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方向,也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是我国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也是巨大的碳汇系统;在全球气候风险持续上升背景下,我国农业气候韧性相对不足。建设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推动农业转型发展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和关键方面。实践中,转型农业项目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商业性和盈利性较弱等特点,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构建与之适配的金融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
一、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
我国拥有广阔的农业用地和庞大的农村人口,农业碳排放已成为仅次于能源活动、工业生产的我国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以及第一大氧化亚氮排放源(主要为农用地排放和动物粪便管理排放)和第二大甲烷排放源(主要为动物肠道排放和水稻种植排放)。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公布了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具体情况。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30.3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农业活动为7.9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6.1%。同时,农业是对气候变化最为敏感的产业部门之一,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影响显著区,气候变化会严重影响我国作物生产和粮食安全。一是作物种植方式和传统产区边界变化,导致农作物种植界限北移和优势产区转移,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面临深刻调整。二是农业气象灾害加剧,病虫害风险加剧,尤其是威胁气候敏感生态脆弱地区的粮食安全,对农作物和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国内农产品供需市场改变和国际贸易格局调整。我国农业碳排放“高总量”的产业现状和农业气候“高敏感”的产业属性决定了推动农业低碳转型、提高气候韧性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在顶层设计、专项行动和金融赋能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支持农业转型发展,推动农业从“高投入-高产出-高排放”向“低投入-高产出-低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型。一方面推动种植业减排固碳、养殖业减污降碳、农机节能减排、草原固碳增汇,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另一方面,加强高抗性品种选育、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建设气候适应型农业。
二、农业转型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及融资难题
(一)建立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面临挑战
一是经济性方面,如何平衡和兼顾农业增产与减排。我国是人口大国,对粮食、蔬菜和肉类的需求巨大,在减排的同时保持较高的粮食产量,短期任务艰巨。二是减排固碳方面,农业“碳源”和“碳汇”的基础还未摸清,农业减排潜力尚需进一步挖掘。对于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监测和数据支撑体系,导致难以评估其环境影响并进行有效监管。三是气候适应性方面,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较弱,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存在短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慢,设施农业规模偏小。同时,我国耕地退化加剧,土壤耕层变浅,造成农作物抗逆性偏低,温度极端变化和土地盐碱化等环境胁迫制约农作物产量。四是资金投入方面,改变传统农业“高能耗、高排放”生产方式,普及农业现代化设施、技术革新等,涉及大量经费投入与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项目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二)项目属性对投融资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近期发布的报告《气候变化2023》显示,在气候减缓与适应性方面,农业在所有行业中面临的资金缺口最大,距离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需资金相差10-31倍。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结合转型农业项目属性和特点,探索构建与之精准适配的,多维度、广覆盖,满足处于不同阶段、不同风险水平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投融资体系。一是固定资产投入高,融资需求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转型农业项目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生产方式。不论是高标准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或是集约化、数智化、清洁化改造等技改项目,均需要生产资料的密集投入和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融资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盈利能力较低。农业项目天然具有投入周期长、盈利空间小、季节性波动和风险性较高等特点。以抗旱、耐涝、耐高温、抗病虫等抗逆作物品种选育为例,新品种培育周期往往需要5至10年,从研发到上市并实现营收的过程漫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对金融机构的项目识别、风险承受、价值判断能力提出了挑战。三是环境价值的转化实现方式仍需完善。农业具备碳源、碳汇双重属性,挖掘农业碳汇的资产属性,将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是激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减排固碳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农业碳汇市场的发展较为滞后,农业碳汇产品供给不足,对农业碳金融的融资机制设计、产品创新提出较高要求。四是投融资需求差异化、多元化。农业减排固碳是涉及多细分领域、产业链环节以及生产经营者协同的系统性工程,以新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尤为旺盛。针对不同主体及场景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需要全面统筹、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和服务手段,实现金融活水的精准浇灌。
三、多元化金融服务手段支持农业转型发展的创新实践
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内外都在积极探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和建设气候适应型农业。从国际视角来看,发达国家更趋成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气候投融资体系。国内金融机构也在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融资条件与企业碳减排表现挂钩
推广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银团等创新产品,通过结构化设计,激励企业制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满足涉农企业的低碳转型资金需求。如,2021年欧洲领先的食品供应和配送企业Greenfood集团发行10.5亿瑞典克朗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利率与企业的科学碳目标设定、碳减排表现、食物浪费减少目标相挂钩。2022年,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牵头,与全球植保和种业龙头先正达集团(Syngenta)签订45亿美元的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利率与先正达集团的农业碳捕获和碳减排绩效挂钩,鼓励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打通农业碳汇的生态价值实现渠道
创新碳汇收益权融资,将农业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提高项目的商业可持续性。如,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行全球首单森林绿色债券,用于支持森林碳汇和防止毁林项目,创造性地将碳信用作为票息支付方式之一,投资者可在碳市场出售该碳信用获得相应资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分行推出“双碳”权益质押贷款,包括碳汇权益质押贷款和林业碳票质押贷款两款子产品,审批效率高、贷款利率优惠,填补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和FFCER(福建林业碳汇)两种机制之外的碳汇权益质押融资空白。中国农业银行浙江湖州分行推出森(竹)林碳汇贷,围绕林地流转、平台收储、集约经营、统一交易、收益反哺的碳汇收储交易过程,设计涵盖竹林碳汇产生端、收储端、需求端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
(三)创新特殊用途信贷产品支持转型项目资金需求
创新特殊用途信贷产品,匹配差异化信贷资源,满足转型农业项目经常性、大规模资金需求。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种业贷”产品,通过将种业企业科创能力、活体资产及部分生产经营数据等转变为可量化的信用资产,增强种业企业的融资可得性。2023年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首创“农机贷”金融服务,在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农机产业集群发展等领域匹配专项差异化政策,为农机装备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和购机农户提供金融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安徽分行创新推出“贷款+保理E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将“高标准农田”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加强农田防护、水土保持的同时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推出“黄河系列贷”,围绕黄河战略重点领域,创新推出9大类36项产品,一揽子解决生态修复、节水防洪、乡村建设等领域对资金需求旺盛、但缺乏专项金融产品的痛点。
(四)以股权投资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
运用股权投资等权益型融资方式解决农业转型面临的资本金短缺问题,通过投贷联动为农业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如,全球首支专注于气候韧性和适应性的私募股权基金CRAFT,通过将财务利益与气候韧性目标相协调,寻求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典型投资标的包括专注于智能农业技术的初创企业。上置资产等创投机构以股权方式投资种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江苏思威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科创企业,支持企业研发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商业银行服务农业转型发展的推进重点
建设低碳转型和气候适应型农业,是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三重属性。农业可持续发展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商业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的主力军,应将服务农业转型发展作为经营布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推动“商行+投行”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用和落地见效。一方面,通过包括信贷、债券、股权、基金、顾问等在内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丰富农业气候投融资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搭建合作生态,引导金融及智力资本流向农业减排固碳及适应气候变化的各个领域,提升农业气候投融资的可获得性。
(一)夯实信贷融资产品矩阵基础
信贷产品是当前农业转型融资的压舱石,可研究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专项再贷款等,匹配差异化授信、利率定价、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加大农业减排固碳领域信贷支持。具体来看,一是资金投向领域与绿色金融相衔接,满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领域项目需求,实现减污、降碳、增汇、发展协同推进。二是融资机制创新与转型金融相融合,重点聚焦大型农业生产贸易及加工企业。设置可持续发展挂钩机制,将贷款利率与企业碳排放强度、单位产值能耗、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零碳产品等环境绩效表现指标动态关联,激励企业采取绿色低碳的生产经营方式。三是融资主体需求与普惠金融相兼容,围绕传统农户及中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气候韧性及减排固碳方面的融资需求,通过创新拓展合格抵质押物范围、加强银政银保合作等方式,健全完善低碳农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大主题债券承销及投资力度,助力低碳转型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品种、多用途的债券融资工具,为农业气候韧性设施建设及减排项目提供直接融资。一是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在内的特定用途类债券,助力气候智慧型农业生产、农村电网建设等符合要求的项目获得融资。二是助力金融机构通过相应特定用途类债券,或结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气候韧性分类框架》等指引标准,探索发行气候韧性债券,募集较低成本资金,专门用于投向节水灌溉等农业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为大型农业贸易及生产企业承销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围绕减排增汇创新设置挂钩指标,激励监督发行人进行高质量信息披露,推动头部农业企业及供应链的低碳转型。
(三)完善权益性金融产品体系,解决资本金短缺问题
针对农业项目权益性资金不足问题,可探索引入“差异化资本”满足不同类型股权融资需求。一是对商业性、成长性较强的赛道,如生物育种、生物合成学等重点技术领域,因地制宜设立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撬动并聚合能够良好平衡风险、收益及流动性的社会资本,专业化运作、高效识别并引导资金流向技术实力强、经济可行性高的科研创业项目及低碳农业生产建设场景。二是对商业性较弱的赛道,探索引入政策性银行、地方政府资金等“责任资本”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的LP,支持满足条件的从事减排固碳技术革新及低碳农业科创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
(四)以资产证券化拓展农业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渠道
以资产证券化盘活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提高产业方转型意愿与投资积极性。一是以低碳农业产业链核心链主企业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帮助上下游生产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压力。二是用于为农业低碳转型的金融及服务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例如投向农业减排固碳领域的涉农惠农信贷资产证券化,智慧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等;三是聚焦梳理低碳农业产业园区、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高前期投入、长运营周期的建设场景,培育适合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项目,探索以项目PPP未来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提升社会资本退出可行性与投资积极性。
(五)加强生态价值转化融资创新
基于大农业范畴的碳汇项目,开发CCER相关的抵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探索将核定的农业碳汇收益权或预期收益权纳入合格押品范围,为权益所有者提供贷款等债务融资服务。通过将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帮助碳汇权益所有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流动性支持,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减排固碳的意识和意愿。
农村信用社体系(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2003年农信社改革试点后,除直辖市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均选择设立省联社以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所谓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成立20多年来,省联社为辖区农信社在甩掉历史包袱、搭建系统平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急剧变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开始逐渐显现,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粗略分析起来,省联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与权责关系未理顺,权责利不统一;二是省联社定位不清、功能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与服务农信机构的现实需要;三是辖内机构数量多、差异大,部分规模偏小的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弱、生存能力差,蕴藏金融稳定隐患;四是客户群体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运营管理成本高;五是经营管理理念、技术、人才等存在短板,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以及科技应用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等等。
