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系列报告 > 每周监管资讯 2020年第32期

Home > SeriesReport > 每周监管资讯 2020年第32期

每周监管资讯 2020年第32期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落实好《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持续推动财产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8月5日,银保监会印发了《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近年来,财产保险市场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财险监管工作从功能监管向机构、功能监管并重转型,对财险市场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对监管工作进行谋篇布局更为必要和迫切。《行动方案》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首次对财产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出台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行动方案》共六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回归风险保障、科技创新引领、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综合监管的基本原则,推动财产保险业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保障水平、服务能力和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治理科学、竞争有序的财产保险市场体系。二是推动行业向精细化、科技化、现代化转型发展,改进业态模式,深耕细分市场,推动服务创新,提升数字科技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三是推动增强保险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能力,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持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保障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四是提升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重大举措,支持财产保险公司“走出去”,加快再保险市场发展。五是形成聚焦高质量发展的监管政策和体制机制,从深入推进改革、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市场监管、补齐制度短板、提升监管质效等方面对未来三年的财产保险监管作出部署安排。六是抓好组织实施,要求强化各银保监局和各财产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强化沟通协调。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行动方案》从行业转型发展、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能力、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监管政策和体制机制等四方面对财产保险行业未来三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财产保险公司制定数字化转型战略,提升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等多个目标。《行动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推动财产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8月3日,按照发改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发改委就有关事项做出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二是聚焦重点,准确把握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三是确保试点项目满足基本条件,规定了包括基础设施权属、运营时间、现金流持续性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四是明确试点项目申请材料要求;五是规范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六是严格开展项目合规性审查;七是其他工作要求。

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出具专项意见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社会效益良好、投资收益率稳定且运营管理水平较好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发改委官网)

点评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REITs既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杠杆率,又能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通知》明确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项目要求和试点工作安排。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起步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一是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二是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三是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四是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五是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六是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七是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八是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九是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十是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以上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牵头,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共同抓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点评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税收征管服务水平。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明确表示将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二、观点聚焦

(一)李扬:中美两国净财富在居民和政府之间分配出现巨大差异原因有三

8月6日消息,《NIFD季报》系列发布今日线上直播。本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结合中美金融实力比较的分析,探讨中国金融改革的方向。

李扬认为,导致中美两国净财富在居民和政府之间分配出现如此巨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制度。中国政府手中掌握有规模庞大的土地资源和国有企业股权。二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在中国,政府以生产税净额名义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其占比达到12%左右,而美国仅7%左右。当然,这也是中国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相对较低的原因之一。三是政府储蓄率。本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储蓄率大部分时期保持在20%~30%之间;同期,美国政府的储蓄率全部为负,而且在金融危机之后,曾有几年一度低于-100%。

李扬表示,净财富的这种结构使得中国政府面对各种内外部冲击具有较强的韧性和回旋空间。但要注意的是,政府所掌握的财富虽多,但这些财富的流动性较低,而且有些财富的质量不高,这会压缩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空间。(新浪财经)

(二)黄奇帆:建议适度扩大进口,提升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话语权

8月7日,原重庆市市长、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在“中国经济新格局:乘风破浪”夏季峰会表示,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和疫情冲击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形势越困难,我们就越需要保持开放、扩大开放,在变局中开新局。黄奇帆提到,我们要以高水平开放助推国际经济大循环,首先要稳步降低关税水平,适度扩大进口,提升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话语权。他认为,当今世界,出口大国未必是经济强国,因为出口可能大量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来料粗加工产品或者农产品,而进口大国,如果一个国家连续10年、20年,年年进口量都是世界第一、第二,一般来说它一定是经济强国。(新京报)

(三)黄益平:疫情期间支持小微企业的财务成本应由财政或央行分担

近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撰文写道:现在正好是年中,第二季度经济显著反弹,但下一步经济增长的轨迹依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一个比较大的挑战是,金融能否持续支持经济增长?“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这个矛盾过去几年一直存在,未来一段时间也许会变得更为突出.下面我分四点来分享我的看法。

不平衡的经济复苏

中国经济复苏势头非常明显,但结构性的不平衡也很突出,因此未来增长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归纳起来看,经济复苏的部门格局大体是:出口比内需强劲、生产比需求强劲、第二产业比第三产业强劲。根据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全国一亿多线下个体经营户的营业额在2月份平均下挫50%,3月份开始复苏,现在基本稳定在正常水平的80%。也就是说个体经营户的业务尚未完全恢复。

这说明消费复苏动力不足。可能是因为海内外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也可能是在大的疫情冲击之后,消费行为会发生改变,比如消费者变得更加谨慎。

总体看来,经济复苏的步伐会继续,但速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开始发力,特别是新基建投资和大城市都市圈建设,都将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疫情风险依然存在,下半年净出口逆转的可能性很大,加上消费者因疫情风险与收入冲击而继续保持谨慎行为。这些都可能造成经济复苏的下行压力。

