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金融强国”丛书(共七册)重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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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怎么看?怎么办?

2025年01月09日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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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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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角 | 杨涛: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 助力解决科技金融痛点

202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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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每周监管资讯 2025年第1期​

2025年01月06日

一、监管动态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五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相关定义和监管主体等。二是合规管理架构和职责。明确合规管理架构、合规文化培育、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设置与职责,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等事项。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核心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强化业务条线的主体责任、合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责任,做到有机统筹、有效衔接。三是合规管理保障。完善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履职的相应保障措施。要求金融机构为合规管理部门配备充足、专业的合规管理人员,通过合规人员的专业性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明确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的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预警提示权等履职保障。四是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等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追责,加大惩戒力度。五是明确《办法》施行日期及过渡期等事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强化经营行为约束,提升合规管理质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点评 随着金融业发展环境不断变化,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的实践探索也在持续深化。之前印发的两项制度文件,不能有效适应新形势下金融机构合规管理的各项要求。《办法》的发布,有助于切实提升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有效性,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9章81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强化数据治理顶层设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二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要求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数据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级别,并将一般数据进一步细分为敏感数据和其他一般数据,并采取差异化的安全保护措施。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委托处理、共同处理、转移、公开、共享等相关数据处理活动开展安全评估,采取相应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活动安全稳健开展。四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按照金融业务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共享和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应履行个人告知及取得同意的义务。五是完善风险监测处置机制。将数据安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及报告、事件处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处置数据安全风险。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为保障客户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点评 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变革加速演进,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数据合作共享日益频繁。与此同时,金融领域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形势复杂严峻,也给金融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金融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行卡清算业务监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加强司法审理与证券监管协作。建立重大事项通报机制,证券监管部门发现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可以致函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关注,必要时启动会商机制。人民法院发现重整相关方存在涉及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通报中国证监会。二是明确上市公司重整预期。对于存在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公司,或者在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整改的公司,可以认为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三是优化重整计划的规范要求。重整计划草案应当详细、明确,并具有可执行性。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重整投资人资质及获得股份的价格、股份锁定期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四是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明确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和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模式下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提供的材料与已披露的信息保持一致。重整各方应当遵守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内幕交易防控的要求。