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监管资讯(2021年第24期)
2021年06月15日
一、监管动态
(一)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依法有序、自救为本、审慎有效、分工合作等四项原则,强调有序恢复和处置,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维护金融稳定。首先,《办法》严格贯彻“职权法定”原则,依照《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等法律要求,明确规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应按照法定权限及程序制定与实施。《办法》规定,可处置性评估应对处置机制和处置工具是否合法可行等进行重点评估。《办法》强调,启动实施处置计划的,应按照法定权限与风险处置职责,并依法采取排除处置障碍等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包括总则、恢复计划、处置计划、监督管理和附则。《办法》明确了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概念,强调其是机构与监管部门在危机情景中的行动指引。《办法》规定适用范围,明确了金融机构内部的治理架构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办法》规定了恢复计划、处置计划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流程。《办法》还规定了监管部门开展可处置性评估、提高可处置性等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晰了风险应对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有利于将风险意识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意识,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对于促进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二)《反外国制裁法》表决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6月1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
第五条 除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以外,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
(一)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二)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
(四)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本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个人、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措施:
(一)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
(二)查封、扣押、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三)禁止或者限制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四)其他必要措施。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本法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八条 采取反制措施所依据的情形发生变化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暂停、变更或者取消有关反制措施。
第九条 反制清单和反制措施的确定、暂停、变更或者取消,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布命令予以公布。
第十条 国家设立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措施。
第十一条 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的反制措施。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
第十三条 组织和个人违反前款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对于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除本法规定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规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反制措施。
第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对于外国国家、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协助、支持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需要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
点评
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本次《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是我国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一次重要实践。
(三)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
《通知》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现金管理类产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
《通知》规定: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通知》还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确保持有足够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商业银行、理财公司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央视新闻客户端)
点评
此次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对于防范不公平竞争和监管套利、增强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稳定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促进相关业务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观点聚焦
(一)易纲:货币政策要关注结构变化对物价的影响
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2021)”上发表重要演讲。
