来看,预计2024年不良率总体将保持平稳,不良生成率维持稳定,银行业整体风险可控,部分信贷结构较好、风险处置充分的银行,整体不良率还可能稳中趋降。

四是资本补充需求会有所上升。从监管方面看,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简称《资本办法》),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本办法》的发布,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进入新阶段,未来较长时间内,准备、实施、应用新资本监管规制是中国银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除《资本办法》的正式实施外,4家国有大型银行还面临着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达标的要求,客观上有发行损失与吸收工具(TLAC)的需要。而从银行自身发展来看,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的支持,持续的资本补充也必不可少,预计在2024年,各类银行的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TLAC工具(4家国有大型银行)的发行量将有所上升。考虑到金融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优质资产较为缺乏,充足的市场需求能为银行各类资本工具发行提供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是信贷结构优化加速。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银行业长期的发展重点指明了方向。此外,人民银行将设立信贷市场司,重点做好“五篇大文章”相关工作。预计2024年政策端将加强对银行业信贷投向的引导,在继续加强和扩大已有的普惠、绿色、三农以及养老等专项再贷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外,还会探索整合支持科技创新和数字金融领域的新工具。在上述背景,2024年,银行业将聚焦“五篇大文章”产品和服务模式的探索,相关领域的创新和投放规模有望出现显著增长,其中,前期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养老金融、科技金融领域,可能会迎来系统性的突破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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