管理人成员存在或者涉嫌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撤换。五是完善重整案件的审理标准。完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管辖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预)重整申请时,上市公司住所地应当在被申请法院辖区内连续存续1年以上。明确重整计划应当载明明确、清晰、合理的执行标准;重整计划未执行完毕的,管理人监督期限应相应延长。 证监会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在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已同步起草配套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最高法做好《纪要》的落实工作,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抓紧完善发布《指引》,提高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质效,优化证券市场资源配置。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纪要》围绕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兼顾债权人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协调的总体思路,有利于更好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拯救具有重整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上市公司,化解风险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观点聚焦 (一)李斌: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结构保持稳定。 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16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下降284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4年6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较2024年6月末下降1个百分点。 外债规模下降主要受外币外债余额下降影响。受外币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等因素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末,本币外债余额环比上升1.9%,外币外债余额环比下降3.9%,带动全口径外债余额整体略有下降。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从外部环境看,2024年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多次降息,外币融资成本有望逐步下降;从内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稳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 (二)世界银行:释放内需是中国重振增长势头的关键 近日,世界银行在最新一期《中国经济简报:提振需求,重启动能》的新闻稿中表示,尽管面临多重挑战,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仍然保持4.8%的强劲增长。面对经济增速放缓,政府出台了旨在平衡兼顾短期国内需求和长期金融稳定的政策刺激。世界银行在简报中建议,中国应通过结构性改革重振经济增长。 世行预测2024年中国经济增长率为4.9%,2025年为4.5%。近期推出的政策宽松措施将为增长提供温和支持,但居民和企业信心不足以及来自房地产业的逆风,将继续影响2025年经济增长。制约增长的结构性因素包括低消费、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高企以及人口老龄化。 世行认为,提高经济流动性对中国尤为重要,这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减少收入不平等,释放更多国内消费需求,这是推动经济再平衡以实现更可持续的内需驱动型增长的关键支柱。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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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金融风险周报 2025年第1期

2025年01月06日

一、央行发布金融稳定报告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报告专题回顾了2023年欧美银行业风险事件,强调银行资产端重点关注非信贷资产占比较高问题,负债端关注储蓄存款占比较低有关问题。风险处置工具要丰富,处置行动要迅速且强力。报告专栏指出,我国有五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目前,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达标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在现有银行债务工具和制度安排基础上探索创新,借鉴国际同业经验,以最小成本稳步推进五家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如期达标。报告公布了最新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从结果看,我国银行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总体可控。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区域金融生态持续优化。(券商中国) 二、中国人民银行将开展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 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称,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同日,中国证监会表示,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已于当日开启,并且进一步扩大互换便利参与机构范围。截至记者发稿,目前已有、东吴证券、红塔证券、方正证券发布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获得证监会无异议函。业内人士表示,工具快速落地且机构参与热情高,体现出金融管理部门维持资本市场稳定的决心及良好的机制设置。从中长期来看,互换便利操作有利于从机构端为资本市场引入规模化的增量资金进行逆周期调节,同时从情绪角度向市场注入信心并提振活跃度,对于维护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上海证券报) 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全面加强自律管理 2024年12月30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组织部分市场投资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场成员对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与会机构普遍认为,今年以来大量资金涌向债券市场,市场利率过快下行,利率风险逐步显现,但由于担心踏空错失交易机会,投资人羊群效应突出,需要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加强预期引导。有机构认为,当前债券市场对明年货币政策适度宽松预期存在过度透支,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建议加强政策协调和预期引导。有机构提出,银行间市场是合格机构投资者市场,目前入市的部分中小机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存疑,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部分中小机构交易行为与其自身能力不匹配,背后与券商投顾业务服务不规范有关,也亟需加强监管。