易纲指出,中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以资本和劳动投入来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未来可持续增长主要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并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易纲强调,货币政策要关注结构变化对物价的影响。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居民预防性储蓄上升、消费倾向下降,因此对通胀产生抑制作用。
考虑到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在潜在产出水平附近,物价走势整体可控,货币政策要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尤其是注重跨周期的供求平衡,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和节奏。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二)郭树清:防止金融风险再次蔓延
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2021)”上发表重要演讲。
郭树清指出,发达国家超级刺激的负面效应要全世界共同承担。超常规举措,短期内确实起到了稳定市场、稳定人心的作用。但是相伴而来的负面效应则需要全世界各国来共同承担。
郭树清强调,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预计将有一定比例最终劣变为不良。一些地方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倾向严重,相当数量的政府融资平台偿债压力很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债务违约比例上升,加剧了银行机构的信用风险。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要防止金融机构再次通过交叉性金融产品无序加杠杆,对各种“类信贷”新花样必须遏制在初期阶段。要认真落实资管新规,确保存量资管产品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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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周报 2021年第24期
2021年06月15日
一、信托产品逾期 融资方私下注销公司
近日,新时代信托发布鑫业2272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报告指出,鑫业2272号成立于2019年7月1日,融资方是深圳冠辰长益科技有限公司,贷款金额是4110万元,截至目前,融资方已经违约。新时代信托曾通过邮政快递向融资方发送了《催收通知书》,不过因无人接收被退回。近日,新时代信托发现融资方深圳冠辰长益科技有限公司私下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简易注销,此事项将导致信托计划项下融资人法人主体资格的灭失,严重影响后续债务追偿。目前,新时代信托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异议并邮寄举报信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该局对深圳冠辰长益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不予准许。需要注意的是,该信托计划最主要的风控措施是上海银炬实业将其持有的4371万股天安财险股权质押给了新时代信托,不过天安财险已经被银保监会接管。(信托观察)
二、关于警惕“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金融诈骗的风险提示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实质是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三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权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养老名义,承诺高利率回报且提供预留养老床位等服务,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抓住老年人特点设计骗局,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这些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不法分子还经常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这种“抵押-借贷-理财”方式操作流程多、参与主体乱、投资风险高,本就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所谓“理财产品”很可能是虚假的,借来的钱最终还是到了非法机构口袋。(金融时报)
三、币安、火币等关键词疑似被百度、微博屏蔽
近期,监管部门接连下发通知,持续整治虚拟币乱象,微博和百度等社交和搜索平台也对虚拟币交易所等关键词进行封禁,将避免投资者遭受损失和风险。6月9日,记者通过百度、微博搜索“火币”“币安”“okex”等关键词,均提示“没有找到相关页面”或“搜索结果未予显示”。据悉,火币网、okex(欧易)、币安曾是国内三大虚拟币交易所,自2018年开始先后迁至海外。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监管层面对虚拟币交易所没有合法性认定,“其实就是不允许这种不正规的交易,之前也一直在整治,但是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通过交易所参与虚拟币的交易,其中蕴藏着洗钱等风险,彻底的封禁、断开交易链接,是整治的一部分”。5月18日,国内三大金融协会联合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国际金融报)
四、部分鸿蒙概念股被深交所重点监管 多家公司提示风险
持续“火热”的鸿蒙概念板块,引来监管层的重点监管。6月11日,深交所表示,对近期涨幅异常的“润和软件”“思特奇”“美格智能”“传智教育”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当日晚间,思特奇、科蓝软件、先进数通等多只个股火速公告提示投资风险。思特奇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未直接参与华为鸿蒙系统建设和核心技术的研发;无独有偶,先进数通也公告称,本公司涉及鸿蒙系统的业务处于初期探索阶段,规模较小,公司尚未与最终用户签署与鸿蒙系统相关的销售合同,也没有形成销售收入;科蓝软件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公司在华为生态方面已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但目前相关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应风险;润和软件6月10日重申鸿蒙业务量占公司业务总量比重较小,尚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e公司)
五、德意志银行重磅警告:美联储正给全球经济投“定时炸弹”