有鉴于上述问题,近年来,政策层面开始推动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化险工作。从2017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就连续提出“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抓紧研究制定省联社改革方案”“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等要求,并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2019年1月29日,央行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省联社的改革路径,理顺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强调了农信社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的独立性,淡化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突出专业化服务功能。2019年12月,原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再次要求,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2020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出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文件,推动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1年10月,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同意,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正式开启。
探索组建地市农商行
从过去几年的改革进展来看,各省(区)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一省一策”的改革路径,但在已获批方案中,多数省(区)选择了“联合银行”的模式。在具体实施中,部分选择“联合银行”模式的省区,在改革过程中,以地级市为基础,对部分(或全部)县域农合机构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地级市农商银行。
地市级农商银行的发展早已有之,2009年底,江苏常州市辖内的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并发起设立的江南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地区开始对地市级农商银行进行探索和设立。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先后已有广东肇庆,辽宁盘锦,江苏徐州,河南平顶山、新乡、三门峡,四川乐山、绵阳等组建了地市级的农商银行。
需要指出的是,组建地市级的农商行并不是对省联社改革模式的替代,而是省联社改革化险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在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四川省明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截至目前,四川省已经实现地市级农商银行在21个市州的全覆盖。
在推进省联社改革的大背景下,探索组建市级农商行有其现实的意义。特别是在“联合银行”模式下,如果县域经济发达、经营环境较好,基层法人(县域农金机构)经营能力较强,且省级平台(省级联合银行)管理和支撑能力强大,那完整保持县域法人是改革成本最低,也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但如果县域经济规模偏小,基层法人经营能力有限,而且存量风险积累难以靠自身发展来化解的话,简单地保留原有县域法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即便在联合银行组建过程中,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进行注资,也只能达到“输血”救助的效果。正如笔者在前文提及,下辖机构数量多、规模过小导致风险低、能力差,本身就是某些省联社运行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组建的“农商联合银行”对原有基层法人照单全收,恐怕难以达到标本兼治效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必然会导致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在省联社改革的过程中,适度地通过兼并重组的手段来组建地市级农商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在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的同时,可以进一步优化基层法人的股权和治理结构,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夯实其稳健发展的基础。值得强调的是,以地级市为基础统一法人,也不会偏离农金机构立足本地、服务三农的经营定位。其一,地级农商行的组建并非全国铺开,更多是各地根据自身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来选择,目前来看,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东北,以及东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总量以及机构规模都偏小,整合后仍属于中小金融机构范畴。其二,合并后的地级市农商行能够利用规模优势,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其三,适度的合并可以加强农金机构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实力。合并可以增强农商行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健性,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其四,可以促进金融创新和产品多样化,在城镇化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地级市机构的整合,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更好服务客户金融需求的升级。
因地制宜发展地市农商行
从长远看,省联社改革以及作为其具体方案中一环的组建地级市农商行,并不是“一刀切”的行政推动,必须在实践中,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在完善机构合并、重组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省级平台的管理赋能,为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持,并由此实现新一轮农金改革的预期目标。
第一,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时,必须考虑当地经济和金融需求的特点,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模式,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策略。尽管相对于以往的县域法人,地市级农商银行具有更强的规模优势,但规模优势是否能转化为真正的竞争优势,还在于合并后的银行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资源的整合,并能否通过这种整合达到“1+1>2”的协同增效。这给经营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此外,由于规模更大,在经营中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可能比原有的县域法人更为复杂,这意味着地级农商行组建中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为保障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提升省级农商银行的服务能力。除极少数省份的部分地区外,多数新组建的地级市农商行仍在省级平台(省联社)的管理之下。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对科技、人才的投入需求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也离不开省级平台(相关省份改革中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全方位赋能。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来更好地支持基层法人(包括地级市农商行在内)的发展,具体包括:提供资金调剂、清算等金融服务,增强基层法人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利用大数据,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创新,提升基层法人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来拓展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渠道,通过移动银行、在线平台等方式为农村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等等。
第三,夯实自身可持续发展基础。地级市农商行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自身的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一是优化治理结构。在合并组建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符合监管政策导向和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依托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科技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便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数字化服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客户多样化需求。三是拓展业务范围。利用规模和市场范围拓展的契机,结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农村居民城镇化过程中的新型金融需求,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覆盖。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防控各类风险,保证资产质量。运用大数据、AI等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防控的前瞻性。五是加强人才建设。实施人才强银战略,通过多渠道招揽专业人才,并根据业务发展趋势,强化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团队整体能力。六是加强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组建地级市农商行的契机,塑造优质的企业文化和形象,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银行竞争的“软实力”。
农村信用社体系(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2003年农信社改革试点后,除直辖市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均选择设立省联社以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所谓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成立20多年来,省联社为辖区农信社在甩掉历史包袱、搭建系统平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急剧变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开始逐渐显现,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粗略分析起来,省联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与权责关系未理顺,权责利不统一;二是省联社定位不清、功能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与服务农信机构的现实需要;三是辖内机构数量多、差异大,部分规模偏小的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弱、生存能力差,蕴藏金融稳定隐患;四是客户群体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运营管理成本高;五是经营管理理念、技术、人才等存在短板,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以及科技应用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等等。
有鉴于上述问题,近年来,政策层面开始推动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化险工作。从2017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就连续提出“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抓紧研究制定省联社改革方案”“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等要求,并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2019年1月29日,央行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省联社的改革路径,理顺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强调了农信社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的独立性,淡化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突出专业化服务功能。2019年12月,原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再次要求,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2020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出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文件,推动新一轮农信社改革。2021年10月,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同意,新一轮的省联社改革正式开启。
一、探索组建地市农商行
从过去几年的改革进展来看,各省(区)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一省一策”的改革路径,但在已获批方案中,多数省(区)选择了“联合银行”的模式。在具体实施中,部分选择“联合银行”模式的省区,在改革过程中,以地级市为基础,对部分(或全部)县域农合机构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地级市农商银行。
地市级农商银行的发展早已有之,2009年底,江苏常州市辖内的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并发起设立的江南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地区开始对地市级农商银行进行探索和设立。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先后已有广东肇庆,辽宁盘锦,江苏徐州,河南平顶山、新乡、三门峡,四川乐山、绵阳等组建了地市级的农商银行。
需要指出的是,组建地市级的农商行并不是对省联社改革模式的替代,而是省联社改革化险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在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四川省明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截至目前,四川省已经实现地市级农商银行在21个市州的全覆盖。
在推进省联社改革的大背景下,探索组建市级农商行有其现实的意义。特别是在“联合银行”模式下,如果县域经济发达、经营环境较好,基层法人(县域农金机构)经营能力较强,且省级平台(省级联合银行)管理和支撑能力强大,那完整保持县域法人是改革成本最低,也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但如果县域经济规模偏小,基层法人经营能力有限,而且存量风险积累难以靠自身发展来化解的话,简单地保留原有县域法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即便在联合银行组建过程中,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进行注资,也只能达到“输血”救助的效果。正如笔者在前文提及,下辖机构数量多、规模过小导致风险低、能力差,本身就是某些省联社运行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组建的“农商联合银行”对原有基层法人照单全收,恐怕难以达到标本兼治效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必然会导致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在省联社改革的过程中,适度地通过兼并重组的手段来组建地市级农商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在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的同时,可以进一步优化基层法人的股权和治理结构,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夯实其稳健发展的基础。值得强调的是,以地级市为基础统一法人,也不会偏离农金机构立足本地、服务三农的经营定位。其一,地级农商行的组建并非全国铺开,更多是各地根据自身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来选择,目前来看,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东北,以及东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总量以及机构规模都偏小,整合后仍属于中小金融机构范畴。其二,合并后的地级市农商行能够利用规模优势,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其三,适度的合并可以加强农金机构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实力。合并可以增强农商行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健性,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其四,可以促进金融创新和产品多样化,在城镇化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地级市机构的整合,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更好服务客户金融需求的升级。