有机构建议,监管部门加快发展衍生品,放宽参与者范围,满足机构合理对冲需求。此外,建议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应从重打击资本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小作文”,不给“小作文”留藏身之地。(每日经济新闻) 四、百大集团持有较大金额金融资产 可能面临资产价值下跌风险 2024年12月26日晚间,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异动公告,截至12月26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1.09元/股,静态市盈率为307.45倍。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F52零售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24.76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所处行业的平均水平。2024年12月26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8.02%,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公司持有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资产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可能面临资产价值下跌的风险。(澎湃新闻) 五、美国违约风险卷土重来 或即将触及债务上限 当地时间12月27日,美国财长耶伦致信国会议员称,财政部预计美国最早将在1月14日触及债务上限,并可能需要采取“非常规措施”,以防止联邦政府陷入债务违约。耶伦敦促国会议员采取行动,以维护美国的信用和财政稳定。她表示,美国债务预计将在1月2日减少约540亿美元,“因与医疗保险支付相关的联邦信托基金持有的不可转让证券将按计划赎回”。耶伦还表示,“财政部预计(美国)将在1月14日至1月23日之间达到法定上限,届时财政部将有必要开始采取非常规措施。”“非常规措施”是财政部的一种临时会计操作,用于在国会未能及时提高或暂停债务上限的情况下,确保政府继续运转。而一旦非常规措施耗尽,届时国会若还没有采取行动(提高或暂停债务上限),美国财政部将无力偿还债务,政府最终将陷入债务违约,迎来所谓的X日。债务上限是美国国会为联邦政府设定的为履行财政义务而举债的最高额度。当前这一数额为31.4万亿美元。(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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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市场(2025)

2025年01月06日

序言 中国金融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李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2023年10月,众所瞩目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隆重召开。距离上一次类似的会议,已经过去了6年。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就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问题发表了长篇重要讲话。这篇讲话不仅进一步概括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而且对其中的若干要点进行了展开。认真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便不难体会到,自此以后,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基础逻辑、主要任务、发展方向、重点领域等均发生了重大转变。 一、中国金融强国的"四梁八柱" 新的金融改革和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金融强国的目标。 这一目标以“强大的经济基础”为基座,并有一系列涉及各个领域的金融体制机制的基本要素做支撑。 首先是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 与之并列的是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六大部分: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上述两个“ 六”主要概括的是中国特色金融强国的金融技术因素。除此之外,要凸显“中国特色”,还须有若干中国独有的体制机制优势。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这些因素被概括为八个“坚持”,即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显见,这八个“坚持”,构成中国特色金融体系的核心和灵魂。 面对未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着重部署了若干重要领域的改革,即首次出现在我国金融改革文献中的“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熟悉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研究者都会注意到,“五篇大文章”涉及的内容,或多或少都已展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它们集中加以阐述,无疑进一步凸显了我国未来一段时期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 在对中国特色金融体系的金融要素和体制机制做出全面勾画之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中国全体金融从业者和各类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层次的道德要求,即“五个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 以上“六六八五五”,构成中国金融强国的“四梁八柱”,无疑,这是我们未来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本遵循。 二、金融强国的中国特色 正如现代化有世界的共同特征和中国的特殊性一样,金融强国既有全球的共同规律,又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政治性和人民性。 政治性的集中体现就是全面加强党中央对金融业的领导。新设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以及各级地方建立相应的机构等,就是全面落实金融业的政治性。 人民性主要体现在金融应当助力公平分配,让广大公民都能体面、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上。 目前,中国金融发展在落实政治性和人民性方面,存在如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其一是金融过度发展,实体经济金融化趋势日益严重。在这种状况下,广大人民群众难以获得有效且成本可承担的金融服务。现在社会上常说"要简单的金融、便宜的金融",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在这方面,大家经常使用的标示金融发展的指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问题。2022年底,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8%,这不仅比美国略高一点,也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4.8%的平均水平,更高于欧盟成员国3.8%的平均水平。这种状况问题很大。金融的本质是流通中介和资源配置载体,其功能是让资金能够顺畅地流通,借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质言之,金融业是一个非生产部门,而作为非生产的流通部门,当然是成本越低越好。而金融业增加值高,则表明资金流通成本很高,较之他国,我们显然还有较大的压缩空间,这就与中国最近这些年的金融过度发展,尤其是过度自我服务有关。