当地时间6月7日,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警告称,目前的通胀风险在未来或将引发经济危机。今年以来,全球通胀势头明显,通胀实际上存在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更会持续存在,并在未来几年内导致危机。报告将矛头指向美联储,称后者“专注于刺激措施而忽视通胀”的错误将在2023年以后显现。若在通胀显示持续上升之前,美联储再不收紧政策的话,后果将是“可怕的”。今年以来,美国通胀率一直在稳步攀升,美媒称,目前华尔街和美联储普遍认为通胀是一个暂时性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新冠早期蔓延时造成的供应中断和损失逐渐恢复的时候,通胀就会减弱,所带来的影响也终将消退。兰道反驳了这一说法,称目前的刺激措施和经济变化导致了通胀,而美联储对此将无力应对。“忽视通胀将会在全球经济中投下一枚定时炸弹”。这种影响可能是毁灭性的,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来说。(国际金融报)
主编:胡滨
本期责编:尹振涛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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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通讯(2021年第21期,总第37期)
2021年06月12日
IMF
疫情下的不平等问题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费雷拉撰文讨论了疫情下的不平等问题。他指出,可以从死亡率分布及收入分布这两方面来考虑不平等问题。一方面,较富有国家的人均死亡率高于较贫穷国家,可能是因为较富有国家具有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另一方面,国际收入不平等可以分成了三种类型。第一,如果不考虑人口权重,不同国家间的不均衡(人均GDP)有所缓解。由于高收入国家在2020年遭受了更为严重的经济收缩,因此国别间的不平等问题反而有所缓解,这符合基尼指数、希尔指数及变异系数的变化趋势。第二,如果考虑到人口权重,全球国别间的不均则有所加重。其中,人口大国印度的负面影响因素最大。第三,全球个体间的人均GDP分布可能更加不均。由于各个国家统计的2020年个人数据仍未公布,所以很难就第三类不平等现象的发展趋势做出定论,但由于劳动力市场中不平等问题的加剧,以及资本市场中资产价格上涨,个体间不平等问题进一步加剧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推断。但总体来说,因为疫情下社会保障政策十分有力,所以在官方数据发布之前,我们对于不平等问题的趋势还尚不明确。[1]
PIIE
五月美国劳动力市场回暖
高级研究员福曼等撰文指出,2021年5月美国增加了55.9万个工作岗位,失业率下降至5.8%,但劳动力参与率略微下降,并且仍旧低于去年夏天的水平。因此,对较低的劳动力参与率进行调整后,真实失业率将上升至7.3%。
尽管就业率远低于正常水平,但劳动力市场紧俏,用工需求并未得到满足。职位空缺及辞职率都位于历史高位,平均一个空缺岗位对应一位失业人口。五月,制造业和非监督工人的薪水增长0.5%,但由于失业岗位多集中于受疫情打击严重的服务业等,因此,产业权重固定下的工资水平上涨超过0.6%。劳动力市场稀缺可能是因为在就业流动性较大的情况下,劳动力需要时间来重新获得工作;同时,疫情的影响以及疫苗尚未完全普及也可能降低劳动力供给。除此之外,疫情期间较高的失业保险也给了劳动力更多时间去规划职业生涯、寻找更合适的工作,因该因素有可能减缓劳动力供给的恢复。[2]
欧央行
危机给欧央行带来的启示
欧央行行长拉加德6月2日发表演讲,讨论了经济危机带来的三点启示。
第一点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性。2008年经济危机表明,有效的金融监管与促进经济发展不存在取舍关系。在危机中,强劲的金融部门本身就是宝贵的资产。在该思路的指导下,自2011年起,欧央行核心资本率几乎翻了一倍,目前达到14%。欧央行还开始对欧洲银行进行监督,提供关于金融风险的评估。因此,在此次疫情中,银行不再是不稳定性的来源,而成为了政策实施的关键力量,并及时为经济提供了流动性支持。
第二点是决策者决心的可信度。经济危机在欧洲演变成了欧洲债务危机。这说明欧洲地区容易出现自我实现式的恐慌,而决策者的承诺则是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危机中决策者的决心是一个重要信号。接受这一启示,在本次疫情中,欧央行快速且有力地推出了疫情紧急购买计划,以显示其对欧元的无限制担保。
第三点是政策之间协调的必要性。欧债危机演变出欧洲经济的长期低增长、低通胀率等问题,这也表明适当的政策组合十分重要。当通胀率低且利率低于0时,最佳政策组合发生了变化:当财政政策对货币政策进行补充时,货币政策会更加有效。因为货币政策无法有效地实施结构性政策,因此不能很好地支持最需要帮助的部门,而财政政策的结构性调节手段则十分有力;同时,需要货币政策确保良好的融资环境,以支持经济中的所有部门对疫情做出合理的响应。更好的政策组合还囊括了供给侧相关政策:结构性改革不应当只注重低成本、高出口等方面,提升生产力、推动经济现代化发展也应该包含在其中。遵循这一启示,欧盟及欧央行推出“新欧盟”(NGEU)计划,以推动欧元地区经济绿色化、数字化发展。[3]
日央行
日本经济与货币政策展望
日本央行执董安达诚司于6月2日发表演讲。
安达诚司首先分析了日本的经济情况。得益于美国及中国的经济恢复拉动了外需,日本经济也逐渐恢复。其中,机械及IT行业恢复尤其迅速。尽管零售业受到了关停等限制,但由于家庭开始增加了居家消费,零售业也开始逐渐恢复。甚至一部分服务业企业通过提供高端、高附加值的服务,捕捉到了消费者增长的需求。在央行的政策支持下,日本整体融资条件保持宽松,破产企业数量保持在较低水平。
同时,日本经济也面临的三个挑战:(1)如果疫苗普及速度缓慢,那么服务业的经济活动将会持续受限,消费者情绪难以回升;(2)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特别是美国证券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到美国的实体经济,进而影响到支撑日本经济复苏的外部需求;(3)国际上面临着“地缘经济”风险,该风险包括地缘政治风险及经济政策所带来的风险。基于该分析,安达诚司指出,日本企业的融资问题可能将由从流动性压力转移到偿付能力压力上,针对这种风险,日本央行对“应对疫情特别融资支持企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安达诚司还认为,因为通胀预期对日本物价的影响很大,所以实现2%的物价稳定目标至关重要。要实现这一目标,日央行不仅需要提高经济的预期增长率,还需要同时提高企业和家庭的预期通胀率。并且,实现2%的物价稳定是一个长期过程。考虑到日本企业及家庭的行为变化也可以对物价预测产生影响,如果企业能够更多地提供高附加值的商品及服务,那么总体私人消费和工人工资都会相应提高,日本的通货紧缩很可能因此得到缓解。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企业积极相应ESG倡议也许会令未来通胀水平超出预期。但不管怎样,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应对危机的政策绝不能迅速转弯,过快的政策调整很可能让经济再次陷入一场新的危机之中。[4]
编译:贺怡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研究助理
审校:胡志浩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1] Francisco H.G. Ferreria, “Inequality in the Time of COVID-19,” https://www.imf.org/external/pubs/ft/fandd/2021/06/inequality-and-covid-19-ferreira.htm
[2] Jason Furman, Wilson Powell III, “US Labor Market Heated Up in May as Job Grew and Wages Soard,” https://www.piie.com/blogs/realtime-economic-issues-watch/us-labor-market-heated-may-jobs-grew-and-wages-soared