二、因地制宜发展地市农商行
从长远看,省联社改革以及作为其具体方案中一环的组建地级市农商行,并不是“一刀切”的行政推动,必须在实践中,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在完善机构合并、重组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省级平台的管理赋能,为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持,并由此实现新一轮农金改革的预期目标。
第一,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时,必须考虑当地经济和金融需求的特点,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模式,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策略。尽管相对于以往的县域法人,地市级农商银行具有更强的规模优势,但规模优势是否能转化为真正的竞争优势,还在于合并后的银行是否能够真正实现资源的整合,并能否通过这种整合达到“1+1>2”的协同增效。这给经营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此外,由于规模更大,在经营中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可能比原有的县域法人更为复杂,这意味着地级农商行组建中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为保障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提升省级农商银行的服务能力。除极少数省份的部分地区外,多数新组建的地级市农商行仍在省级平台(省联社)的管理之下。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对科技、人才的投入需求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地级市农商行的发展,也离不开省级平台(相关省份改革中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全方位赋能。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来更好地支持基层法人(包括地级市农商行在内)的发展,具体包括:提供资金调剂、清算等金融服务,增强基层法人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利用大数据,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创新,提升基层法人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来拓展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渠道,通过移动银行、在线平台等方式为农村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等等。
第三,夯实自身可持续发展基础。地级市农商行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自身的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一是优化治理结构。在合并组建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符合监管政策导向和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依托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科技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便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数字化服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客户多样化需求。三是拓展业务范围。利用规模和市场范围拓展的契机,结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农村居民城镇化过程中的新型金融需求,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全方位覆盖。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防控各类风险,保证资产质量。运用大数据、AI等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防控的前瞻性。五是加强人才建设。实施人才强银战略,通过多渠道招揽专业人才,并根据业务发展趋势,强化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团队整体能力。六是加强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组建地级市农商行的契机,塑造优质的企业文化和形象,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银行竞争的“软实力”。
科技金融是人类进入技术进步加速时代,传统金融与科技创新融合的新趋势。这个趋势遇到了三大难题:“相容性难题”“流动性难题”和“收益率波动难题”。其中,美国只解决了“流动性难题”,而中国三个难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从科技金融的定义,理论基础框架,到实践的瓶颈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索,期望能够为中国科技金融的实践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一、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分
(一)科技概念
科技金融中的科技是一个很丰富的概念。科技一词包含了两个内容:科技创新+科技创业。科技一词又包含了两个内容:科学+技术(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单地说,科学是原理发现,技术是方法实现。但科学≠技术。那种认为卡脖子技术是因为中国科学落后所致的观点是误区。世界上很多先进的技术并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突破上,大量先进技术都是长期经验积累与不断局部创新、小步迭代升级所致,比如,航空发动机和光刻机等。把科学摆在技术之前,甚至之上,会让很多人误以为卡脖子技术需要科学家来解决,大学和科研机构是创新的主体与源头,国家要加大对这些部门的投入。
推动技术进步的领头羊是企业,主要是行业的领军企业以及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苹果、谷歌、英伟达和SpaceX的领先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大语言模型GPT,视频生成模型Sora,以及未来更加广泛应用的人工通用智能AGI,都是企业研发出来的。大学与科研机构不是创新驱动的核心,他们要为企业服务,而不能以科学的名义成为高高在上的象牙塔。大学和科研机构可以在前沿技术的基础研究和跨学科融合等领域发挥出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但所有应用研究都应被需求牵引,由市场主导。这就产生了科技创业这个重要的经济行为。
科技创业时代就是研发人走出象牙塔,走向市场的“新大航海”时代。如果说科技创新是船的话,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就是大海。
简而言之,科技是从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到发明与创新的商业化的全过程,是从研发端到市场端的企业行为与创业活动。因此,科技事业单靠科学家和研发人员实现不了,还需要依靠创业者的企业家精神、风险投资人的冒险精神,以及鼓励风险投资的科技金融市场。
(二)金融创新
多数人印象中的金融创新,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肇事者——华尔街那些金融工程师们发明的金融衍生品。科技金融也是金融创新,但两种金融创新的最大不同是,华尔街的金融创新是让风险“凭空消失”,而科技金融是让价值“无中生有”。那些金融衍生品并未让风险消失,只是转嫁了风险。而今天世界上最高市值的科技公司,如谷歌、微软和苹果,都是被风险投资“从无到有”孕育出来的。
如果说,传统金融是基于财务历史数据的商业信用创造,科技金融则是基于科技成果的商业价值和持续创新能力预期的科技信用创造。二者的区别也界定了传统金融与科技金融的边界:凡是能够通过财务数据判断价值的资产,都可以归类于传统金融;凡是需要以科技成果的创新属性(比如,领先性、技术壁垒、技术迭代周期等)、持续研发能力,以及创新保护能力(知识产权体系)来判断价值的资产(我们称之为“技术资产”),都可以归类为科技金融。比如,现在投资谷歌的股票和大疆的股权就是传统的金融投资行为,而能在1996年谷歌创业初期和2007年大疆创业初期对他们进行投资就是科技金融的投资行为。
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不同就是,传统金融存在经济要素投入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而科技金融打破了这个规律,产生了边际效用递增的新规律。这个边际效用递增规律可以通过二战后技术进步推动的世界经济发展史来观察到。近百年来,尤其近三十年来,人类经济和财富的爆炸性增长,其根本原因既不是奥地利学派或新古典主义学派,也不是凯恩斯学派的经济模式所致,而是科技进步推动所致。市场自发秩序存在了数千年,在工业革命之前产生不了今天的物质丰富与经济繁荣。今天金融市场的跨国流动性以及证券资产成为主要财富形式,也是拜科技进步所赐。没有科技进步,金融可能还停留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地区的高利贷阶段,或是宋朝交子和山西票号的阶段。
二、科技金融的底层架构
今天国家推动的科技金融,显然不只是科创企业IPO上市的过程,而是要从根本上实现“金融服务科技”的国家战略。如果仅仅是企业上市,那依然还是传统金融模式。
金融服务科技,首先要建立科技金融的底层架构,这个架构可以实现科技信用的创造、流动与经济内生动力的产生。科技信用产品主要有三种:
1、科创企业的股权。
2、科创企业的债权。
3、以知识产权为收益主体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针对可以交易或者可做技术许可的高价值知识产权所组成资产包的证券化,由于这是脱离创新和创业主体的知识产权收益权的证券化,其市场空间十分狭小,并非科技金融的主要方向。
科技金融的主要方向是要构建可以大规模培育创新能力与创业能力的早期企业股权和债权市场。我们把早期科创企业的股权与债权称之为“技术资本”。如下图蓝色虚线框中的部分:
技术资本是从应用基础研发,到产业化前阶段的全部投资,其中包括国家对基础应用领域的市场化投资(比如财政拨款的市场化转型)——国家技术资本,企业的研发投入——企业技术资本,以及科技风险投资——市场技术资本。发展科技金融的核心则是建立发达的技术资本市场。
尽管科技和科技金融概念是中国人的创造,但科技金融的实践从美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兴起就开始了。自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研发公司(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ARD)开始,到硅谷的兴盛,形成了以投资初创企业为主的全球性风投市场,这个市场就是“硅谷(企业端)+大学(研发端)+风投(资本端)+纳斯达克(市场端)”模式,其中,纳斯达克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流动性的出海口,因此形成了美国的科技金融“大江大河”的生态。
美国科技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靠的不仅仅是科创企业的IPO,而是大量上市企业对科创企业的并购(我们称之为技术资产并购)。也就是说,美国科技金融的繁荣,离不开上市公司对优质技术资产的大量并购。上市公司是最天然的孵化器和加速器,技术资产投资与并购市场的活跃,才能提升科创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带来科技金融的繁荣。
有趣的是,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创新,似乎止步于2008年那些导致科技金融危机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上了。除了纳斯达克等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上市与并购的流动性外,迄今为止,华尔街并没有在金融服务科技发明有什么创新。硅谷银行的倒闭,也是一个在金融服务科技上失败的案例。其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起一个成熟且可以完全市场化放大的科技信用贷款模式。
三、科技金融的难题和窘境
人类正在进入技术进步加速时代,全球科技竞争最终也会体现在金融服务科技的科技金融竞争上。发展科技金融首先要解决以下三大难题:
1、流动性难题。近半个世纪来,从美国兴起的风险投资市场已成为金融市场的前端,这个前端市场的流动性决定了科技金融能否兴起,并成为创新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发展科技金融首先要解决早期科创企业股权的流动性问题。
2、相容性难题。科技投资的高风险及收益率的波动性,与货币金融市场低风险与收益率的稳定性之间存在天然的冲突,需要设计能够将二者融合的金融工具。
3、收益率波动难题。由于科技投资的收益波动表现出的风险特征,导致大量闲置社会资本不敢进入科技投资领域,因此需要设计降低收益率波动的金融工具。
美国的科技金融市场解决了流动性难题,但相容性难题与收益率波动难题并未得到解决。
科技创业与风险投资是迄今为止最具风险的经济活动,其风险远高于大航海和古丝绸之路时期的跨洲贸易。
根据Correlation Ventures近10年的统计,小于1倍回报的投资项目,占总投资额的37%,1-3倍回报的项目占总投资额的43%。3倍以上的项目占20%,其中,20倍以上超额回报项目仅占1%。如果从项目数量上来看,小于1倍回报率的项目不到高达48%。
总结风险投资有三大特点:
1、高风险——高失败率。
2、高回报——成功项目的高回报率。
3、低流动性——早期科创企业的股权流动性非常低。
这“两高一低”的三大特点产生了科技金融的三大难题;而除了这三大难题,风险投资市场还面临着“看不懂、难估值、退不出”的投资窘境。
我们最常看到的一个现象就是“雪炭无人送,锦上花叠花”。在早期研发到产品化阶段,因风险太大,市场资本望“风”而逃。而一旦经历九死一生到了成长期,市场资本又会蜂拥而至,导致这些企业估值泡沫化。很多公司在上市后账上的大量资金用不出去,只好去做理财或与主业无关的投资。而那些在烧钱阶段最需要金的早期企业则处于营养不良的境地。这就是科技投资的窘境。
如果按照金融市场的划分,靠近货币市场端的银行、保险等机构都是传统金融模式下的服务机构,硅谷银行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不探索新模式和新方法去解决相容性难题,科技金融很难以市场化的形式在商业银行大范围开展起来。
即便是靠近股权端的证券市场也很难直接服务科技。科创板迄今为止还只是一个“科技孤岛”,大部分投资科创企业的股权资本只有通过IPO一条路才能退出,一旦IPO无望,这些投资就很难退出。而一个企业从初创到IPO要经历8-10年甚至更长的历程,这对很多投资机构来讲,也是“不可能的使命”。
四、科技金融之流动性难题
近两年来,国内很多地方政府都设立了投早、投小和投0-1阶段的引导基金,但真实的现状仍然是“大军云集、望风止步”,这个“风”就是风险的“风”。投早的主要风险是投后难以退出的问题。中国风险投资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差,是科技金融市场难以繁荣的瓶颈,因此,早期科创企业股权流动性提升应该是科技金融探索的主要方向。
早期科创企业股权流动性解决方案的要点是解决“科创板孤岛”(即对科创板对早期科创企业无力相助)和“风险投资内湖”(股权流动性差,投资难以退出)的问题。
解决这个难题的思路,是构建以科创板为核心的大技术资本市场(Grand TechCapital Market, GTM)。所谓大技术资本市场,就是覆盖从初创(Startup)到IPO上市,再到上市企业对早期科创企业并购的投资孵化与赋能加速模式,形成一个兼具纵向流动性(由低到高升级转板的路径)与横向流动性(不同市场间直接并购的路径)的“阶梯型全周期技术资本市场”。
如图所示,科创板就是GIM的核心市场。它起到承上启下,纵横流动的枢纽市场作用。
从大技术资本市场(GTM)角度来看,北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似乎都是自成体系的孤岛,相互之间缺少功能性互补与结构差异化的设计。因此,就无法形成中国特色的硅谷创新模式。
构建大技术资本市场(GTM),可以形成纵向与横向的流动性,从而拓展各阶段科创企业股权的流动性,解决“科创板孤岛”和“IPO窄路”,以及投早退不出的问题。各地方政府设立投早引导基金已经面临投早“看不懂、难估值、退不出”等问题,其中,“看不懂”和“难估值”问题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如科技投行来解决,而退出方式只有长周期陪伴企业成长到 IPO上市这一条路,在此期间只能等待其他资本接力才能退出。长周期的等待将大大减少社会资本投资早期科技项目的热情。
GTM模式可以形成从技术资产交易市场(深交所科交中心等)到三大交易所各大资本市场间的流动性。流动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升级方式,另一种是并购方式。升级方式需要设计从资产交易所的精选层升级至北交所或科创板OTC市场,以及从北交所或OTC市场升级转板至科创板的机制。
升级方式应逐步代替弊端横生的“注册审核制”。前者可以尽早进入信息披露的市场视野,在市场关注下,一个企业从早期开始就规范成长,其发展历程一目了然,不会出现后者一次性审核过关,导致不良企业侥幸过关,或者优秀企业没准备好而丧失了IPO上市机会。
GTM模式的建设,需要监管当局和交易所出台支持并购流动的“两高一低”政策,“一高”是并购资产的质量,即聚焦重要领域进口替代的关键技术,新赛道处于国际领先的前沿技术或颠覆性技术。“二高”是作为并购主体的上市公司质量要高,比如,连续三年盈利,经营性现金流充裕。“一低”是科创企业的技术成熟度可以最低于TRL5级(完成试验验证阶段)。GTM可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天然孵化器作用,实现资本市场支持科技的巨大功能。
技术资产并购市场的活跃,将会对中国科技金融的繁荣发挥出不亚于科创板的作用。其与科创板之间将会形成价值互补和功能增益的机制,从而使得中国的技术资本市场从封闭的内陆湖,变成为流动的大江大河。
从国家战略角度,以科创板为核心的GTM应该成为应对外部压力和挑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升级的资本动力引擎。在发现和孵化早期关键技术科的创新资源,尤其是在吸引全球研发端资源方面,GTM将会发挥出科创板的核心牵引与推动的作用。
五、科技金融之相容性难题
(一)硅谷银行倒闭的原因
硅谷银行的失败,是货币金融市场与科技融合的失败。其失败的教训很值得国内正在兴起的科技信用贷款去借鉴。我们把硅谷银行倒闭的原因分析为两类:
1.主流分析
比如外部原因是美联储加息、内部原因是购买资产的期限错配,以及储户单一,等等。
2.另类分析
资产安全的定义错误——高等级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并不等于其价格波动的安全性。这类资产一旦出现价格下跌,就会表现为银行财务上的亏损以及评级的下降,引发储户的恐慌。
机构属性的定位不清——与投资机构不同,银行的资本端流动性很高,一有风吹草动,储户会纷纷撤离,造成流动性危机。
主业不佳的规模扩张——资本规模扩张,但半数现金贷不出去,是缺少客户么?