金融机构承担过多政策性功能

我们可以把应对疫情的政策分成抗疫、纾困和重建三大类。

过去这段时间的主要政策是纾困,就是集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家庭,让他们活下去,保持健康的资产负债表。这样才能稳定就业,稳定社会,经济复苏才有基础。中外都是这样做的,只是具体的举措上有所差异。以财政政策为例,主要发达国家和大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的三大财政政策包括保持就业的企业补贴、失业救济和直接发钱。中国财政三大财政政策是基建、减税和公共卫生开支。相比较而言,中国政府比较少直接给困难企业和个人发钱,这可能跟我们的政策习惯有关,也可能跟政府缺乏直达企业和家庭的政策通道有关。

事实上,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20年前6个月,新增贷款达到12.09万亿,同比增长了25%左右。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了25.4%,比平均余额增长幅度高出12个百分点。信贷反周期扩张,尤其是小微企业信贷反周期扩张,反映的是政策功能,而不完全是市场化信贷决策的结果。

换句话说,我国财政直达中小微企业的渠道比较少,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转而承担了许多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责任。

金融机构存在潜在的财务问题

财政、股市和银行在推动下一步中国经济复苏和增长中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当然,三者都应当积极作为,财政已经变得更加积极,短期内对增长的推动力量可能会明显提升。股市也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客观地说,短期内指望股市在推动增长方面有大的作为,不现实。实际上,在未来一段时期,以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格局很难改变。但因为商业银行已经给承担了很多政策性功能,将来是否还有很强能力支持增长?其实有风险。

从资金需求方看,经过过去这段时间的调整,企业杠杆率已经明显上升,而且很多负债没有直接用于生产,这可能会对企业下一步融资能力造成很大的约束。从资金供给方看,过去半年新增贷款显著增加,尤其是小微贷款大幅上升,这些对稳定企业、稳定经济、稳定社会非常重要。但自第一季度开始,我们已经看到银行的不良率上升、资本充足率下降,净利差收窄,而这些过程还刚刚开始,未来还会进一步恶化。这些可能会影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危机时期商业银行代行一部分政策性功能,也不奇怪。关键的问题是,将来由谁来承担主要的财务责任。比如,如果这些政策性很强的小微企业贷款发生了坏账,算谁的?如果全部由银行承担,势必会影响银行承担这些责任的意愿。即使不得不为之,将来一旦资产负债表恶化,可能会影响银行部门的稳健性甚至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的一大批中小银行在疫情之前不良率已经高达两位数,疫情冲击以及与之相关的政策性责任一定会使得它们的日子更加难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曾经建议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来解决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具体说,是由央行、财政部和金融机构三方协同合作,金融机构负责放款,央行提供流动性,财政进行兜底。央行提供流动性但不承担盈亏成本,从而保证货币政策不会因为这些贷款受到影响。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但也不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恶化为代价,因为不会影响未来的盈利与经营。财政对这个特殊目的机构进行兜底,实际上是用相对比较少的财政资金来撬动很大的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

现在看来,这个方案很难在中国落地,不过前段时间人民银行购买了一批中小微企业贷款,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央行既提供了流动性又承担了一部分财政责任。

而且现在政府还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让利1.5万亿元。2019年中国六大国有银行的利润为1万亿,股份制商业银行为4千多亿, 城商行为2千多亿。这样看来,其实让利1.5万亿元的难度不小,可能会对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盈利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大银行的情况好一些,本来利润比较多,而且是国有商业银行。

但现在政府要求大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同比增加40%,加上对利差的挤压,这些金融机构将来财务状况可能也不乐观。而且大行纷纷做小微业务,这不是它们的比较优势,以资金成本优势强势介入,已经对许多中小银行的小微贷款业务造成很大冲击。这些问题如果持续发展,未来金融不支持实体经济的矛盾也许会再次恶化,不排除下半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会再次变得突出。

财政或央行应承担一部分政策的财务责任

政府在疫情期间想方设法地支持中小微企业,这无可非议。但完全把政策责任推给金融机构,既不合理,也很难持续。银行毕竟是商业机构,要有盈利、投资回报,才能持续。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第一,财政是最顺理成章的承担者。第二,政策性银行可以帮助承担一部分责任。第三,如果前两者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那么短期内也许可以让央行发挥积极作为。总之,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的财务成本,由财政、政策性银行甚至央行分担,都比全部推给金融机构强。

央行承担政策责任的思路,肯定会引起争议。但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由财政或政策性银行承担大部分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央行承担财政责任,自然会让人想到现代货币理论。我对现代货币理论的学术主张一向是旗帜鲜明的,就是我不认为这是一个负责任的理论。但前段时间国内热议“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问题,我一直没有发表过明确的看法,主要是因为我其实内心十分矛盾。

一方面,人民银行法明确禁止财政直接向央行融资,否则容易影响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甚至造成恶性通货膨胀,我们以前在这方面是有过教训的。但另一方面,目前的格局是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都隶属于国务院,货币政策也好,财政政策也好,都是政府直接调控的。人民银行和货币政策本来就不独立。

因此,危机期间,央行承担一部分财政的责任,只要不变成一个常规性的举措,应该有尝试的空间。这样做,起码比把政策责任长期留给金融机构要好得多。(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