[3] Christine Lagarde, “Learning the Right Lesson from the Past,” https://www.ecb.europa.eu/press/key/date/2021/html/ecb.sp210602~41661afb3a.en.html
[4] Adachi Seiji, “Economic Activity, Prices, and Monetary Policy in Japan,” https://www.boj.or.jp/en/announcements/press/koen_2021/ko210602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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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周报 2021年第23期
2021年06月07日
一、校外培训机构被重罚 股价暴跌83%
今年以来,股价已经暴跌的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迎来整顿风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了15家培训机构的处罚情况,罚款达到3650万元,均是顶格处罚、从重处罚。2019年至2020年,是校外培训概念股的超级大牛年。在此期间,高途集团涨了393%,新东方涨了239%,好未来涨了168%。2021年初至2月中旬,校外培训概念股有过一波拉升行情。不过,自2月下旬开始,校外培训概念股的苦日子就开始了,目前已持续了3个多月。这期间,行业乱象引发市场关注,各地对校外培训的监管,也在持续升级。数据显示,自2月16日以来,在美上市的高途集团累计下跌82.93%,目前股价为18.54美元/股,而在1月底,该公司股价最高触及149.05美元;好未来累计下跌逾55%,股价从90美元跌至39.97美元;美股新东方下跌48%,股价从19.97美元跌至10.23美元。见势不妙,资本也纷纷逃离这些股票。今年一季度,高瓴资本大笔减持教育中概股。其中,好未来和一起教育被清仓。(券商中国)
二、甩卖项目缓资金之渴避免债券违约 蓝光发展紧急自救
房地产行业整体出清,正波及越来越多潜藏风险的企业。今年4月底以来,蓝光发展要出让股权的消息不胫而走,与此同时,该公司旗下多支债券价格剧烈波动,直至近期传出信托产品逾期。消息显示,蓝光发展拖欠了3家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的支付,并正与兴业信托就一笔延期支付的集合信托产品进行谈判。从泰禾集团、华夏幸福等业内案例可见,债务违约不仅对房企信用有负面影响,一旦流动性问题难化解、到期债务越滚越多,要想走出泥潭并非易事。今年流动性问题发酵后,管理层于4月27日表示,考虑在项目层面引入合作方。有合适的机会,会考虑在股权层面引入财务实力强的战略投资者,但不会考虑出让控股权,不会甩卖公司。从最早的“绯闻对象”融创,到如今的万科,蓝光发展正意图积极引战。但目前来看,万科未表示要正式入股,蓝光发展能否顺利找到投资者,仍有不确定性。甩卖资产包可解一时之渴,但若考虑公司发展,并非长久之计。(第一财经)
三、监管再升级 广深两地严查涉房贷款
广深两地楼市资金监管再升级。6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两则工作动态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辖内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对富德、企联、金赢信、大信、亚联财等5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无独有偶,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期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存量尽快压降、结清,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对于广深两地严查违规资金流入楼市,业内人士指出,这或将预示着信贷市场整顿的风暴即将到来,违规和打擦边球的贷款业务将受制约,这将有助于促进房贷市场和房屋买卖市场的稳定发展。(证券时报)
四、场外配资黑洞调查 投资者如同待宰羔羊
林某近期通过某配资平台进行投资交易,配资平台给充值5万元以上的客户提供15倍的配资杠杆,月息0.4%。林某用16万元本金,配资240万,全仓杀入某股份,数个交易日后便盈利50余万。但是,在4月13日,平台突然对林某的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原因是林某买入的股份属于3元以下的低价股,按平台规定不得买入。林某仅拿回了本金,50余万的盈利被没收,翻身的希望破灭,只能走上艰难的维权路。像上述这样的场外非法配资平台,证监会在去年7月集中曝光了258家,目前绝大多数已经停止运行,但仍有小部分通过更名、网页跳转等方式残存,继续违法行为。记者近期调查发现,配资平台分为A盘(实盘)、B盘(虚拟盘)两种,通过代理大肆招揽客户(投资者),A盘收取交易佣金、配资利息,B盘的平台主要盈利则来源于客户的亏损。无论哪一种模式,投资者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如同待宰羔羊。(证券时报)
五、比特币价格腰斩 爆仓数十亿
北京时间5月30日上午,比特币持续下跌5.33%,报34493美元,5月以来累计跌幅已超40%。近日,金融业三大协会和金融委的几个重磅消息,接连击中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要害。上周,比特币频现跳水行情,较上个月65000美元的历史高点几近腰斩,多头防御阵线一触即溃。以太坊失守2500美元关口。UAlCoin数据显示,虚拟货币合约一日内共爆仓超31亿元人民币,最大单笔多头爆仓高达5766万元。目前比特币价格已回归至今年1月马斯克力推比特币之前的水平,这意味着如果月初购买一个比特币,目前损失已超过20万元。欧易研究院首席研究员William分析称,近期比特币一直处于弱势格局之中,由于比特币自去年3月以来最大涨幅已超过1600%,市场积累了大量获利盘,兑现压力增加,加之可能面临更严格监管,因此市场情绪给出了相应反馈。(中国证券报)
全 文ALL
每周监管资讯(2021年第23期)
2021年06月07日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
为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开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2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强化依法合规。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和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方案。规范业务开展,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总公司对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负管理责任,须审核保障方案和承保产品,加强统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部问责机制。三是明确监管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低价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业务平稳运行。