我们透过硅谷银行主业不佳的分析,发现随着其资本扩张而主营业务却无法同步扩张。因为贷款只能给那些条件非常苛刻的“安全客户”,而这样的客户数量十分有限。
因此,硅谷银行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解决科技金融之相容性的难题。即,商业银行的低风险和低收益率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和成功项目的高收益率不能相容。商业银行只能获得法定的贷款利率而不能接受风险投资的超额回报,同时,风险投资可以接受高失败率,商业银行却不能接受高失败率造成的贷款坏账。
商业银行的普通债权信用因为有资产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加上贷款企业有较为明确的收入可以保障本息支付,其安全性相比早期科创企业的股权信用,要高很多。正因为如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在低风险水平下,会形成市场化的较低收益率——贷款利率。能比其更低的收益率就是国债了。
对于大部分轻资产的科创企业来讲,因为缺少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科技贷比普通贷款更依赖其信用的保障。然而,初创企业的历史短暂,且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科技信用贷款的安全性要比普通贷款差很多。科创企业的高风险,使得这类科技信用的等级非常低,从市场利率的角度,其贷款利率应该远高于普通贷款利率。然而即便贷款利率高到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也难以覆盖全部风险,而且一旦利率超过10%,企业就很难接受这样的贷款。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高风险与低收益特征,决定了科技信用贷款这个最主要的科技金融债权模式无法真正推广。
鉴于美国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远远高于美国国债,一些头部机构的收益率还高于非风险类的其他股权投资的收益率,如果通过投贷联动的模式,用成功项目所获高收益对贷款失败项目做风险补偿的话,科技信用贷款就可以成为一个完全市场化且可以大规模扩张的科技金融模式。
如图所示,国内在学习硅谷银行的贷款模式中,最为推崇的就是其投贷联动模式。然而,硅谷银行集团虽然设立了硅谷资本这样一个投资机构,但二者之间并未建立起硅谷资本对硅谷银行风险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所谓投贷联动只是一种很表面的增信行为,不过就是同样的客户,资本方也认可并投资而已。
中国也有许多外部投资机构与银行联合的“投贷联动”模式,很多商业银行还设立了独立的投资部门,探索投贷联动模式。然而,这些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自身的风险问题,也就是说,如果项目失败,投资机构和银行都会损失,但项目成功,投资机构也并不会把其超额收益转给银行。
(二)科技信用贷风险覆盖模式
科技信用贷款的风险覆盖模式,就是借助风险投资成功项目的高回报,来对贷款失败损失有一个完整的风险覆盖。该模式的核心,就是要通过可转股债权或认股权证,来实现商业银行不直接投资,但可以通过债权和认股权证交易,获得成功项目的超额收益,并用这部分收益来覆盖失败项目的损失。
风险覆盖有两大原则:
(1)风险分散原则——贷款规模不宜大,做到小额、等额、多份。
(2)风险覆盖模式——每份都要设计固定比例的可转股债权或相应的选择权(认股权证)。
假定在某段时间商业银行以纯信用形式,向早期科创企业做了5笔等额贷款,有3个项目失败,贷款没有收回,确认全额亏损,2个项目成功,收回本息。这时,就需要行使两个成功项目的债转股权利。
如图所示,ABCDE五个贷款项目,其中ABD(红色)全额损失,C(绿色)E盈利。然而正常利息收入无法覆盖ABD的损失,因此需要行使CE的债转股权利,以此覆盖项目损失。
假定单个项目可转股债权占贷款额的比例为c(convertible bond),成功项目的股权投资收益率为R,项目失败率为L(假定项目失败为全额损失),该贷款组合收益率为r:
r=R✳c(1-L)-L
可转股债权的比例c越低,对成功项目的投资收益率R的要求就越高。
可以通过这个公式反推R,即如果知道项目的失败率L,以及可转股债权比例c,在给定的贷款利率下,可以算出成功项目的收益率R:
R=(r+L)/c(1-L)
假如一个贷款组合的利率为r=8%,组合失败率为L=30%,组合中所有贷款项目的可转股债权比例为四分之一,c=25%,R=(8%+30%)/25%(1-30%)=217%,也就是成功项目必须实现217%的收益,才能覆盖风险。
上述模拟结果告诉我们,如果按照1:3的“投贷比”,即可转股比例为1/4,只要成功项目的股权价值升值2.2倍,就可以实现不良损失率30%,利率为8%的科技信用贷收益。
只要设计好科技信用贷的风险覆盖机制,就可以在银行体系内形成独立的科技信用贷模式。而这个模式需要一项重要的改革,即是要对考核体系和现有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商业银行的科技信用贷款如果出现坏账,会计入管理团队的绩效考核,而无论怎样“尽职免责”,也难以避免早期科创企业的贷款坏账。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将原本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可转股债权出售的收入,计入到新的设立的科目——科技风险覆盖金,该科目可以冲抵科技贷坏账:如果到年终,收益覆盖损失,可将其转为全年科技贷的平均收益;如果平均收益率高于平均贷款利率,该部分收益可以转至下一个年度,作为未来风险覆盖金的储备。
最后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科技金融的服务对象,大多处于研发烧钱或微利阶段,不是靠经营性收益来偿付本息,而是靠科创企业股权升值后的股权融资来偿付本息。因此,这类科创企业的信用,完全取决于股权升值的预期。因此,科技信用贷款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级需要再建立一个不依赖传统财务指标的评价与估值体系,该体系需要对科创企业的价值增长有正确预判。这个评价与估值体系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如科技投行,提供技术支持。
六、收益率波动难题
(一)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方法
风险投资的高失败率与成功项目的高收益率带来了收益率波动难题。
既然科技金融具有边际效益递增的规律,半个世纪来全球风险投资的规模也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那么可否通过科技金融的金融工程,设计出让更多追求安全收益的社会资本进入到技术资本市场的模式和工具?
风险投资与博彩的共同点就是投中概率低,投中后的回报高,不同点就是风险投资是正和游戏,博彩是负和游戏。因此,如果要想投资到成功项目或中奖,就必须增加投资或投注的数量。假如买下全部彩票,必然能中奖,但回报率为负。假如投资所有科技项目,按照大数法则,也必然能获得正回报。
人们之所以愿意买彩票,原因在于每注彩票的份额很小,但中奖的回报率很高。满足了人们以小博大的心理。但拥有大额资金的投资人往往不会投资高风险项目,他们更愿追求低回报,但安全性更高的项目。因此,风险偏好与投资份额大小呈反比关系。
如图所示,可以用以小博大原理设计结构化投资,普通股给人数众多风险偏好高的小额投资人,优先股给少量的风险偏好低的大额投资机构。
比如设计一个投资早期科创企业股权的资产证券化的ABS产品,将普通股分为数量较大,但份额较小的金融产品,比如份额在1000元以内,最高限额每人100份,出售给那些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人。将优先股分为数量小,但份额大的金融产品,出售给机构投资人。优先股可以按照5-8%的收益率优先分配,其余收益归属普通股。机构投资人可以是险资,也可以是风险偏好低的公募基金。
普通股的份额降至1000元以内,是让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青少年有机会参与科创企业的早期投资,这对引导和培育他们对科技的兴趣,以及用零花钱尝试风险投资具有良好的实践意义。1000元是很多青少年的压岁钱,当他们投资某个项目(比如无人机或机器人技术)后,就会高度关注于这些项目的技术和对相关知识的学习。这种大众性的小额投资其实是最好的万众创新模式。因为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创新和创业,但每个人的涓涓细流可以形成技术资本的大江大河。
(二)风险分散的收益率稳定方法
风险分散,其实也是收益的分散。随着投资项目的增加,尽管在投资组合中获得成功项目的概率会增加,同时失败项目的损失也会抵消掉成功项目的超额收益,使得投资组合的平均收益率大幅降低。这相当于是一种对收益率进行削峰填谷的方法,但也是让收益率波动曲线变得更平滑的有效方法。
如图所示,收益率波动指的是按照同样的投资数量和份额,连续投资同样风险水平项目的回报率差异。投资项目越少,收益率波动越大。收益率波动会随着项目的增加而减少,理论上讲,当项目增加的一定数量后,波动率会接近零。当然,在技术进步加速时代,有些早期投资的回报率会远远超过市场预期,波动率会在正数区间增加,比如理论上可能是在6%左右小幅波动,而实际上可能会突破10%。
降低收益率波动的具体操作方法就是通过小份额,多项目的投资组合方式,来分散风险和降低收益率的波动。尽管这样会错过集中投资几个成功项目的高回报率,但投资组合的低收益率低换来的是低风险,只要收益率高于国债,风险水平接近国债,就是可以满足大多数低风险偏好投资人的优质金融产品。
罗闻全(Andrew W. Lo)(MIT斯隆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MIT金融工程实验室主任,MIT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实验室首席研究员,对冲基金Alpha Simplex Group创立者和合伙人)十年前曾提出的一种投资早期项目的模式——Megafund模式。
他通过证券市场历史数据和计算机模拟分析,发现即便是企业技术资本(R&D投资)和市场技术资本(VC/PE投资)都会望“风”止步的早期项目,如果通过规模庞大的巨型基金Megafund(30亿美元以上规模)对足够多的项目进行分散投资,就可以产生比小型基金更高的平均收益。比如用50亿~150亿美元的Megafund基金做分散投资,可产生8%以上的平均投资回报率。
Megafund模式的特点就是:优选种子,分散投资,巨型基金。用这种模式投资早期高科技项目的回报远高于国债收益率和银行利率,如果做结构化投资,普通股还可以有更可观的收益。
在中国的科技金融的实践中,各地科技引导基金可以借鉴Megafund基金模式,在收益率波动向平滑稳定的过渡探索中,找到一个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且风险水平接近银行信用贷款的组合,这样可以吸引更多储蓄资金、商业保险和社保基金进入到科技金融领域。
随着科技投行等专业中介的兴起,对早期科创企业的价值发现与孵化培育,以及对风险的控制,可以将Megafund的收益率提升,上图的风险水平线下移。
七、科技投行的角色
投资银行是一个已经有几百年历史的传统金融机构。业界有一种说法叫“商业银行创造信用”,其实商业银行中只有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才是信用创造,而投资银行是真正的信用创造者。全世界庞大的股权、债权等证券市场都离不开投资银行的中介作用。正可谓投资银行是工业革命后人类财富增长的金融加速器。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计算机信息时代后,正是美国的风险投资和证券市场,让很多0-1阶段的“车库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为今天全球领先的科技帝国,比如标普TOP5的微软、谷歌、苹果等大型科技企业。产生这个奇迹的“硅谷(科创企业)+风投(技术资本)+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模式已经成为美国,乃至引领全球的科技创新的驱动引擎。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却在2008年陷入了“金融创新”所引发的金融危机中。很多著名的投资银行纷纷在破产和重组中失去了往日的光环。此次金融危机让人们对传统投资银行家们不创造财富、却向他人转嫁风险,让全社会承担金融危机的后果产生了深深的厌恶,后来“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是这种情绪的爆发。
既然“硅谷(科创企业)+风投(技术资本)+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模式已经成功,那么金融创新就应该围绕科技进步,而非金融衍生品这类本质上是零和游戏的投机活动展开。所谓零和游戏,就是无论金融产品设计得多么精妙和复杂,都逃脱不了两个基本逻辑:一是价值不会凭空创造,二是风险不会凭空消失。
近三十年华尔街和硅谷的历史证明,金融不会凭空消除风险,科技却可以无中生有创造价值,因此,科技金融也必然会成为金融创新的趋势。在这个趋势中,投资银行模式的一个重要创新方向就是科技投行。
尽管科创板已开板五年,但真正能够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投资银行还没出现。迄今为止,为科创板服务的中介机构,还都是传统中介机构,比如大多数券商,尤其是IPO上市的保荐人都出身财金专业,对其保荐企业的技术缺乏深刻的理解,比如持续创新能力的评价。而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的财报,仅仅是财务资产的报告,无法描述科创企业核心资产——技术资产的价值。上市律师提供的也仅仅是上市合规性的法律意见,对于技术资产的最大风险之专利权利稳定性基本上没有专业判断能力,对商密资产的保护能力与法律风险也没有分析和判断能力。而近年来刚刚兴起的“科技信用贷”则遇到了科创企业价值/风险评估的难题。因为传统的评级与资产评估机构,且适用于标准化的资产与商品(如土地、房屋,车辆,工业设备和原材料等),对于技术资产这种不依赖于财务数据,偏重创新能力价值的资产十分陌生。
因此,科技金融要想成为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就必须在三大中介机构和传统评估机构之外,探索新型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科技投行也就呼之欲出。
科技投行要拥有以下专业能力:
(1)价值发现——对早期科创企业的研发方向、技术成果以及团队的研发能力有深刻的理解和判断,对其风险点有很准确的把握。
(2)价值重构——完成对科创企业技术资产的构建,包括创新能力和创新激励与保护能力的建设。为科创企业建立“高城深池”的主业疆土,以及业务延展和创新领域的“开疆拓土”。
(3)资产评估——为科创企业提供核心资产的缺陷诊断,为投资机构提供价值/风险评估,包括:投前初筛,投决尽调,投后管理等专业服务。资产评估可以发现初创企业的价值空间和风险点,让更多早期投资者看得懂,可估值,敢投入,能退出,因此科技投行相当于扮演了投资机构的安全带与安全气囊的作用。
(4)资产评级——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创企业的信用评级与增信服务。增信服务包括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风险控制与消除服务。
(5)知识产权运营——为科创企业提供技术许可,如“专利+商密”技术许可,“专利+商密+关键设备/核心原材料”技术许可,以及提供配套的融资租赁等科技金融服务。
(6)投资并购——为上市公司提供并购优质技术资产的物色、评估与收并购服务。为科创企业提供可被孵化和加速的并购主体。
科技投行的基础工具——技术资产评价模型与技术资产估值模型
评价模型是对技术资产的技术领先性、技术成熟度,技术壁垒与保护能力,技术迭代周期与升级空间,利润增长与市场价值等进行的三维评判。比如资本维度的评判就包括该项目适合独立IPO上市,还是被并购。
PEGR公式是彼得林奇的PE/G公式的升维版本。PE/G公式仅仅描述了估值水平与利润增长率的大致关系,但没有考虑风险因素,而风险水平是影响估值水平极其敏感的因子。
PEGR量化了估值-增长-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方便从两个因子推导另外一个因子的估值工具。
如上表所示,一个小额信贷的纯信用平均风险水平(R=20)下的估值水平为P/E=16倍,如果经过风险管理与控制,风险水平降至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的水平(R=12%),估值可以上升3.5倍。
PEGR公式的利润增长率G%和风险水平R(n=1/R)来自六维资产评价模型。因此,六维评价模型不仅仅是对技术资产的全方位定性评价(可以看到很多细节和风险点),还可以为估值模型提炼出成长性和风险水平参数。
科技投行在对科创企业的技术资产构建过程中,通过技术基因(技术的领先性和成熟度等)改造以及其他风险控制,可以直接提升资产价值。