在实体产业利润较低,甚至亏损的情况下,金融业依旧赚得盆满钵满,这不是我们想要的金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主要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其二是住房市场问题。这个题目大且复杂,我们将撰文深入讨论。但需指出的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仅仅靠出台两三条政策,指望用三五年时间就整顿好,恐怕不太现实。这正是中央一再强调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原因。然而,不管今后房地产体系如何发展,服务于普通民众的保障房建设必须提上议事日程。因为,真正需要住房的是新市民、农民工、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各类进入城市却没有房子住的人。想方设法满足这些人的住房需求,也是金融人民性的重要内容。 其三是城乡差距问题,这也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程度在世界上位次靠前,其中有很多原因。我们的研究显示,其中40%可以归因于城乡分割。城乡分割这个现象,我们一直觉得是"旧社会的遗迹",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这主要是计划经济的“遗迹”,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很好地消除。放眼世界,各国的工业化和相应的城市化进程中,受益最大的群体是农民,因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意味着农民的土地变成资本。也就是说,工业化和城市化使相当多的农民成为资产所有者。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些资产给农民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本收入。因此,我们必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部署,尽快让农民手中的“三块地”变成资产,解决广大农民的低收入问题。 人民性的最后一个要点,就是切实服务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毋庸置疑,这些群体若能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全社会的公平状况一定会有很大的改善。 总之,正如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在《求是》上发表的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文章中指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的金融强国,“要牢固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平衡好功能性与营利性的关系,坚持功能性是第一位的”。这意味着,服务实体经济,提高人们的福祉,支持科技创新,支持“一带一路”,服务产业政策,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是中国特色金融强国的根本要求。 三、做好中国金融发展的“五篇大文章” 本轮金融改革除了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外,还明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可以看出,做好“五篇大文章”是今后一段时期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内容。 第一篇大文章是科技金融。科技金融有两个要点:一是科技,目的在于促成科技的产业化,为的是发展经济,而不仅仅是做金融,也不仅仅是为了促进科技发展;二是风险,科技的发展促成的是“创造性破坏”,这个过程既有令人豪情满怀的“创造”,也有大量不良资产沉淀和导致员工下岗的“破坏”。这就是说,科技金融的本质是风险投资。 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说到发展科技金融,通常都会把银行行长召集在一起,让大家“出钱”。这样做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偏误。科技金融的本质是风险投资,而且主要是投“早”、投“小”。但是,企业在“早”和“小”的阶段,大多信息不透明,不确定性很大,因而风险很大。银行作为风险厌恶型机构,不可能去支持此类项目和机构。我们不妨沿着企业发展的一般路径来分析一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的不同种类。在起步阶段,企业的资金只能自筹,因为它们尚无任何可让投资者信任的东西。企业做得有了一点名堂之后,才会有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进入。与此同时,也可能有人愿意以合伙或合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活动。处在这个阶段的企业,生命周期通常只有一年多,此时,仍然不会有银行愿意向它们发放贷款。再发展下去,有了可见的产品,市场前景开始显现,风险投资机构便会较大规模进入,并帮助企业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成为公众公司。上市之后,风险投资机构则会择机退出。企业成为公众公司之后,所有的融资渠道便会向它们打开。显然,发展科技金融,关键就在企业“早”和“小”的时期。那时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风险投资机构。 正因为看到这种特殊性,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支持做强制造业。”我国金融体系规模已经很大,但资金配置不均衡,融资结构不合理,可以说不缺资金缺本金,关键是要提高融资效率,重点解决资金“苦乐不均”“钱多本少”“耐心资本不足”等问题。要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笔者认为,关于科技金融问题,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论述已经比较全面。 总之,科学技术产业化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从本质上说,支持科技产业化必须遵循风险投资原则。因此,资本市场,特别是场外的VC、PE等,是支持科技金融的主要金融机制。但是,我国的资本市场一直发展不快,近年来更是缓慢。客观地说,在中国,还是需要依靠银行体系支持科创。然而,银行本质上是风险厌恶型的金融机构。这意味着,依托银行支持科创发展,我们更需要金融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 在历史上,“打包贷款”是一种可以支持有风险项目的金融产品创新。其要义是将若干相互关联的项目组合成为一个综合性大项目“篮子”,这些项目盈亏互见,但只要总体赢利,贷款便可实施。成功的模式有“芜湖模式”和“天津模式”。最近被广泛关注的“合肥模式”,在金融技术上也属于打包贷款,只是根据目前的一些新形势,特别强调了容错机制的重要性。笔者以为,发展科技金融,除了产品创新之外,还可以考虑一种讨论很久但迄未实施的体制改革方案,即打破分业经营的藩篱,推进银行综合经营。如果可以推进这项改革,科创金融的前景是相当广阔的。 第二篇大文章是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为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中国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做出的努力世所瞩目。截至2024年6月末,中国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1.1万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余额2194亿元;绿色贷款余额3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5%;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累计发行1.54万亿元。中国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已接近40万亿元,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市场。 