四是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属地保障方案拟定,探索建立定制医疗保险服务规范,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引导行业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近年来,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商业运作、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地方定制型补充医疗保险快速增长。目前部分承保公司业务经验、风控能力不足,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可持续服务能力不强。《通知》的出台有助于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月4日银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审批和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修订前相比,《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的体制机制,对保险条款费率监管主体、公司报送对象、审批备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改革、完善和调整。《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保险条款费率的监督管理,规定公司条款费率开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分别对条款费率开发管理、条款审查、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并明确直接责任人违规的处理。同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保险条款费率,强化条款费率管控,建立重大事项审议机制,及时对条款费率进行跟踪评估和清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保险条款费率开发报备行为,完善了条款开发原则和费率厘定原则,明确了公司条款开发审查和保险费率厘定审查职责。此外,《办法》还对其他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办法》,并适时发布。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健全,原《办法》面临着滞后于保险市场发展、产品监管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办法》的修订是完善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行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险行业保险产品整体质量。
(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工作部署,6月1日人民银行组织发布了《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反洗钱法》共7章60条,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与修订前相比,《反洗钱法》主要在五个方面做了修改。其一,进一步明确反洗钱的概念和任务。明确反洗钱不仅包括预防洗钱犯罪,还包括遏制洗钱相关违法活动。其二,强调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强调须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行业洗钱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基于洗钱风险状况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其三,完善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和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其四,完善反洗钱调查相关规定。扩大调查主体和范围,将反洗钱调查主体扩展至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一级派出机构,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等纳入调查范围。其五,增强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调整法律责任中关于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违法责任与处罚的匹配程度;增加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金融时报)
点评
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存在的空白和不足,包括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缺乏对单位和个人的反洗钱要求、受益所有人制度空白、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反洗钱法》的修订有助于完善我国反洗钱工作制度,更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
二、观点聚焦
(一)IMF:气候风险将被纳入第四条款磋商和FSAP,两年内覆盖前20大排放国
6月2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奥尔基耶娃在绿天鹅会议上表示,IMF正快速推进将气候风险纳入其最重要的两个政策监督工具,即第四条款磋商和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并将在两年内,将全球前20大排放国的第四条款磋商纳入气候变化因素。
根据IMF章程第四条款相关规定,IMF通常与成员国每年举行一次磋商,称为第四条款磋商。随后由IMF工作人员撰写磋商报告,经IMF执行董事会讨论后公开发布。奥尔基耶娃表示,目前IMF已经在这些评估中整合了气候因素,这一决定是由IMF的董事会和股东作出的。
具体的处理方法是,IMF首先研究排放大国的减排政策。“我们已经与大约30个国家进行了接触,其中包括英国、加拿大、德国、韩国和美国。”奥尔基耶娃表示,“我们将在两年内覆盖所有排在前20的排放国。”除减排之外,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冲击及因此所带来的脆弱性被认为应当得到有针对性解决,而这些解决气候冲击脆弱性的弹性政策要如何评估?奥尔基耶娃表示,IMF着眼于财政缓冲、在气候适应方面的公共支出、新的保险产品、社会保障以及如何将所有这些结合起来建设更具弹性社会的措施。
这就涉及IMF的另一评估工具:FSAP。FSAP是IMF和世界银行定期对成员经济体金融体系稳健性、监管框架质量以及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和发展促进作用进行的评估(世行仅对发展中国家评估)。目前IMF有五分之一成员国的FSAP已经涵盖了气候风险,而IMF的目标是在成员国的支持下对此达到全面覆盖。
奥尔基耶娃认为,需要在三个方面建立更多共识:第一,如何进行增强压力测试;第二,如何确保监管框架适当地管理全方位的气候风险;第三,如何通过提出一套较小的可信框架和标准来调整与气候相关的风险。
(新浪财经)