由于科技投行不仅可以扮演早期科创企业专业合伙人的角色,为他们提供全周期技术资产构建等服务,还可以扮演进入Pre-IPO阶段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荐人角色,发挥传统机构所不具备的职能。因此,科技投行也是投资机构的天然合作伙伴,可以与投资机构形成互补的投资生态。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也是引导经济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关键。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离不开金融业的全方位支持。我国银行业顺应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和浪潮,紧跟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全球化发展道路。
一、中企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 对外投资布局升级
在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自2016年起,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先后超过加拿大、日本、德国、英国等经济体。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汇局)2023年9月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达2.45万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为5.3万亿美元。2023年,在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回落的背景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整体逆势上扬。据商务部、国家外汇局统计,2023年,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10418.5亿元,比2022年增长5.7%,其中,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791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9169.9亿元,以人民币计增长16.7%。以上均反映出我国企业特别是非金融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的意愿和能力都在不断增强。
在地域分布上,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近年来呈现重大变化。从《公报》数据看,我国对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的投资2022年均出现回落;对东盟的投资自2019年开始呈现强劲增长态势,2022年末我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占比分别为11.4%和5.6%,显著高于我国对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经济体的直接投资。究其原因,一是随着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的完善,全球范围内通过“避税天堂”进行的对外投资活动有所下降。二是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我国流向共建国家的对外投资增速稳步提升,东盟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最集中的地区。
二、中资银行发挥跨境金融力量 全方位护航中企出海
我国银行业紧跟对外直接投资变化趋势,优化境外布局,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第一,完善全球化战略顶层设计,优化境外机构布局。在实践中,中资银行不断完善战略规划,使全球化经营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有序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管控全球化风险。除邮储银行外的5家国有商业银行境外布局已大体成型,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基本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以及重点市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中资银行在境外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5家一级机构。此外,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方面,中资银行持续优化和完善境外机构布局,致力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网络。截至2023年6月末,已有13家中资银行在50个共建国家设立了145家一级机构。
得益于境外布局和业务摆布的优化调整,中资银行境外经营绩效稳步提升,保持对集团发展的有力支持。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10家代表性中资银行境外资产规模共计17.2万亿元,同比增长6.6%,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为7.9%;境外营收规模共计4003亿元,同比增长2.9%,在集团占比为 9.1%。可见,银行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同时,有效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
第二,不断完善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中资银行积极加大公司金融业务创新,全方位服务“走出去”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和当地企业客户,充分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融资、项目融资等优势产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
在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方面,中资银行不断发挥国际化优势,加强对“一带一路”项目的金融服务;通过与多边金融机构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合计3.1万亿元,大型商业银行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余额约2.3万亿元。中资银行积极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开展良好合作,支持其在全球的项目投资活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行期间,由我国银行倡导设立了“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持续推动金融业合作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该机制已扩展至全球71个国家和地区的164家成员及观察员机构。
第三,积极承担金融企业责任,参与国际规则联通。在持续深度参与国际多边合作方面,中资银行积极推动金融规则的互联互通。2018年我国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截至2022年末已获得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的44家机构的签署和14家机构的支持。2020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巴西开发银行、俄罗斯外经银行、印度进出口银行和南部非洲开发银行5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共同签署《金砖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负责任融资原则备忘录》,倡导将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分析纳入项目评估,充分地考虑了《巴黎协定》原则、最佳公司治理做法,支持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普惠金融等,促进金砖五国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上述合作得到全球金融业界的积极响应,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国银行业“走出去”过程中促进相关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机制,也为金融更好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坚实和有力的支撑。
三、提升金融服务全球化效能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从长期看,我国制度型开放进程不断加快,伴随国际关系发生新变化和人民币国际化实现新突破,我国银行业也将迎来对外开放的新机遇。展望2024年,我国银行业将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质效。
第一,顺应经贸关系变化,优化全球化发展布局。作为企业“走出去”的坚实后盾,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布局应与国家战略方向以及企业的海外金融需求分布相协调,通过建立与企业境外经营体系相匹配的服务网络,有效提升与企业的对接效率,在满足企业海外多元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能加快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释放我国实体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活力。因此,中资银行需要围绕国家战略完善和优化国际区位布局,提升金融与实体的协同效率。
未来,中资银行应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中欧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和自由贸易网络,加快优化全球网点布局、数字化转型和基层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对“走出去”中资企业以及面向中国市场的东道国客户的服务触达水平。
第二,构建全球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方面,中资银行应加快转变境内外机构管理模式,开展资源的有效整合,以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全球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是完善一体化资金支持系统。通过对集团资金的统一调拨,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依靠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弥补海外机构布局不均衡的短板,有效控制银行全球化经营成本,实现金融服务能力的全面升级。二是建立一体化的客户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全球化的客户信息平台,对境内外客户信息实施统一管理,并在境内外机构实现资源共享。此外,在细化海外市场布局的同时,强化对不同客户的差别化服务。三是打造一体化的产品平台。一方面通过集中客户需求信息以及强化境内外机构间的交流与对接,积极研发符合境外市场需求的业务产品,以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带动银行业海外业绩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打造一体化的产品平台带动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宣传与推广,通过产品的品牌效应,使银行的市场形象得到有效提升,为银行业的国际拓展提供更大的竞争优势。
产品与服务创新方面,中资银行应围绕不同类型客户需求,大力提升支付、结算、交易银行等产品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更好地适应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助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核心大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变局中提升韧性,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核心产品、核心市场竞争力。二是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能力,提升远期、掉期、期权、期货、保险等各类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水平,为客户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提供可靠选择。三是进一步增强对世界各地政治、经济、地缘和自然灾害风险的前瞻研判水平,帮助客户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第三,深度融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强化高水平金融规则联通能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中资银行应持续支持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发展,在各离岸人民币市场及我国主要经贸伙伴中加大布局,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提供数字化、综合化人民币金融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投向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等现代制造业与战略新兴产业,推动跨境电商、新型离岸贸易、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跨境人民币使用;完善跨境人民币资产管理体系,打通人民币资金在跨境贸易、直接投资、金融交易之间的使用路径,健全长期债、高收益债、不动产资产、商品基金等产品体系,重点对接海外主权类机构投资者需求;把握数字化变革机遇,加快央行数字货币与支付基础设施探索创新。
金融规则联通方面,中资银行应适应制度型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以中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外双循环为支撑,以中国在全球日益强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依托,推动贸易、投资与金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则、规制和标准的双向输出,为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合作、互利共赢保驾护航。特别是,要围绕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贸易、数据流动等领域,强化规则、标准的制定能力。
第四,提升境外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保障能力。目前,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变动不居,海外市场环境较为复杂,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不足,不仅会影响银行境外机构的平稳运行,制约其境外金融业务的开展,也无法有效满足“走出去”企业的金融需求,让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中处于被动局面。对此,中资银行要着力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在巩固自身国际化收益的同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提质增效奠定基础。一是对银行境外机构面临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评估,在进一步衡量业务的信用、市场、区域客户以及操作风险以外,强化对国别、流动性、系统等风险的把控,加快建立境内与境外的风险缓冲隔离机制,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海外市场风险,防止风险的跨境串联与扩散。二是加强银行境外机构的合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于银行境外机构的监控力度,通过完善境外业务的授权管理、强化对境外机构的考核与审查,对可能出现的境内外法律冲突风险进行全面防范,维护境外机构的稳健发展。三是学习并借鉴国外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与国外银行广泛开展业务以及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强化对于自身风险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改善,构建起符合自身国际化发展需要的科学风控体系,在为银行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更好地帮助“走出去”企业进行风险预判与防范。