但是,十余年发展下来,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大致上有五个方面:一是非绿活动很难计量和验证,二是污染方和治污方信息不对称,三是污染的外部性难以内部化,四是绿色投资渠道缺乏,五是绿色投资的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弱。简单地说,绿色金融既难监管,也难获得正常的商业利润,这是它较难持续且大规模发展的主要原因。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基于大数据的风控系统,以及引入外部公共数据等。应当客观地看到,在如今的市场中,“非绿”的企业居多,有些企业甚至是“黑”的,要将所有这些“非绿”的企业转“绿”,还需付出极大的努力。面对这些问题,“转型金融”应运而生。转型金融的目标,就是用金融手段扶持“绿”的企业发展,帮助“黑”的企业关闭,并妥善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和失业问题;对于处于中间状态的企业,则设法支持其改造,让它们慢慢转“绿”。显然,“转型”的要点是提供可行的界定标准,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要有信息披露,提供多样化的转型金融工具,提供有效的激励政策,避免无序转型,实行公正转型。 第三篇大文章是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中国的普惠金融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现是:大中小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都动员了起来,科技赋能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已经展开,而且普惠金融的理念已经深人人心。普惠金融的发展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基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引进科技赋能普惠;另外一条基于科技公司,从科技的角度介入普惠金融领域。必须清楚地看到,普惠金融虽然在中国已有了长足发展,但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至少,我们还须在增强包容性和提升质量两个方面做出努力。"包容"指的是把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薄弱领域,以及在传统金融体系下难以获得金融服务,或者说处于弱势地位的重点群体,例如中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等包容进来,为他们提供合理且适当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普惠金融要重点服务好中小微等弱势群体。 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主要的组成部分,除了一直强调的信贷,还应包括保险、理财等更广泛的金融服务。特别是保险体系,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在全国各地调研发现,对于微弱群体来讲,普惠保险是非常重要的。基本的保险产品是这些人群和家庭更重要的一种金融需求,但目前还没有完全得到满足。必须看到,普惠金融不只是贷款,越往基层走,保险越重要;要到农村去,就更要做保险。普惠金融现在已经开始有金融健康的问题了,跟绿色金融一样,如果搞成“运动式”,就会有很多的不良资产产生以及大量扭曲的行为发生,所以,下一步的绿色金融发展,需要认真考虑它的健康问题。 关于发展普惠金融,还不能忽略助贷的作用。广义上说,助贷是资金方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助贷机构)为目标客户提供贷款服务的合作机制。助贷将有数弥补普惠金融的断点。引流获客是助贷的基本功能,即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的助贷机构与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资金方,通过商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助贷机构提供获客、初筛等必要的贷前服务,资金方完成授信非台,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后发放贷款,从而使借贷客户获得贷款服务。我们的黄食显示,没有助贷机制,普惠金融很难实现全覆盖,很难跨过“最后一合量”。 第四篇大文章是养老金融。养老金融是围绕社会成员的各种养老需求,以及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养老金融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等三方面的内容。养老金金融是国家设计的制度,我们能够做的是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现在,全国在推广“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可不可以支撑一个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体系呢?笔者认为是可行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养老金融体系建设绝不能局限于大家经常讨论的“三支柱”,还应当广开思路。 我们在编制第一张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时就算过一笔账,我国的基本养老金到2027年收支持平,到2028年或将开始出现赤字。现在对债务问题讨论颇多。美国是高债务的典型国家,它的发债用途,一个是养老,一个是医疗,养老和医疗没钱,国家不得不通过发债来弥补。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未雨绸缪。 完善中国养老金融有四个抓手。第一是制度设计。要明确三大支柱边界与功能定位。第二是养老金的筹集与投资。要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构建养老金与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体系,使养老金融得到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第三是养老产业。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老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第四是养老模式。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高质量、有尊严的退休生活。 第五篇大文章是数字金融。数字金融是持牌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通过数据开放、协作和融合打造智慧金融生态系统,精准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和智能化金融服务的金融模式。一方面,数字金融依托数字技术优化了金融服务,革新了金融产品、流程及业务模式。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并未改变金融交易的本质,但运用数字技术可使金融体系的运营机制发生变革。数字金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诸多冲击,也催生了大量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平台的发展。经过近年来对一些机构的整顿,大家开始对平台熟悉起来。经过一段时间整顿之后,中央最近重新又提出要发展平台经济。笔者认为,平台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机制和财产组织形式,其发展空间无限。 最近这几年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好几位是研究“公共池塘困境”的。这套理论的政策含义,就是在"公共"和"私人"之间,找到一个缓冲地带,避免经济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只能在政府和市场,以及"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之间做选择,因而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只能在"私有化"和"公有化"两者之间做选择的困局。"