(二)王信:金融支持产业链现代化大有可为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西安召开的第二届中国金融四十人曲江论坛上表示,在新发展阶段,以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链现代化,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在支持产业链现代化中责无旁贷、大有可为。
王信表示,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顺应产业组织形态变化,有效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发展。一方面,支持核心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另一方面,鼓励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
“目前,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还存在若干难点堵点,如金融机构、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各方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应收账款的标准化和透明度有待提高,存在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等。”王信谈到,下一步,应重点围绕完善供应链票据平台、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建立信用约束机制、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等方面,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
王信表示,要通过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促进产业链现代化。例如可将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相结合,在加大金融对三农、小微企业支持的同时,高度关注和推动相关行业和企业绿色发展。
(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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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周报 2021年第22期
2021年05月31日
一、重磅会议罕见示警 不要赌人民币升贬值
据人民银行官网消息,5月27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第七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对汇率的表态较为少见,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会议认为,未来,影响汇率的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很多,人民币既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预测汇率走势。汇率不能作为工具,既不能用来贬值刺激出口,也不能用来升值抵消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关键是管理好预期,坚决打击各种恶意操纵市场、恶意制造单边预期的行为。尽管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强劲,创下近三年来的高点,但市场的注意力过度聚焦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而忽略了人民币兑一篮子货币的表现,后者才是反映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的更重要指标。即便是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明显升值的近两个月,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4月以来的升幅仅有0.32%左右,远小于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幅。不少分析人士提醒,今年美元指数下行空间有限,下半年不排除波动向上的可能。(每日经济新闻)
二、4家公司敲定退市 24万股民踩雷
5月25日,沪深交易所对*ST鹏起、*ST富控、*ST信威、*ST欧浦四家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其中,*ST信威没有退市整理期,将在6月1日予以摘牌。截至一季度末,四家公司共有股东23.88万户。至此,2021年以来沪市已有10家公司退市,其中8家强制退市,2家主动退市。强制退市案例中,交易类强制退市共有三家,分别为*ST金钰、*ST成城、*ST宜生,均触及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的指标。2家主动退市公司一家为前述*ST航通,另一家则是被大连港吸收合并而主动终止上市的营口港。深市方面,除*ST欧浦外,天夏退和长城退分别于今年4月和5月退市,退市原因均因股价低于1元。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严格执行退市新规,应退尽退已成市场共识,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市已成市场常态,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正在稳步形成。在此大环境下,上市公司扎实主业、规范治理才是正道。投资者要尽快明确预期,警惕“炒差、炒壳”带来的退市风险。(中国证券报)
三、南方聚利连发30多则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南方聚利再度大涨9.16%,进一步推高了其二级市场溢价率。除了高溢价风险,南方聚利还面临着清盘风险。数据显示,截至5月25日,基金的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5000万元。若6月10日开放期届满时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值得一提的是4月以来,基金公司已连发30多则溢价风险提示公告。有基金研究员分析,南方聚利当前炒作态势十分明显,小规模资金就可以拉涨停或者砸跌停。部分投机资金在二级市场爆炒这种迷你基金,以较大的涨幅吸引新的资金进入,这其实是种击鼓传花的游戏,普通投资者要小心。从当前情况来看,南方聚利清盘可能性很大,除了基金规模较小之外,此次开放期也不接受投资者申购。一旦南方聚利清盘,高溢价买入的投资者将遭受严重亏损。(金融界)
四、基金重仓股长春高新闪崩 明星经理一季度新进或亏损2.5亿
随着白酒、新能源、医药等板块的上涨,近来A股市场逐渐回暖。但被称作“医药界茅台”的长春高新却逆势而行,在5月21日跌停,5月24日盘中一度跌8%,仅两个交易日市值狂缩300亿元。5月27日,公司股价报收于416.51元/股,下跌2.83%。5月18日至27日,长春高新累计下跌19.78%,期间跌幅一度超过20%,主力资金流出29.47亿元。长春高新的股价大跌让原本看好医药、一季度大手笔的买入或增持的基金“措手不及”。截至5月21日,长春高新共有58260户股东。长春高新此次股价表现异常,市值在2个交易日内锐减300亿元,连带持有长春高新的基金浮亏,特别是一季度新进的基金。此次长春高新股价下跌,市场普遍认为与其第二大股东频繁减持以及生长激素疑被纳入集采的消息有关。在业内人士看来,医药、消费仍有长期投资的价值,但长春高新历经股市的多轮上涨现处于高估值状态,需要阶段性回调来缓解股价压力。(新浪采集)
五、对加密货币失去信心?美散户资金大量流入ETF