银行业2024展望 ——银行业将聚焦“五篇大文章”产品和服务的探索
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科技、绿色、数字已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将加速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而制造业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外贸新动能培育也有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与此同时,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支持,对实现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普惠、养老等关乎民生的领域,也是未来政策着力的重点方向。
2024年,银行业将紧紧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方向,积极优化信贷结构,与此同时,围绕客户需求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继续推动实体经济综合成本稳中有降。银行业整体发展,或将有如下几个趋势:
一是信贷增速更加平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货币政策提出了“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的要求,人民银行层面也明确指出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上述背景下,预计2024年银行业信贷增速与经济增速及价格水平的适配性将进一步提高,信贷节奏也将更加平稳。尽管社融、信贷增速较2023年可能有所放缓,但资金空转行为将得到进一步控制,资金运用效率有望提升,有助于经济增长动能的提升。
二是存贷款利率均有下行空间。为实体经济继续恢复向好提供更良好的环境,货币政策层面有适度放松的必要,降准、降息要求客观存在。叠加存量按揭利率下调、城投债务置换、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定价、存款定期化以及贷款结构调整等影响,预计2024年银行业存贷款利率均有下行可能,但总体上,考虑到行业分化与竞争因素,存款利率下行幅度可能会小于贷款,银行业净息差在上半年仍有小幅下降的可能。从长期看,随着市场预期趋稳、有效信贷需求回升,不排除银行业息差在2024年出现见底回升的拐点。
三是风险整体保持稳定。随着宏观政策力度的强化,以及针对部分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密集出台,城投债以及房地产领域的潜在风险将得到有效缓释。尽管部分风险仍待时间暴露和消化,但从银行业整体来看,预计2024年不良率总体将保持平稳,不良生成率维持稳定,银行业整体风险可控,部分信贷结构较好、风险处置充分的银行,整体不良率还可能稳中趋降。
四是资本补充需求会有所上升。从监管方面看,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简称《资本办法》),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本办法》的发布,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进入新阶段,未来较长时间内,准备、实施、应用新资本监管规制是中国银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除《资本办法》的正式实施外,4家国有大型银行还面临着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达标的要求,客观上有发行损失与吸收工具(TLAC)的需要。而从银行自身发展来看,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的支持,持续的资本补充也必不可少,预计在2024年,各类银行的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TLAC工具(4家国有大型银行)的发行量将有所上升。考虑到金融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优质资产较为缺乏,充足的市场需求能为银行各类资本工具发行提供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是信贷结构优化加速。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银行业长期的发展重点指明了方向。此外,人民银行将设立信贷市场司,重点做好“五篇大文章”相关工作。预计2024年政策端将加强对银行业信贷投向的引导,在继续加强和扩大已有的普惠、绿色、三农以及养老等专项再贷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外,还会探索整合支持科技创新和数字金融领域的新工具。在上述背景,2024年,银行业将聚焦“五篇大文章”产品和服务模式的探索,相关领域的创新和投放规模有望出现显著增长,其中,前期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养老金融、科技金融领域,可能会迎来系统性的突破与发展。
可持续发展金融主要是指金融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是以金融手段去支持人和自然和谐发展,在中国,绿色发展概念已经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发展理念之一,也是中国式现代化中特别提到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支持“碳减排”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与之相关的转型金融也成为绿色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
自提出“双碳”目标以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呈现出几大特点:一是规模进一步扩大,并继续维持较高增长速度;二是绿色金融中和“碳”相关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迅速增长,截至2023年6月末,银行业本外币的绿色信贷规模余额约27万亿,绿色债券余额约超3万亿,均全球排名第一,绿色债券约有1000亿和“碳减排”“碳中和”直接挂钩,发展速度较快。此外,和绿色主题相关的公私募及保险类产品,在过去也发展迅速。
总体来看,目前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相对完备,机构体系较为丰富,各类金融机构均参与其中,同时市场体系也日渐多元,为做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奠定了非常良好的基础。
在减排的背景下,转型金融已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广义的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严格意义上,是包含转型金融和“双碳”相关的部分,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区别主要在于,狭义的绿色金融聚焦绿色产业和项目,在实践中,绿色债券及绿色信贷都需要按照相关目录进行操作。这些目录中所包含的绿色产业和项目,在经济总量中占比不算高。但对国家而言,绿色发展战略并不只局限于绿色产业的发展,整个经济社会的转型(特别是“减碳”)也包括高排放行业的低碳发展和转型,而且对于实现减排目标来说,推动高排放行业的低碳转型更显重要。
从国家发展来看,需要平衡好低碳转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碳达峰”不是“碳冲锋”,要在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逐步降低碳强度,这意味着需要对高排放行业有序实现低碳转型提供支持。支持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不属于狭义绿色金融,而应归于转型金融的范畴。从发展的逻辑来讲,转型金融是前期狭义绿色金融发展的延伸,是新时代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从支持对象占经济总量的比重看,转型金融的潜在规模要远大于狭义的绿色金融。
目前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已非常完整,我认为下一步提升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扩大原有工具范围,政策工具要进一步扩大,在监管层面,现有的监管体系已非常完善,考核激励办法也已具备,应继续推动落地和实施。此外,制度的完善非常关键,目前支持激励的制度较多,约束制度较少,“碳减排”是要进行相关约束的,约束能帮助融资人真正实现减排目标,所以需要完善制度,加入约束条款,并在具体执行当中,当成履约条款的一部分,在司法上得到尊重,这需要一整套制度的完善。其次,还需要完善标准,有了相对统一的标准之后就有了对比参照物,标准不光是内部要统一,外部在国际上要有可比性,所谓双向制度开放,一定程度上是要跟国际进行可对比,实现“内部统一、外部对接”,未来在标准层面上还任重而道远。
同时,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较为严格且透明度较高,未来,还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标准统一,例如披露范围、披露主体对象、披露内容等,今后不同类型产品应有可比性,例如信贷披露内容、债券披露内容和股权披露重点内容核心应保持一致。二是披露范围,披露是一种责任,一旦披露,机构便要承担相应责任,就会愈加重视,尤其是上市公司面临着较强约束,这就会进一步强化市场的约束。三是披露信息的运用,信息披露的好处在于披露后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公开数据,中介机构等可利用这些数据进行更多元化加工,生成更有价值的内容,为投资人提供更多服务,形成正向循环,市场约束效率也能充分发挥出来。
目前,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其中一个便是专业能力的缺失,尤其是“碳减排”领域。“碳减排”要实实在在考察信贷过程,需要实际产生减排效果,包括“碳中和债券”或“碳挂钩减排债券”等都有严格要求,这对金融机构提出了较大挑战。例如,精准减排的货币政策工具是要求可核查、可验证的,但银行如何去核查验证是较为复杂的问题,这其中产生了跨界,财务专家需要变成产业专家,且面对多个产业,每个产业或行业的逻辑均不同,需要有不同行业的业务专家,这时候就面临很大难题。
债券市场也是同理,中介机构承担了很大责任,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提升能力,这其中也意味着对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的需求是巨大的。债券市场存在众多投资人,需要做大量调查工作,亟须高质量的中介服务。如何保证中介机构站在投资人一边而不是发行人,机制设计至关重要。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难以避免花钱买评级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评级和实际表现出现很大差异。投资人付费模式理论上很好,可以解决此问题,是较好的探索,但探索仍需要过程。中介对市场发展至关重要,从长远看,投资人付费模式的方向有助于市场更健康发展,有助于引导中介行为至正确方向。
注:经授权,根据中债资信《对话·中债》访谈内容整理成文。
资本充足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底线,也是监管部门开展银行业审慎监管的核心。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加、金融监管趋严以及去杠杆政策加力,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增加,亟待建立多层次的资本补充机制,创新多元化资本工具,扩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一、永续债成为中小银行“补血”的重要工具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补充途径主要是优先股和永续债。但优先股的发行条件苛刻,其发行周期较长、成本较高,对银行业整体资本金结构改善相对有限。与优先股相比,永续债发行周期较短,审批许可过程更加简便,且资金成本相对较低,支付的票息还可进行税前抵扣。此外,永续债条款设计灵活,可设计减记条款或转股条款。根据资本管理新规,任何情况下发行银行都有权取消永续债的分红或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故不会发生债务违约事件。因此,永续债是当前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较优途径。
自2020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以来,中小银行永续债的发行频次和速度明显加快,农信机构和民营银行也相继成功获批发行永续债。
分机构来看,在发行规模上,大型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量最大,占发行总量的53.79%;股份制商业银行占发行总量的27.59%;中小银行由于单笔永续债金额较小,发行总量占比较低,仅为18.54%。但从发行主体数量和发行永续债笔数来看,城商行无疑是永续债发行的主力,截至目前超过半数城商行(64家/125家)累计发行110只永续债对自身其他一级资本进行补充,发行永续债笔数占全部永续债数量的60%,累计发行规模达3628亿元。但当前永续债对于农信机构、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的资本补充效果并不显著,目前仅有13家农信机构和1家民营银行成功发行永续债,累计发行规模分别为404亿元和40亿元。
从2022年开始,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速度有所放缓。2022年共有23家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总规模706亿元,较2021年同比减少55.3%。截至目前,仅有12家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略低于2022年同期水平。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应满足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拨备覆盖率达标等基本要求,并且当前已发行永续债的商业银行主体信用评级全部在AA级及以上,这对于部分城商行和大多数农信机构而言要求相对较高。根据中诚信目前对280家农信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仅有45家农信机构评级在AA级及以上,占比为16%。
二、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仍有制约
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相对滞后,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资准入较为严格,需求端存在掣肘。根据不久前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投资他行股权需按照250%计提风险资产,并且票据互换工具(CBS)无法降低资本占用,因此商业银行自有资金持有永续债面临较大资本占用问题,当前大多通过银行表外银行理财投资间接互持。但对于农信机构、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而言,通过自营资金投资永续债的资源禀赋有限、暂无理财资质,也无法通过理财间接互持投资发行。随着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加快,还可能存在投资永续债久期不匹配问题,因此来自银行的资金可能对永续债的配置需求边际弱化。