公共池塘困境"延伸到经济学领域,就引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在企业和市场之间存在大量的"平台",它们既是企业又不是企业,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现代网络的新的资产配置和财产组织形式。这意味着,发展数字金融需要对平台经济给予极大的重视。 四、金融强国的共同要素:比较分析 我们曾对比过中国和美国在金融方面的六类硬实力和两类软实力。我们可以基于中美比较,来看一看中国要建成金融强国还需在纯粹的金融技术方面做出哪些努力。 中国金融机构的规模扩张很快,现在相当于美国的70%,差别在结构上。中国的金融体系是银行为主,保险、养老金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中国的保险和养老金是美国的1/5。所以中央说发展养老金融,是有针对性的。而且中国的金融中介成本很高。在债务市场上,中国在2019年就排世界第二,这是金融实力提升的又一标志。但是,在整个债务市场中贷款比重过高,其中债券市场中以政府债券为主的安全债券占比过低,而且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等是我们常年没有解决好的主要问题。我们对比了日本、美国、欧洲,它们的中央银行所持有的债券绝大部分是中央政府的。在一个主权国家内,这些债券是没有风险的。反观中国,我们债券的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债,这是高风险的信用债。如此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若处理不好,会给中国金融乃至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问题。这里需要澄清人们对央行购买国债的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应当正确认识到:货币是政府对居民的短债,也是主权国家层面的债务;国债也是政府对居民的负债,只是期限长一些。认识及此,便不难看出:所谓债务货币化,本质上就是调整政府的债务期限,提高政府债务的流动性。换言之,在一个主权国家里,主权债务的货币化是合理的事情,是风险很小的制度安排。顺便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真正要杜绝的,是无限制地让政府财政赤字货币化。 中国的股票市场发展缓慢,上市公司行业结构更显示出中美两国市场的质量差别。美国市值最大的10家公司中,有6家信息技术公司、2家现代消费公司、2家医疗保健公司。而中国的前10家公司中,有7家传统银行和传统保险机构、1家传统资源类企业、1家酒类企业、1家电信企业,而且这前10名公司基本上都是国有垄断企业。这种上市公司结构的偏向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极大弊端,因为它无法引领经济结构不断跟上科技革命的变化,不断向高级化发展。 在金融科技发展方面,我们比较了中国、美国、英国三国的情况。美国第一,因为它技术先进,所有的先进技术都来自美国,而且美国法制健全。英国的经济地位下降了,但是很多金融活动都源自英国,离岸金融中心也在英国,这是因为它法制健全,有产权信息、隐私权保护等优势,而且拥有"亲创新"的监管体系。中国位居第三,主要得益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带来的客群需求,以及平台引流带来丰富的应用场景。显然,下一步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一方面是要保持和进一步发挥人口规模巨大的优势,另一方面则是要完善法治环境和创造一个“亲创新”的金融监管制度。 在对外投资头寸方面,美国是对外净负债国,中国是对外净资产国。但是,美国对外投资账户的收益每年都是正的,中国虽然对外有很大的净资产,对外投资的账户收益却是负的。这是因为,美国的债务基本上都是美元计价,利息极低,但美国的资产均是高收益资产。通过这种资产负债结构,美国分享了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新兴国家的增长收益,其付出的成本却微不足道。显然,优化对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对外投资头寸的收益是我国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 货币的国际地位可以从国际债务市场、外汇交易、全球支付、国际储备资产这些领域来看。在这四个维度上,美元的地位都超过其他货币,现在有一定的下降趋势,但不明显。中国的地位上升得很快,但由于起点很低,现在作用还十分有限。 最后是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影响力。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话语权、在国际重要财经新闻机构和传播渠道中的地位、对他国金融机构经营能力的影响能力、对国际金融基础设施的干预能力、大宗商品与资产定价权,在这五个方面,中国现在都差得很远。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还是一个各种规则的"接受者"。当然,笔者相信,经过若干年持续不懈的努力,中国将会在上述各个领域迎头赶上,我们建成金融强国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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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每周监管资讯 2024年第50期

2024年12月30日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报告认为,2023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有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经济总体恢复向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金融体系总体稳健运行。 (人民银行) 点评 金融系统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稳妥化解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健全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大局。 (二)人民银行等部门就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共59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监管权限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展业基本原则,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设立分支机构和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和时限要求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推进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流程规范。 (人民银行) 点评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推动形成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新格局、健全银行卡清算业务监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12月27日宣布,拟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 点评 本次修订落实强监管防风险要求,对客户供应商、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信息强化披露要求。优化定期报告结构内容,减少冗余信息、突出重点内容。 二、观点聚焦 (一)黄益平:金融监管可以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 12月18日下午,在“2024中关村论坛系列活动——数字金融与科技金融大会”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益平表示,金融监管政策具备“钟摆效应”,所有金融政策最后要达到的目标是在效率与稳定之间求得一个权衡。 当前,金融监管政策面临一些新的挑战,黄益平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当前金融环境面临一定风险,监管部门需要收紧监管,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的源头。