近日,追踪散户交易的研究公司Vanda Research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周比特币和以太币期货的杠杆头寸急剧下降,而散户投资者押注最多的是道富银行(State Street)的SPDR S&P 500 ETF Trust(SPY)和景顺(Invesco)的QQQ Trust Series 1(QQQ),金额分别为4.34亿美元和2.35亿美元。“加密货币泡沫已经开始破裂,来自不同交易所的数据表明,散户投资者正在撤离。大量资金流入ETF,通常表明散户投资者对特定主题和利基市场缺乏信心。”Vanda研究人员表示。随着散户投资者大量涌入加密货币,过去一年,比特币飙升了约345%,以太币大涨了1200%,狗狗币激增了15000%。但上周全球监管趋严让加密货币集体大跌。有末日博士之称的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Nouriel Roubini周一(5月24日)重申对加密货币泡沫化的看法。他表示,比特币既不是货币,也不是资产,与其他加密货币一样,无法代替其他工具对抗通胀风险。(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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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2021年第22期)
2021年05月31日
一、监管动态
(一)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第七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1年5月27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第七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30家成员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中国银行行长刘金为新一届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主任委员,审议通过了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分层调整方案以及自律规范修订事宜。外汇自律机制成员机构专题就风险中性相关工作进行交流。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CFXC)主任委员、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出席并讲话,副主任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外汇自律机制相关指导司局和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当前外汇市场总体平衡。未来,影响汇率的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很多,人民币既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预测汇率走势。不论是短期还是中长期,汇率测不准是必然,双向波动是常态,不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个人,都要避免被预测结论误导。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应当长期坚持。在这一汇率制度下,汇率不能作为工具,既不能用来贬值刺激出口,也不能用来升值抵消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关键是管理好预期,坚决打击各种恶意操纵市场、恶意制造单边预期的行为。
会议强调,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应积极适应汇率双向波动的状态。企业要聚焦主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避免偏离风险中性的“炒汇”行为,不要赌人民币汇率升值或贬值,久赌必输。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帮助企业“炒汇”,自身也不宜“炒汇”,否则不利于银行稳健经营,还会造成汇率大起大落。外汇自律机制要坚持不懈,持续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制度护航,注重实效,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点评
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显著放大。在此背景下,企业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亟待增强。对企业而言,应坚守主业,将规避风险作为外汇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承担。对金融机构而言,要强化对外汇产品的设计,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多样化满足企业风险管理需求。
(二)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理财子公司办法》)等相关规定,银保监会制定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办法》主动顺应理财产品销售中法律关系新变化,充分借鉴同类资管机构产品销售监管规定,并根据理财公司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合理界定销售的概念,结合国内外实践,合理界定销售内涵,主要包括以一定形式宣传推介理财产品、提供理财产品投资建议,以及为投资者办理认(申)购和赎回。二是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现阶段为其他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是厘清产品发行方和销售方责任,《办法》注重厘清理财公司(产品发行方)与代理销售机构(产品销售方)之间的责任,要求双方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共同承担理财产品的合规销售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义务。四是明确销售机构风险管控责任,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责任,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对销售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管理。五是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对宣传销售文本、认赎安排、资金交付与管理、对账制度、持续信息服务等主要环节提出要求。六是全方位加强销售人员管理,从机构和员工两个层面分别提出管理要求。七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持续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八是要求信息全面登记,要求代理销售合作协议、销售结算资金的交易情况以及销售人员信息依规进行登记。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助于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于理财产品销售的规范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三)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部分省(区、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2021年5月26日,金融委办公室在南京组织召开地方协调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副行长、金融委办公室副主任刘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同志汇报了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进展,介绍了地方经济金融形势的新情况新变化,分析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地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建议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顶层设计,增强信息共享有效性,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作用。