此外,当前保险、基金等主动投资者占比仍然较小,市场化的投资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此前,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永续债限制较为严格,要求可投资永续债合格银行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且要求主体评级必须为AAA级,债券评级必须为AA+级及以上,大部分中小银行很难达到上述要求。2020年5月后,原银保监会放开了上述限制,保险资金参与永续债积极性有所提高。对于各类基金,由于其对流动性要求较高,而银行永续债由于期限较长,有时并不能满足相关流动性的需求,因此当前对于银行永续债的投资相对有限。
中小银行自身实力有限,永续债发行难度较大。永续债本身存在不含有利率调升机制、本金可减记、取消派息不构成违约等特点,叠加其自身信用评级较低、投资者认购热情不高或要求的利率补偿较高等因素,部分中小银行获监管机构批文到正式发行时间间隔长达数月,发行难度较高。
中小银行永续债流动性仍存不足,支持性工具仍有待扩展。由于银行永续债存在需求端准入严格、资本占用较大、估值难度较高、取消派息不构成违约等问题,导致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相对不足。为此,人民银行于2019年创设央行票据互换(CBS)工具,为商业银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但央行票据接受永续债的合格银行标准较高,特别是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要求门槛较高,大部分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无法纳入互换标准。
三、“开闸”让更多中小银行参与永续债市场
中小银行在支持“三农”、小微和民营经济中 发挥着重大作用,永续债是重要的外源性资本补充工具,未来有必要给予中小银行特别是农信机构和民营银行一定的政策倾斜,以更好支持中小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适度放松永续债发行门槛,加速中小银行永续债扩容。可设定差异化的发行标准和审批要求,适当放松盈利性和风险指标的标准,降低在资产规模方面的要求,以减少其在资本补充方面的困难。对于农信机构和民营银行,可在涉农、小微等普惠金融监管政策考评框架下,对绩效评价优异、核心监管指标符合要求的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专门支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扩大中小银行永续债投资者范围,改善投资者参与结构。当前市场投资者主要为银行自营资金与理财资金,需求端仍有待改善。在机构投资者方面,应当降低各类投资者的参与门槛,例如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积极引导社保资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永续债市场,并拓展非银机构渠道。在个人投资者方面,可开放个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渠道购买永续债,鼓励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高净值个人投资者参与该市场。此外,还可拓展银行永续债的国际投资渠道,适当增加境外发行。
扩大央行票据互换操作的规模和范围,提高中小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目前央行开展票据互换合作可接受的银行永续债条件仍然较高,可通过扩大央行票据互换操作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一方面,可适当降低接受互换的永续债资产规模要求,更多参考资本充足率或信用评级等风险因素;另一方面,目前可接受的CBS交易对手仅为一级交易商,可适当扩大交易范围。同时,进一步丰富银行永续债的支持工具种类,中国人民银行可授权评级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增加担保等增信方式,为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支持。此外,可将银行永续债纳入银行间市场回购交易合格抵押品,提高市场投资银行永续债的积极性。
一、中小银行需持续提升小微服务质效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随着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小微企业在稳增长、稳就业方面发挥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显著。尽管整体呈现回稳向好趋势,但目前小微经营的恢复仍不稳固,部分小微仍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需要更加精准有力的金融支持。
地方法人中小银行作为深耕本地的金融机构,是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原银保监会在《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服务当地的定位,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尤其是普惠小微贷款占比较低的机构,更要继续加大信贷资源投放,提升小微业务占比。
但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服务小微过程面临诸多难点痛点,限制了小微融资质效的持续提升。特别是在金融管理部门重点强调的扩大首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向,中小银行近年来虽持续发力,但整体信贷投放结构仍待优化。这背后既有小微企业固有的银企信息不对称、抵质押物缺乏、融资需求灵活多样等原因,也有中小银行在获客、风控等方面长期存在的禀赋短板。
要突破供需两侧瓶颈,一方面需要中小银行主动求变、锤炼内功,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激发服务小微的内生动力,同时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寻求差异化服务,补足能力弱项,提升小微融资的精准性、有效性。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应合理开展外部合作,通过引入场景、增信、风控、数据服务等各类专业化机构,在获客触达、风险管理、风险分担方面获得有效助力,延展小微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构建更加完善的小微融资供给体系。
二、融资担保助力中小银行小微服务
融资担保机构作为重要的融资服务主体,能够一体两面地实现“为需求端增信、为供给端分险”的核心价值,在推动中小银行扩大小微融资覆盖面,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共同推动下,无论政府性融担还是商业性融担,都逐渐探索出一套成熟有效的“银担合作”模式,从不同层面解决中小银行在风控、获客、科技等方面的小微服务痛点,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融资担保增信体系,满足各层次小微主体的融资需求。
(一)政府性融担:强化政策引导,支持重点领域小微融资
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政府性融担承担国家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的重要作用,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和公共属性。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政府性融担旨在撬动并引导更多银行信贷资源流向小微、“三农”、科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群体。
在政策引导下,政府性融担主要通过财政支持和模式创新提升供给能力、优化服务质量。其中,财政支持一方面立足实现政府性融担的可持续运营,另一方面通过落实政府引导,推动融资担保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财政支持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财政奖补,由地方政府对政府性融担给予担保费补贴,提升融担机构经营可持续性。二是资本补充,包括中央财政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经营情况适时对其进行资金补充,以及地方政府和合作银行结合本地融担机构的经营需要对其注资、捐资。三是风险补偿,即地方财政对支农支小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模式创新主要涉及风险分担机制和业务流程等方面,体现了各地进一步探索适应当地特点、具备商业可持续的合作新模式。自2014年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创新推出“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以来,改变了由融资担保公司承担全额代偿风险、政府提供补贴的传统模式,由市县融资担保公司、省级再担保公司、银行、地方政府,按比例共担风险。“4321”模式将传统的银担合作扩展为“政银担”三方合作,通过重构担保体系,增强整个体系的风险承担能力,有助于提高银行的贷款积极性,推动融资成本降低。此后“4321”模式在全国多地落地推广,并逐渐衍生出广西“4222”模式、福建“442”模式、湖南“二八分担”模式等创新合作形态,因地制宜探索小微融资最优解,不断提升政府性融担服务能力。
近年来,政府性融担模式创新集中体现于“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的大规模落地推广。银担总对总合作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于2020年发起,其典型模式是政府性融担与银行共担风险、事先锁定担保代偿率上限,由银行对贷款业务进行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地方担保机构提供批量担保,省级再担保机构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逐级提供批量再担保。该模式将“银行和融担独立运作、重复尽调、重复审批”传统银担合作,简化为“双方事前统一审批标准,银行一次审批、融担见贷即保”的标准化流程,同时配套了取消抵质押、反担保要求等优惠机制,大幅提升银担合作效率,降低融资门槛,尤其适合小微、“三农”群体的融资特点。
以首创“4321”政银担合作的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以下简称“安徽省担保集团”)为例,该机构作为政府性融担的典型代表,始终秉持鲜明的政策导向,不断推进模式创新,体现了政府资金“放大器”、地方发展“助推器”的定位和价值。
在政策引导方面,安徽省担保集团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重心,明确提出将服务安徽“三地一区”建设特别是十大新兴产业作为业务重点,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对小微、“三农”、科技型企业等普惠主体的融资支持。为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担保供给,安徽省担保集团先后成立普惠担保子公司、科技担保子公司、现代贸易服务业融资担保分公司等专业化机构,针对性服务小微、科技、外贸等重点主体。同时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推出园区贷、科技贷、皖企惠贷、个人经营贷、皖农云担通、谷e贷等多种支小支农支科专项担保产品,精准对接重点领域融资需求。
在模式创新方面,安徽省担保集团近年来继续开展政银担合作改革,推动“4321”模式向“520”五级风险分担模式转型,即“国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级担保机构、县级担保机构、银行”各自承担20%的风险责任,持续优化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府性融担体系。在“总对总”合作领域,安徽省担保集团参考国担基金总对总业务模式,探索建立了省级层面的总对总批量担保机制,并于2023年6月落地首单业务,有望推动银担批量合作进一步扩面下沉。
在对外完善合作机制的同时,安徽省担保集团还积极推动内部数字化转型,包括建立全集团层面的数字协同管理平台,以及提升风控、获客等核心环节的数字化能力。该集团旗下普惠担保子公司推出微信小程序获客平台,可实现客户申请、审批、监控的全流程线上化,同时上线数字风控模型,搭建保前准入、保中授信、保后预警的一体化数字风控体系,不断夯实“敢担、愿担、能担”的能力禀赋。
(二)商业性融担:释放市场优势,全流程助力小微融资服务
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相比于政府性融担的强政策导向,商业性融担的银担业务模式和运营机制更加灵活,对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更积极,同时客群更加下沉,在助力中小银行深耕本地市场,服务长尾小微融资需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商业性融担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开展业务,能力禀赋往往更加全面。除基本的增信功能外,商业性融担还在获客、产品、风险初筛、贷后管理等环节具备差异化优势,可为中小银行提供多方位支持。头部融担机构还拥有强大的科技能力和广泛的合作渠道,为中小银行提供全流程支持,构建创新高效的小微融资生态。
业务模式方面,商业性融担在合作方选择、流程搭建、风险分担机制设计等方面拥有更多自主性。在需求端,能够根据不同小微主体的融资特点和风险表现,提供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增信服务。在供给端,可以按照中小银行差异化的资产要求、风险偏好和风控能力,匹配不同的风险共担方案,并提供从获客、风控到科技输出、贷后管理的一揽子融资配套支持。
金融科技方面,商业性融担,尤其是头部融担机构拥有丰富的数据积累和领先的数字化能力,通过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提升全流程的线上化、智能化水平,降低小微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效。同时,领先的科技能力可以支持头部融担公司与其他平台类、场景类、数据类机构合作对接,实现资源互通、能力互补,共同打造小微融资服务的敏捷生态。
以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平安普惠融担”)为例,在逾15年的小微融资业务经营中,平安普惠融担基于小微群体的融资需求和信用特点,发展出与传统金融机构差异化的全流程获客、风控和科技能力,以“全线上业务流程+线下咨询服务”模式覆盖各类小微人群,破解小微信贷获客难、风控难、商业可持续性弱等行业瓶颈,是商业化融担服务小微的代表性模式。
在获客和服务层面,基于线上与线下相结合(O2O)的服务模式,平安普惠融担在广泛覆盖下沉客群、了解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助力中小银行精准触达、有效服务长尾小微客群。在风控层面,平安普惠融担围绕小微群体的经营场景和生活场景,形成多维数据深度交互的风险量化模型,对小微人群进行全方位的风险扫描。通过多场景触达、多数据融合、多增信机制协同,平安普惠融担有效连接中小银行和小微群体,将借款人的资质和需求,与银行的资产偏好进行精准匹配,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助力小微融资定向施力。
此外在科技创新方面,平安普惠融担于业内率先推出了全线上的人工智能小微信贷解决方案“行云”。该系统通过拟人AI客服完成客户交互,大幅降低客户申请过程的认知门槛和操作难度,减少等待时间,有效解决小微群体,特别是下沉市场小微人群普遍存在的“数字鸿沟”问题。而这部分人群正是中小银行的服务重心,平安普惠融担通过科技杠杆撬动更多信贷资源,提高了长尾小微融资的覆盖面和可得性。
未来,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融资担保供给有赖于行业的持续创新发展。融担行业需坚守服务小微站位,持续推动政府性与商业性融担错位发展、同向发力。政府性融担将继续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自上而下完善制度框架,畅通多级联动链条,加大对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商业性融担则要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夯实风控和科技能力,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模式,使市场化、专业化优势落地见效。通过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供给体系,融资担保机构将不断拓展与中小银行的合作空间,支持中小银行持续提升融资质效,推动小微服务高质量发展。