在具体的做法中,可以探讨如何处置应对已经出现的问题。最直观地看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市场化监管办法,另一种是行政监管办法。黄益平认为,如果最终在效率与稳定之间求得权衡,未来可以更多地依靠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监管。二是将数字技术应用到金融中,会对金融的业态、金融风险的形成和传导带来一些新的特征,特别是人工智能的相关问题。在传统金融体系中,部分金融风险相对不突出,而数字金融中的风险则有所不同,比如网络安全问题、“羊群效应”问题以及算法是否合理等问题。 (经济观察报) (二)吴晓求:资本市场要重视三个关键 12月26日,由重庆市委金融办等指导,江北区政府、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办的西部金融研究院《重庆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4)》发布暨资本市场发展研讨会上,著名金融学家,国家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西部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吴晓求围绕“如何发展好中国资本市场”展开主题演讲。 吴晓求表示,资本市场不仅是融资的市场、财富管理的市场、具有风险收益率的风险市场,也是投资的市场,能够推动一个国家资本业态的多元性,促进国家产业的迭代升级。其间,金融至关重要,特别是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起到“助推器”作用。因此,资本市场发展要重视认知、竞争力、流动性储备预期机制三个关键。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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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金融风险周报 2024年第52期

2024年12月30日

一、金融产品不得作为通道 保险资金运用迎重磅新规 保险资金运用领域迎重磅规范性文件。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以下简称《应用指引(4—6号)》),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在项目筛选、立项审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投后管理等业务环节,明确了操作流程要求,同时强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职尽责,并细化投后管理要点。《应用指引(4—6号)》提到,保险机构不得将金融产品作为通道,变相突破监管规定,违规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提供融资。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应用指引(4—6号)》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制和流程,提升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制度供给,健全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体系,推动保险机构增强资金运用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北京商报) 二、警惕购房“零首付” 下半年来多地警示风险 12月23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官网发文提醒,近期,个别城市出现新房项目及中介机构违规发布买房“零首付”、代办“首付贷”等信息,提醒购房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消费者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房的,请务必选择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等经营证照齐全的正规中介机构,不接受无证无照的“黑中介”服务。记者查询发现,下半年来已经有山东、四川、重庆等多省市监管、住建、协会就“零首付”等购房陷阱公开示警。9月3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发文称,警惕“零首付”购房陷阱。这种看似缓解购房资金困难的操作,实际却会增加购房成本及还款压力。9月4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公告《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即将实施,不得以“零首付”“零月供”等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10月21日,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通知中,重庆金融监管局强调,加强“假按揭”风险防控。 三、岭南股份多笔债务逾期 仍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岭南股份发布异动公告称,公司有多笔债务逾期,债务违约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目前公司仍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短期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1.56亿元,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已于2024年10月16日到期。公司现阶段面临流动资金紧张,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第一财经) 四、*ST卓朗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股票停牌 *ST卓朗公告: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子公司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26日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委员会将在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上市。若被强制终止上市,股票将在公告后5个交易日复牌,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信息披露媒体,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华尔街见闻) 五、2024年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剧烈 《西班牙人报》网站12月23日发表阿尔韦托·罗尔丹的文章《2024年一瞥》,编译如下:2024年对于金融市场来说是如同坐过山车般的一年,股票和债券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大宗商品出现了重大波动,加密货币世界也书写了令人瞩目的篇章。尽管这些起起伏伏通常都是合乎逻辑的,但这一年的总结是,最终一切可能有好结果的事情恰好都发生了,而可能出错的事情则根本就没有发生。一是股市表现参差不齐。赢家是美国市场;二是固定收益陷入动荡。债券市场的特点是谨慎;三是美联储立场更温和。美联储对2024年市场的命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四是大宗商品喜忧参半。大宗商品市场的表现喜忧参半;五是加密货币受到监管。加密资产世界也经历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比特币价格突破了10万美元大关。(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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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房企困境及应对策略——基于A市房地产市场的实地调研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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