刘国强指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的重要制度安排。2020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在各省(区、市)陆续建立。2020年以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加强与省级地方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协作配合,持续推动地方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协同发力,促进信息交流共享,强化工作分工协调,推动金融支持政策精准落地,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刘国强强调,下一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金融委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研判经济金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大力改善区域经济金融生态、注重压实各方责任,增强金融监管合力,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取得新成效。
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同志,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牵头单位负责同志及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同志,商业银行及服务、外贸、钢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近年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此次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召开,对于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增强金融监管合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二、观点聚焦
(一)周亮: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法规,防止监管套利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2021年韩国金融科技周开幕式上表示,金融科技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他强调,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为此,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创新与安全平衡、同样业务同样监管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管规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破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周亮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持“科技以人为本”,着力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包容性,促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避免“数字鸿沟”和贫富分化。
二是鼓励守正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客户需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大力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是强化审慎监管。完善金融科技的监管法规,加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防止监管套利,提升监管科技水平。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垄断,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完善国际监管规则,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数据监管、运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合作,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染,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
(中国新闻网)
(二)周小川:数字人民币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5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就“数字人民币”的热点问题展开论述,对当前“数字人民币”发展中存在着部分观点进行了纠偏。
周小川指出,中国“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主要立足于国内支付系统的现代化,其设计目的和努力方向没有想要取代美元的储备货币地位和国际上支付货币的地位。
周小川强调,人民币支付系统的现代化、数字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提高人民币地位、提高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但人民币国际化更多取决于体制、政策上的选择,取决于我国改革开放的进展,而不是取决于技术上的因素。
对于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问题,周小川指出,支付系统必然要在保护隐私和反洗钱、反恐、反毒品和反跨境赌博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保证隐私,同时还要对某些活动实行必要的监控,要在中间寻求某一个平衡点,可以选择稍微偏左一点或者稍微偏右一点,这并不是一个数学上能够精确定位的点。
(《北京商报》)
全 文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