地方中小银行(主要包括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等)是我国银行业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虽然整体发展状况良好,但由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银行数字化转型压力加剧,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在业务发展模式、公司治理、风险抵御能力等方面的一些弱点开始显露,经营面临的挑战愈发严峻,银行盈利能力持续下滑,这不但不利于中小银行机构的稳健、可持续发展,也会削弱地方中小银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因此,持续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在处置化解存量风险的同时,提升中小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已成为我国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中小银行经营现状
(一)规模增速放缓,市场占比见顶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397.3万亿元,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66.42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资产的比重为41.89%;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68.92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资产的比重为17.35%,城商行资产总额52.03万亿元,占比13.1%,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2.95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资产比重为13.33%。总体来看,以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地方中小银行在银行业中的占比超过20%,是我国银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增长变化来看,在2017年之前,地方中小银行资产规模(特别是城商行)增速远快于行业平均水平,并由此带动行业占比持续上升。2017年之后,受监管趋严、经济结构调整以及风险暴露等各种因素影响,地方中小银行的扩张速度显著放缓,2020年后略低于行业平均增速,市场占比开始趋于平稳。
(二)净利润增速放缓,可持续经营能力面临挑战
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23030亿元,同比增长5.4%,利润增长较上年有所下降,2023年第一季度增速进一步放缓至1.3%。从相对效益指标看,2023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81%,较2022年末略有回升,但仍维持在有统计数据以来的低位。
分机构来看,2022年全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累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932亿元、5064亿元、2553亿元和208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03%、8.76%、6.64%、和-2.3%。2023年第一季度,农商行实现净利润773.76亿元,同比增长-3.01%,盈利能力下滑的趋势仍在延续。在资产利润率方面,受收入结构、经营效率等因素影响,中小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在多数时间都低于行业平均利润率。2023年第一季度,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72%和0.7%,均显著低于0.81%的行业均值。
地方中小银行收入结构相对单一,息差收入占据绝对主导,导致其盈利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净息差的快速下降。造成银行业净息差显著收窄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企业、居民有效信贷不足,同时政策驱动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供需两方面影响压缩了银行贷款定价空间。二是监管和货币政策引导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强化了银行资产收益率下行趋势。2022年12月末,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65%和4.3%,分别较上年末下降0.15个和0.35个百分点,带动银行贷款加权利率持续下行。三是受存款市场竞争以及定价机制等因素制约,负债端成本无法有效下降,影响了净息差的改善。对中小银行而言(特别是农商行),受传统的经营理念(过度强调“存款立行”)和资金结构(储蓄存款特别是定期存款占比较高)等因素影响,其负债成本下降难度更大,由此导致净息差下降幅度更为明显。
相关数据显示,从2019年第一季度到2023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整体的净息差从2.17%下降到了1.74%,累计下降43BPs;城商行净息差从2.07%下降到1.63%,累计下降44BPs;农商行净息差从2.7%下降到1.85%,累计降低85BPs,远高于行业平均下行幅度。考虑到息差收入是中小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净息差的过度下行必然侵蚀中小银行的盈利水平,进而影响其内源资本补充和不良核销能力。
(三)资产质量趋于平稳,但化解处置压力仍大
与实体经济调整相对应,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信用风险从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不良率和不良贷款出现“双升”,并一直持续到2020年。之后,为夯实银行业稳健发展基础,监管部门持续引导银行业加大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银行业整体不良率开始趋于平稳并有所下降。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3.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62%,较上年末下降1BP,继续维持小幅下降的趋势。
地方中小银行因为其市场定位、客户结构以及业务地域分布等因素,资产的整体风险略高于行业平均。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城商行不良率为1.9%,环比上升5BPs,农商行不良率为3.24%,环比上升2BPs。从风险处置的能力来看,2023年第一季度末,城商行拨备覆盖率为186.05%,农商行为138.39%,均远低于行业整体的205.24%,其中农商行的拨备覆盖率更是低于早前150%的监管标准。总体来看,地方中小银行的资产风险变化总体平稳,且在可承受范围内,但相对于行业来说整体偏高,加之拨备覆盖率和盈利水平均低于大型银行,后续的风险处置能力有限,进而对其长期可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资本补充能力有限,制约后续发展空间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86%,近年来整体上有显著的提升,这主要是因为监管的不断强化,特别是2021年实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均加强了资本补充力度。相关数据表明,2021年以来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累计超过2万亿元。2023年第一季度末,国有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7.35%,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从中小银行来看,2023年第一季度末,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2.39%,农商行为11.94%。从趋势看,地方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长期低于行业均值,特别是在2017年以后,与行业均值之间的差距有所加大。
多种因素导致了地方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一是可能与其过度追求规模的发展理念有关,不重视对资本的集约使用;二是与其盈利能力下降有关,内源融资(利润留存)是银行资本补充的重要来源,净利润下降,必然导致资本积累减少;三是与外源融资受限有关,外源融资工具(包括定增及IPO、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是商业银行补充各类资本(核心一级资本、非核心一级资本以及二级资本)的重要来源,但对银行资质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多数中小银行难以利用相关工具进行融资,而且融资成本可能也高于大型银行。在资本监管框架之下,资本补充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银行业务发展和创新的空间,因此中小银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中小银行经营挑战的成因与应对
从外因来看。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和经济结构调整,金融需求的总量增长有所放缓,制约了银行业规模扩张的空间。与此同时,在金融数字化赋能的背景下,大型银行下沉能力和意愿显著提升,再叠加新兴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数字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对“长尾”客群的侵蚀,银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造成了净息差的持续下行。此外,银行的经营地域、业务资质受限,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等制度性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中小银行的竞争能力。
从内因来看,部分中小银行的经营理念滞后,经营能力仍待提升。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出于审慎发展的考量,存款立行、规模至上等理念根深蒂固。虽然作为市场竞争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强调规模发展和存款稳定性有其合理性,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净息差不断收窄的大趋势下,过度寻求规模扩张和不计成本的存款增长,非但不会促进银行的高质量发展,反而会影响银行的净利润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除经营理念滞后外,受科技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的掣肘,中小银行精细化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与大型银行也有差距,这些都会对中小银行的经营绩效产生直接影响。
从长远看,要促进地方中小银行经营绩效的改善和提升,不仅需要中小银行自身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经营和竞争水平,也需要监管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为中小银行长期健康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监管政策方面,需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风险处置制度。一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对银行存贷款市场的定价引导,避免过度竞争。存款端,引导存款利率有序下调,与贷款利率定价的趋势保持大体一致;贷款端,引导贷款定价平稳有序,避免大型银行过度的价格竞争损害中小银行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构建差异化监管制度。根据中小银行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在保持监管原则统一的前提下,优化中小银行的监管指标,适度降低其监管成本。此外,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在业务发展以及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和外部机构(特别是金融科技企业)进行更广泛的合作,在相关领域的监管规范过程中,需平衡监管与创新,在实现监管全覆盖的同时为中小银行的数字化与业务创新提供空间。三是推进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城商行、省联社改革,进一步夯实中小银行发展的基础,适度扩大规模(合并、兼并等)补充资本,不断促进中小银行优化公司治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四是完善风险化解与处置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金融稳定基金、存款保险等金融安全网制度建设,常态化高危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机制,提升处置效率,避免单一机构风险的积累和外溢。
在中小银行方面,要改变自身经营理念,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一是改变经营理念、提升经营效率。从长期来看,中小银行应根据外部竞争环境以及自身的业务特点,逐步转变经营理念,从“规模”至上转向“质量”优先,逐步构建资本集约式的经营管理机制。包括以市场机制调节银行内各经营机构的资金余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完善定价管理机制,引导经营机构从提供资本回报率的角度合理开展产品定价和客户综合定价,有效实施客户分层;完善以RAROC为核心的考评体系,合理配置经营资源,促进重点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等等。二是要优化业务结构。资本约束对中小银行发展的影响长期存在,考虑到外源融资的成本与可得性,中小银行一方面须强化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另一方面优化银行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利用区域优势、客户特点走差异化发展道路。财富管理、养老服务以及新市民金融服务等,均是中小银行可以积极探索的领域。三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积极应对利率风险的挑战。传统信用风险方面,中小银行应进一步强化产业跟踪和准入管理,从源头控制信用风险的生成。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风控体系,更好地适应和管控业务创新过程中的风险。除信用风险外,在宏观政策急剧变化的背景下,利率风险也越来越值得关注。2023年以来,美国硅谷银行、第一共和银行等机构所出现的风险,表象虽是流动性风险,但背后深层的驱动因素在于利率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利率风险。近年来,我国金融利率也处于持续下降区间,并导致银行机构净息差持续收窄,给部分中小银行的经营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银行机构需要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根据净息差变化以及未来的变动趋势,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